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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公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海珠区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0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接受委托对《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现将《规划》有关信息情况公示,征询公众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方案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

  联系人:陈间清

  联系电话:0763-4275025

  三、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编号:91440507MA4UJF8C5G-20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A座1012室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3535470456

  四、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概况

  (一)编制过程

  2022年1月,在充分衔接了《佛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等文件后,形成了《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对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回应。2022年1月,针对《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再一次深入各部门调研,完善《规划》内容。修改后的《规划》于2022年1月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2022年4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及各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对规划文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佛冈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审定稿)。

  (二)规划范围

  佛冈县全县范围,东经113°17′28"至113°47′42",北纬23°39′57″至24°07′15″,全县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高岗镇、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年均浓度完成清远市下达目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已达标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优势互补,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行,绿色竞争力明显增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完成清远市下达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完成清远市下达目标。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核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生态安全格局持续巩固,美丽河湖/秀美河湖建设持续推进。

  展望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佛冈基本建成。空气质量达到或接近清远市内先进水平,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良好,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五、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序号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实施时间

1

方案制定、审批程序

(1)项目组编制《规划》需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确保《规划》出台符合法律法规。 (2)按照正常的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程序。

(3)完善信息网上公开机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有效的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方案信息网上公开机制,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提高规划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此外,妥善运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对舆论进行引导,及时回应民众的质疑。对失实信息与恶意诽谤做出明确划分并及时处理。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避免执行者对权力的滥用,提高政府的诚信度。

《规划》决策阶段

2

重点工程实施方面的风险

(1)《规划》实施中如遇到土地征收、拆迁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征收、拆迁等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人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受污染安全利用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充分考虑对人民生活的影响,科学评估后再开展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多与人民交流沟通,找出潜藏的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避免产生群体事件。

(3)加强过程监管,明确各方责任。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过程监管,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和各参与部门的责任,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的问题。

《规划》实施阶段

日常环境执法方面的风险

(1)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培训,提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设备,做到依法依规进行环境执法,执法过程可查。

《规划》实施阶段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规划》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对本划定调整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征询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传真、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十天。

  九、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规划》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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