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
| 所在地区: | 河北--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4日 |
《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
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7章59条,围绕港口建设污染防治、港口运营污染防治、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作为全国第一部港口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为我省港口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我省港口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空白,标志着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在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了港口属地政府污染防治责任,规定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港口污染防治方案。同时,《条例》进一步压实了港口经营人主体责任,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应用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设施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同时明确了港口经营人在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扬尘防治、装卸存放货物、港口运输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责任。
《条例》加强了港口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督管理,专设两章分别对港口建设各环节和港口运营各方面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如港口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港口航道设置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等具体要求;细化全链条监督管理,对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的存储、接收、转运、处置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条例》健全了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联合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方法对港口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