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林业局 关于申报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 补助项目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宁乡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和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32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2〕1号)文件精神,下达宁乡市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任务为森林抚育2500亩。现就项目补助政策公示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谁抚补谁的原则。自愿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抚育主体,完成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补助。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应根据国家、省、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重点进行布局与安排。在区域上,要突出经济基础较差、生态环境脆弱、重大工程区域治理、生态廊道建设、乡村振兴等重要区域森林抚育;在抚育主体上,要突出林农、省林业局认定的家庭林场、省级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和省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等;在抚育方式上要突出抚育间伐。本次抚育重点支持香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抚育。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政策与结果要公开,任务安排要公平,验收兑现要公正。
二、补助范围
自愿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抚育主体,在2022年1月-2023年5月完成森林抚育任务且验收合格、连片抚育面积50亩(含)以上的可纳入补助范围,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
三、补助方式
凡确定纳入项目,经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由市林业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应为对森林抚育土地具有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及抚育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单位(国家机关除外)或个人;单位或个人通过协议委托第三者抚育的,第三者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基本流程。国有林业单位直接向市林业局申报;其他抚育主体按林地所属行政范围向所属村或乡镇(街道)申报,经村、乡镇(街道)资格初审后由乡镇(街道)政府统一报市林业局审核,并附申请相关资料(申请表、申请报告、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小班图、林权证或林地流转资料复印件等)。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
五、联系方式
宁乡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
联系人:蒋生强
电话:0731-87875103?15084984770
?宁乡市林业局
?2022年7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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