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凤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公告

所在地区: 陕西-宝鸡-凤县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5日
建设快讯正文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1〕3号)和《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21〕1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凤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

序号

政务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实施区域

备注

1

行政许可

理事或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

凤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

2

行政许可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时提交的资产有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凤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

3

遗嘱待遇申领(养老保险服务)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凤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养老保险服务)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宣告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凤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凤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