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通报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余姚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18日 |
| 索引号: | K16066341/2022-69241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市场监管局 |
| 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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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举报线索,我局依法对余姚市某贸易商行经营的抖音直播平台(函星优品馆)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商品“喷雾消毒枪”时,有“蓝光纳米喷雾消毒枪”“宠物消毒杀菌喷雾枪”等字样,当事人现场无法出具佐证上述广告内容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2022年06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网络直播营销作为电商销售的新模式发展迅猛,展现出巨大发展活力和生机,在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拉动消费增长、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虚构交易、假冒仿冒、随意侵权违约等问题乱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我局呼吁网络直播营销行业从业者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做行业自律的践行者;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谨慎下单、理性消费。让你我共同参与,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不良内容!让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因正能量而产生更大流量,让网络空间因依法治理而更加清朗! 网络直播营销投诉举报电话:0574-12345(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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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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