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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沙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2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结合此前开展的2022年春季南沙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及建筑施工实名制专项检查工作,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对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顿,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升,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出现;重点是被投诉举报或涉嫌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发承包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个人注册执业规定和欠薪问题的项目,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涉水地下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规模较大或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项目。推动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日常巡查规范化和重点检查常态化,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发生,维护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南沙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支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发包行为。

  (二)承包单位转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特别是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承包单位未向项目派驻主要管理人员、联合体中标后一方向另一方转包工程以及承包单位通过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转包工程等隐蔽性强的情形。

  (三)单位或个人挂靠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设计等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四)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五)企业其他违法承包工程行为。承包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特别是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设有专业承包资质要求的专业工程。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第二部分)》(见附件1)。

  四、具体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自2022年5月开始,贯穿全年,分2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

  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如下:

  1.整理准备备检资料。建设单位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备检材料目录》(附件1)准备相关检查材料,备份存档于施工现场备查。

  2.梳理公开合同信息。建设单位会同各参建单位全面核实梳理建设项目合同关系,形成《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合同谱系表》(附件1第一部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开。

  3.开展自查自纠。建设单位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照《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表》(附件1第二部分)检查事项,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自查意见。对于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否则将从严从重惩处。

  4.报送自查情况。建设单位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限和其他具体要求,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事项,需一并提供线索和整改材料。

  (二)排查整治阶段

  项目各方参建主体自查整改后,我局会同区质监站等有关单位,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开展专项检查,项目各方参建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备检材料目录》(附件2)准备备检材料,对违法发包承包行为和单位或个人资质挂靠、违法承接工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督导检查阶段

  排查整治完成后,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带队督导、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我区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我区已检查的部分项目进行“回头看”复查。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整改情况,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督办整改。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

  各单位、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全力维护建筑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项目要对照检查内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受检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均应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二)狠抓问题落实整改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项目责任主体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处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以后不出现同类问题。

  (三)确保统筹推进,落实严查严处。

  各监管部门对不配合监督检查,不及时报送相关自查情况或现场提供检查材料不齐全的相关单位,纳入不规范行为、不良行为等诚信管理,并在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中事后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检查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深入宣传发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举报表》范本(附件3),可通过我局设立举报邮箱jsjt84986039@126.com,进行反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检查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严厉打击违法转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总结报送,推进闭环督办

  强化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在检查行动中暴露出的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总结经验,同时要坚持问题整治和完善监管制度并重,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系统科学、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2.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备检材料目录

   3.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举报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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