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溪县溪源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西-南昌-南昌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溪县溪源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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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金溪县溪源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抚州市金溪县合市镇、琉璃乡、双塘镇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国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淦森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属新建工程,光伏场区位于金溪县琉璃乡小耿水库、云雾岭水库、合市镇张坊垅水库、抄心垅水库、八岭科水库、樟树墩水库,升压站位于双塘镇。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6%。 项目生产工艺为:太阳光→光伏组件发电→逆变器逆变输出交流电→35KV箱变升压→220KV升压站升压→并网,建成后年均上网发电量约5535.63万度。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光伏发电区:总装机容量50MWp,共12个发电单元,拟选用单晶硅光伏组件,规格拟定为540Wp组件,共92612块。每个发电单元设置一台3.15MVA美式箱变,每6-8个发电单元汇成1路集电线路,送至新建220千伏升压站内35千伏侧,汇集后经主变升压。2、升压站: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一座,主变1回180MVA,升压站内新建建筑有综合楼及生活建构筑物、SVG成套装置、接地消弧成套装置、事故油池、220kV屋外配电装置、独立避雷针,主变、电气楼等。项目电磁辐射另行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应洒水降尘,易扬活物料等采用密闭围栏覆盖,严禁高处抛撒物料,车辆运输弃渣时,严禁超载冒装,顶部加蓬密闭,近距离居民点—侧设置围挡。原料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混凝土搅和区要经常洒水。施工场地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村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集水池收集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弃土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选择优化的施工工艺,减少水体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组合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为逆变器等设备运转发出的电磁噪声,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交由厂家回收,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升压站内事故油池、组合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危废暂存库和主变等设备基础、站区做好防渗处理措施。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光伏方阵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供鱼类活动;光伏方阵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鱼塘内应选择合理的水生生物品种,保证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平衡。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火灾风险:严禁野外生火、乱丢烟头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不良行为,加强对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定期检修,加强对变压器油的使用管理及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2)变压器风险:设1座事故油池,用于存储变压器事故情况下的排油。 |
项目名称 | 金溪县西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陆防积乡、左防镇、石门乡、琅琚镇及安田村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国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淦森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金溪县陈坊积乡、左坊镇、石门乡及琅琚镇,光伏场区分别为舵山水库、陈家垅水库、桐源水库、长源水库、老虎科水库、分水水库和石门乡付家水库,升压站位于安田村。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2%。 项目生产工艺为:太阳光→光伏组件发电→汇流箱→配电柜→逆变器→35kV开关柜→35kV箱式变压器→110kV升压站→对桥110kV变电站,建成后年均上网发电量约 6692.80 万度。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共安装540Wp太阳能电池组件111132块,规划装机容量60MWp,光伏电站配套修建1座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对桥11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度约6km。项目电磁辐射另行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应设置挡风墙、物料库存或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等。施工场地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集水池收集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弃土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选择优化的施工工艺,减少水体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组合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为逆变器等设备运转发出的电磁噪声,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交由厂家回收,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升压站内事故油池、组合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危废暂存库和主变等设备基础、站区做好防渗处理措施。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光伏方阵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供鱼类活动;光伏方阵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鱼塘内应选择合理的水生生物品种,保证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平衡。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火灾风险:严禁野外生火、乱丢烟头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不良行为,加强对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定期检修,加强对变压器油的使用管理及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2)变压器风险:设1座事故油池,用于存储变压器事故情况下的排油。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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