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皋兰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兰州-皋兰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5日 |
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2.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3.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问题;
4.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不足额送存银行存款账户并同步登记会计账簿,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
5.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私存私放等问题;
6.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挥霍浪费,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7.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贪占、挪用、克扣、浪费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8.村集体投资企业(合作社)配股入股资金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以及配股入股本金安全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将农村集体资产贪污侵占、非法买卖、优亲厚友、化公为私、违规报废等问题;
2.长期无偿或低价占有、出借,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
3.违规管理经营使用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在此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问题;
4.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5.虚假填报会计资料和各类报表,相关报表数据不实、不准等问题;
6.农村集体资产,特别是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资产重建轻管、权责不清,未纳入账内管理、资产移交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2.侵占、抢占、平调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3.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擅自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4.非法倒卖、出售农村集体土地及其他集体资源等问题;
5.在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开发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方面,主要包括:
1.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和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问题;
2.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各镇、驻在部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五)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1-12388
举报网址: http://gansu.12388.gov.cn/lanzhoushi/gaolanxian/
来信请寄:皋兰县纪委监委(石洞镇兰泉路3号)
邮编:730200
来访地址:皋兰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
石洞镇纪委办公室 什川镇纪委办公室
黑石镇纪委办公室 水阜镇纪委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在治理工作期间主动向皋兰县纪委监委、各镇纪委当面或书面如实说清问题,说明违纪违法事实,主动退交违纪违法款物的,县纪委监委将依照相关规定从轻处理。
中共皋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皋兰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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