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所在地区: | 广东-肇庆-高要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16日 |
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肇委发电〔2022〕9号)和《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肇市监法〔2022〕62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肇庆、法治高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高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高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局系统法治素养和社会法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局系统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局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宣传教育对象(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加强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和决策能力;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服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对消费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公众。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等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普法重点内容(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积极发挥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局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引导全局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局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和市、区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民法典》条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宣传、民法典宣传团基层宣传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则,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有效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市场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市场法治理念。深入学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深入学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经营行为监管,广泛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价格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治理,提高平等交易、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意识。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全区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高要区高质量发展,组织好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全局系统尊法爱法守法的社会公德,培育精益求精的市场监管工作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法治肇庆、法治高要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五、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努力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
(二)大力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六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以及“普法微课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
(三)全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为“十四五”高要建设彰显中国特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优美的现场化城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网络”活动,持续开展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及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互联网平台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意识,提高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服务格局。根据市场监管职能的工作属性、专业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社会属性,充分发挥下属事业单位的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及时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六、工作安排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启动实施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自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统一部署,于2023年做好中期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在省、市、区的统一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安排部署下,对全局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则精神和要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鼓励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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