关于绿地及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结果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惠州-博罗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15日 |
因绿地及广场项目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对绿地及广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博罗县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同时依法收回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切实做好绿地及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对绿地及广场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入户摸底调查,现将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等事项进行公告,相关公告事项具体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拟征收位于绿地及广场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具体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二,最终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决定为准)。
二、调查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依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三、公告期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
四、房屋征收部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
五、如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间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审查后认为确有遗漏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予以更正。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本次公告的房屋调查结果无异议,并以本次调查结果为准。
六、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对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确需复核的,将组织对提出申请的被征收房屋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入户复核。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划红线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用途;
2.房屋析产分割、典当、赠与、买卖、租赁或抵押、房屋装修、户口迁入、分户;
3.新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4.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八、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各类经营许可证照、建设项目用地及施工许可、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抵押、转让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九、本公告附表内容为被征收房屋现状的调查数据,不作为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以及所有权属认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绿地及广场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调查结果公示表.xls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联系人:刘先生翁先生
联系电话:0752-6260239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