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
| 所在地区: | 江西-宜春-袁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5日 |
为着力解决城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等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江西省宜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在城区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可以申请承租,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创业青年、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公交车司机、家政服务人员、园区技术工人等群体。
宜春市主要采取政府新建和市场筹集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鼓励袁州区等地利用棚改征收后,结构质量较好、未拆除、建筑面积符合条件的住宅改造为地方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70平方米(不含)至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的15%。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均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对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将全部录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建设银行开发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严厉打击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违规转借转租,违规经营,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变相福利分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十四五”期间,宜春市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127套。其中,2022年建设2127套、2023年建设400套、2024年建设200套、2025年建设400套。截至目前,宜丰县工业园已开工建设611套,万载县已开工建设400套。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7.05 鹿鸣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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