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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2022年6月30日在第二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张四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本次审计,我局主要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以及8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金水西路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和茶亭寺路北段道路工程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

同时,利用了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实施的巷子口镇人民政府等5个乡镇决算审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市林业局财政收支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等3个国有企业审计(含砂石运营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等5个政府投资审计共16个项目的审计成果。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财政及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推动出台《宁乡市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企业倍增、招大引强等举措,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二是全面落实“工业强市”政策,市本级兑现产业扶持政策资金1.20亿元,申报制造强省、企业贴息补助2.32亿元,支持企业技能改造、转型升级。

——支出结构调整优化,民生保障力度加大。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7.38%。其中:统筹安排资金1.18亿元,为群众提供12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教育支出21.43亿元,足额保障贫困学生补助,全力支持学校提质改造、学位扩容等;统筹安排资金15.40亿元,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待遇;统筹安排21.95亿元,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二是出台了《宁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优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债务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债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四是出台了《宁乡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文件,强化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一、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概况

今年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管理、财政收入完成、财政支出执行以及财政管理情况,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概况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22984万元,支出总计1351827万元,年终结余 71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62917万元,支出总计1902644万元,年终结余60273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342858万元,支出总计303699万元,收支结余39159万元,累计结余3105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55万元,支出总计1555万元。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

如: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入预算920万元,实际入库1254万元,超预算334万元;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8000万元,实际入库12178万元,超预算4178万元。

2.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不准确。

(1)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连续两年预算编制不准确。市信访局等31家单位公务接待费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市文旅广体局等9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其中:市文联等单位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与决算(草案)数不一致;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数与决算(草案)数不一致。

3.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

(1)部分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

截至2021年12月末,年初部门预算项目中仍有4094.40万元未使用。

(2)部分公共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

一是13个项目2021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等6个项目,2021年预算共安排2662万元,实际执行956.99万元,执行率均低于50%;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预算3522万元。

二是3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宁乡花猪保种等3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上述3个项目2020年预算共安排1107万元,实际执行199.82万元,执行率为18.05%;2021年预算共安排607万元,实际执行247.29万元,执行率为40.74%。

(二)收入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国库/专户收入21237.63万元。

截至2022年5月末,国土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087.75万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未缴国库4710.74万元,其中:其他收入2389.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88.43万元,水利建设基金732.48万元;应缴未缴银行利息收入439.14万元。

2.3宗地未按规定缴纳教育配建费5881.26万元,且有2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收取湖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块等3宗地的教育配建费5881.26万元,且2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3.15个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履约保证金952.83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

截至2022年3月末,共有15个项目未退节约集约用地履约保证金952.83万元,收取时间为2012年至2017年,其中:2012年3宗,2013年6宗,2014年2宗,2015年1宗,2016年1宗,2017年2宗。

4.历年国土容积率调整补缴款未及时追缴。

(三)支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上级资金拨付不及时。

(1)524.16万元2020年上级资金未下达。截至2022年4月15日,上级下达的2020年各类资金中,市财政共524.16万元未下达,全部为长沙市级资金。

(2)2137.75万元2021年上级资金未下达。截至2022年4月15日,上级下达的2021年各类资金中,市财政共2137.75万元未下达,其中:省级861.25万元、长沙市级1276.50万元。

2.部分部门预算资金未按用途使用。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项目单位内部科目调剂445.14万元,其中调剂220.78万元用于工资福利、保险等支出。

3.年底指标余额较大。

截至2021年12月末,市财政下达到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指标仍有131371.06万元未使用。市财政收回资金5664.15万元,其余125706.91万元结转至2022年度。2021年市财政下达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指标共113924.44万元,仍有18515.70万元未使用,占全年结余结转指标的16.25%。

(1)个别专项资金12月份下达指标较多。

商贸专项2021年年初预算1000万元,实际安排指标861.84万元,其中12月份共下达指标426.08万元;已下达指标年末余额405.46万元,其中12月份下达的指标余额395万元。

农业畜牧专项2021年年初预算1500万元,实际安排指标1231.95万元,其中12月份共下达指标539万元;已下达指标年末余额500.33万元,其中12月份下达的指标余额498.77万元。

(2)资金支付进度慢,结余结转资金过大。

14家单位1月至6月下达指标余额占全年下达指标余额比例在50%以上。

(3)个别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未及时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末,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结转11254.5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指标结转4211.54万元),上述结转资金中,市农业农村局仅需支付7791.63万元,结余3462.96万元。

(4)部分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使用。

4.部分单位往来资金结存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截至2021年12月,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累计结存13897.23万元;部分单位近三年往来资金平均结存均超过400万元;个别单位往来资金结存未及时清理。

(四)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对新增重大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2021年宁乡市新增12家单位年初部门预算项目28个,累计增加金额3142万元;新增公共预算项目13个,累计增加金额11419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均未实施事前绩效评估。

2.部分单位预决算公开不规范。

11家单位的预决算公开说明、附表存在未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解释、未统一填报金额等问题。

3.“支出挂账”50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市财政局总会计账其他应收款支出挂账余额5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学校建设借款支出。

4.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入达不到预期。

长江经济带示范园项目平衡方案中,预期至2021年12月31日应实现1953.79万元出租收入,但实际实现收入1365.51万元,园区内只有3家企业,其余厂房闲置。

5.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

截至2022年3月末,部分单位在建工程实际已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6.部分单位资产已处置但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截至2022年3月末,7家单位18项资产已拆迁或做其他处置,但一直未进行账务处理。

7.部分单位违规出租办公用房。

部分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办公用房,11处办公用房出租给个人和企业使用;部分资产出租超过有关文件规定租期最长20年的期限。

8.部分办公用房暂未完成统一登记工作。

截至2022年4月17日,10家单位17处资产暂未完成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

9.闲置用房规模较大。

截至2022年4月17日,13家单位58处已入账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入和支出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464.80万元未收取到位。

市住建局收入280.56万元未收取到位,其中:房屋租金264.96万元、罚没收入15.60万元。市卫健局收入184.80万元未收取到位,其中:疫苗款157.79万元、体检收入27.01万元。

2.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

2020年,市商务局拨付宁乡市汽车行业协会、长沙时代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展会活动补助时,申报资料中未见社零企业名单及占比说明;宁乡市汽车行业协会的支出仅提供支出预算表及大额租赁、广告等支出凭证,未见支出详单,不能确认其真实性;长沙时代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中未见活动实际支出凭证。

3.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管理待加强。

市卫健局2021年度发放基本药物补助404.23万元,全市404个村卫生室代购基本药物金额474.66万元,每个村卫生室平均1.17万元。但部分卫生室推进基本药物使用不得力,48个村卫生室年基本药物代购金额低于0.30万元,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4.项目申报把关不严,部分上级专项实施进展慢。

(1)2019年至2021年市住建局共申报实施44个租赁住房奖补项目,2022年4月,该项目申请退出房源164套,核减面积7131.13平方米,退还奖补资金457.80万元。

(2)2020年4月中央下达我市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资金800万元,至2022年3月末,仍处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5.殡葬补贴发放依据不充分。

2019年至2020年,煤炭坝镇人民政府共拨付车主殡仪服务运输车辆补贴9.66万元,补贴标准为300元/人。但市殡仪馆已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标准补贴车主运输费用200元/人。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未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2021年,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家单位采购的液晶显示屏设备、室内球场服务大厅电子设备等30万元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货物未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金额合计73.03万元。

2.询价采购流于形式。

2020年11月,市商务局就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组织询价采购,中标企业与参与询价的另一企业为关联公司。

3.政府购买服务未根据项目进度以及服务质量支付价款。

市商务局与2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均在签订合同后即全额支付合同款;与1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服务还没开展已支付合同价款的80%。以上涉及金额共31.40万元。

(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沩山乡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0年共有八角溪观光茶园边界线护坡工程等12个工程项目承包给个人,金额合计300.73万元;回龙铺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共有回龙铺中学及中心幼儿园污水处理工程等19个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金额合计122.55万元;流沙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0年共有20个项目承包给个人,金额合计408.78万元;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共有公路绿化带提质改造项目等8个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个人,金额合计171.50万元。

2.因部分项目未及时付款而被起诉,导致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1.28万元。

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因集镇提质改造工程和官山中学建设工程等2个项目未及时付款而被起诉,导致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1.28万元。

3.部分工程施工合同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

市林业局2018年至2021年6月共有靳江(大屯营片区)流域湿地修复香蒲等栽植工程等5个施工合同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企未按规定分开。

宁乡县花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6日经宁乡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批复成立,与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宁乡市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中心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宁乡县花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收取的检测费为服务性收费,已纳入局机关收入预算,2020年收取298.91万元,2021年收取316.40万元。该单位大部分收费对象同时也是市住建局行业监管对象,可能影响行政执法独立性。

2.事企管理体制不清晰

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自2019年组建以来,沿用原市政工程管理局管理模式,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人马、两个单位名称的运行机制。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主任兼任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经理,主持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和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全面工作。2020年11月,市城管局批准由副主任兼任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法人。

3.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规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截至2022年3月末,市住建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市住建局二级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多,且部分账户未发生业务或者发生业务少。

征收办现有银行账户19个,其中:征收办8个账户、房票中心2个账户2021年发生业务(含季度结息)在10笔以下;市住保中心物业维修资金开设银行账户18个,其中:2021年10月新增的北京银行账户,截至2022年3月末无存款也未发生业务,3个账户2021年发生业务(含季度结息)在10笔以下。

5.第二类疫苗采购内部管理有待规范。

2020年至2021年,市疾控中心通过交易平台采购第二类疫苗共17313.30万元。市疾控中心未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每年度疫苗供应商实际执行情况形成相关的记录并进行汇总,以作为来年采购的依据。近年来各类疫苗采购未增加新的供货商。

6.涉案药品、器械管理不规范。

市卫健局涉案药品、器械无管理台账,未进行进出库登记,部分涉案药品、器械未在固定场所保管,未对保管的涉案药品、器械及时进行处置。

7.部分矿山使用林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且造成林地破坏新增181亩。

审计抽查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正在开采的矿山11座,采矿权范围面积共3615亩,发现采矿主体占用并造成林地破坏共1281亩,其中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破坏181亩。

8.工会会员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会费。

市幼儿园会员按每人每年100元包干缴纳工会会费;玉潭街道教育工会和菁华铺乡教育工会,会员按职称高低每人每半年缴纳90元或者60元工会会费。

9.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纳入工会开支的费用。

5家单位在开设了工会账户的情况下,仍然在行政账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职工气排球比赛鞋服费用、会员住院慰问等支出,共计7.89万元。

10.部分预算单位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14.99万元。

2020年2月至12月,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残联等11家单位向劳务服务公司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14.99万元。

11.部分信息系统重建设轻管理。

托管于宁乡市电子政务云的132个信息系统中有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等8个信息系统磁盘使用频率或内存使用率极低,花明楼镇“智慧乡村”平台已停用。

12.40个行政事业单位433次从公车平台派车未使用也未取消调度,造成公车资源闲置。

40个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433次从平台完成派车,但实际未使用也未取消调度,造成平台公车资源闲置。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城发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镇公司整合未完全到位。

(1)部分乡镇公司资产未移交。如长沙城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76.64亩土地权证未移交至城开投。

(2)部分公司经营管理权未实际移交。宁乡县金山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整合到城开投,但截至2021年12月末,财务印鉴仍存放于金洲镇人民政府,实际由金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营。

(3)公司整合后与原乡镇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原乡镇公司并入城发集团后,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往来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长期挂账。

2.拆迁补偿欠规范。

拆迁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部分无相关拆迁补偿合法建筑和人口的有效证明;征拆个案及遗留问题处理资料不完善,无相关会议方案、会议签到表,附件资料缺失;部分零星补偿及征拆个案结果未进行阳光公示;部分零星补偿款批量代发无银行代发清单。

3.资产日常管理欠规范。

城发集团存量资产台账未全面反映资产性质、资产使用等情况,且未及时更新,无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已出租的资产,资产部负责租金收入催缴、财务融资部负责租金收入入账,两部门间未建立有效联系机制,没有定期对账。

4.41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截至2021年9月末,有41个项目合同金额63361.04万元,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5.29个项目未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即交付使用。

截至2021年9月末,29个项目合同金额52417.20万元,未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即交付使用。

6.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欠妥当。

2019年,市城发集团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经营加油加气站。3家投标公司中,2家公司综合评分很低,且有1家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竞争欠充分,不利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合作方。

(二)城发集团砂石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重大决策未经城发集团党委会决定。

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在砂石产业运营过程中,未落实有关要求,部分重大决策仅有上级公司水务投会议纪要,未经城发集团党委会决定,如砂石资源归集价格的确定等。

2.未建立砂石购销存管理制度。

建材公司对砂石经营核算仅建立会计的金额计量管理,未建立砂石购销存管理系统,如联筑加工点,对每月的进场数量、销售数量、应存数量没有台账动态管理,造成每月的库存盘点流于形式。

(三)公共汽车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9台车辆报废未经审批。

2018年12月,由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以238元/吨的单价对市公共汽车公司9台大型载客车进行报废拆解,取得处置收入1.08万元。未见市公共汽车公司内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2.公益广告更换22.10万元未签订合同。

2019年1月,市公共汽车公司支付宁乡盛勇广告经营部更换文明创建公益广告费22.10万元,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未办理相关手续。

宁乡县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涉嫌将中标的项目违法转包且未按合同要求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乡市城区东沩溪排渍泵站建设项目,市政公司将中标的工程项目土建部分转包给长沙大楚劳务有限公司,将工程项目的设备部分转包给湖南恒瑞紫光物联有限公司,并向两公司收取5%的管理费。该项目设备1083.48万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建设单位也未按合同要求对询价过程进行监管。

3.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

(1)设计变更未审批。宁乡县回龙山景区生态停车场项目4份设计变更通知单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2)签证单未签注日期或集中签证。茶亭寺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34份签证单未签注日期;一中提质改造二标项目部分签证建设单位为集中签证;宁乡市南苑片区(南郊小学)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4份现场签证单签注日期在项目竣工三个月之后的同一天集中签证。

(3)签证单未按要求签署意见确认工程量。沩水南源管水坝项目中2张签证单涉及造价167万元,监理现场代表未签名且未确认工程量,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仅签名,均未按管理制度要求签署意见。

(4)签证单与附件及竣工图纸前后表述不一致。大成桥鹊山公路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单和竣工图纸前后表述不一致;宁乡市南苑片区(南郊小学)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顶管管道直径现场签证单与附件、竣工平面图与后面详图均不一致。

(5)工程变更签证依据不充分。茶亭寺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管沟土方签证单,后附工程量计算表无盖章和签字,也无土方断面图和土方三维测绘图纸,签证依据不充分;大成桥鹊山公路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单附件不全面,无实验室触探实验报告。

4.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沩水南源管水坝项目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未按实编绘竣工图,超出设计范围计算工程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审核竣工图纸时未与施工图纸进行比对,未对竣工图纸重点内容和签证单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此项导致多计工程价款77.22万元。宁乡市城区东沩溪排渍泵站建设项目隐蔽工程施工单位部分项目资料涉嫌造假,虚增工程量,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损失115.36万元。

5.建设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遗失或缺失。

宁乡县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缺失五里堆集镇段施工许可资料、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料;缺失黄龙公路5段的开工申请报告、开工令资料。

6.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宁乡县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3段(黄材绕镇段、黄五段、五里堆集镇段)未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7.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提前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宁乡县回龙山景区生态停车场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工程款项已在质量保修期内全部支付完毕,提前支付了工程质量保证金。

8.多计工程价款534.04万元。

金水西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宁乡经开区茶亭寺路北段道路、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等9个项目结算共多计工程价款534.04万元。

9.预算评审不仔细,导致多计(或少计)预算标底、招标控制价。

市财评中心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时,3个标段共多计预算金额30.53万元,少计预算金额11.86万元;对宁乡县黄材至龙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时五七段姚家桥钻孔灌注桩桩径调整系数计取有误,多计预算金额3.99万元。

经开区财评对茶亭寺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时圆管涵子目工程量错计,导致招标控制价少计1.36万元;挖土方子目,系数计取有误,导致招标控制价多计6.72万元。

10.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实施不规范。

(1)项目监管不到位。因国企整合和机构改革,原新城投2019年已整合至市城发集团,市住建局内部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进行了多次调整,导致该项目存在监管职责不明、资料交接不清、管理脱节等现象。

(2)工程量调减较大仍按原预计总投资付费。一是已纳入PPP项目的沙河片区截污管道子项目2401.70万元另单独立项实施;二是应委托运营的“四溪一渠”存量管网30公里及东沩溪污水提升泵站未移交,也未由新程污水运营维护;三是各子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投入使用,并进行了财评结算评审和竣工验收,但整个项目一直未进行联合验收和决算评审,项目实际总投资未相应调整,市住建局仍按原预计总投资付费。

(3)未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和中期评估。项目已运营4年多,市住建局未按有关规定实施年中绩效评价、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中期评估。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一是要严格按照四本预算编制的规定,全面精准编制预决算,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部门预算项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一是继续加大对土地出让收入清缴力度,全面清理欠缴的土地款,同时应加强对出让土地合同的管理;二是加大资金清理力度,及时上缴各项预算收入。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二是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把关,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对超过2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工作合力;二是建议加快财政业务信息的整合,确保内部工作流程的互相衔接和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管理。一是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二是加强概算、预算、招投标、工程变更、结算的管理,防止低中高结的现象,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三是市财评中心应严格把关项目工程的预决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宁乡市委审计委员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实现“工业强市、幸福宁乡”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省会副中心、挺进全国前十强”的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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