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江西-鹰潭-月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5日 |
鹰科字〔2022〕57号
各区(市)科技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下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1〕142号)等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市科技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2+N”产业领域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重点打造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创新成果应用示范项目、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等。
2.项目申报总体按控制总量、定向择优的原则。
3.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事业单位不得申报;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但未按时提交验收(结题)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对有环保、安全生产问题和科研失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已获省、市级科技计划支持的承担单位同一类型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向
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支持18项左右,其中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6项、科技创新示范及成果转移转化项目4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6项、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2项,各方向项目按照1:1.5比例推荐申报;申报项目控制总量,实行限额申报,贵溪市限报7项,余江区限报6项,月湖区限报3项,高新区限报4项,龙虎山限报1项,信江新区、市直限报3项。
(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应用互联网、物联网、5G及数字信息技术开展现代农业管理智能化改造,在我市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基地和乡村,重点支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及带动性,种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吸纳当地农户务工20人以上;
(2)有主导产业或绿色主导产品;
(3)有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办公房、培训室、大棚、农机设备等;
(4)有技术和管理团队,参与科研院所技术合作、有科技特派员参加的常年技术顾问;
2.农业科技示范村建设项目
(1)乡镇政府重视和支持,并纳入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相应的产业支持政策及具体措施;
(2)有村集体经济与农民种养殖相结合的特色产业和品牌产品;
(3)有技术和经济发展管理团队,参与科技合作、有科技特派员对接和专门的科普场地或农家书屋;
(4)有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电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应用农业现代化技术等;
(5)科技进步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主导产业吸收一定数量的在家农民参加产业活动。
(二)科技创新示范及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主要指围绕我市“2+N”产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合作开发,开展的具有引导带动示范作用突出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企业应为我市重点引进、培育的骨干企业;
2.企业应拥有或正在开发拥有核心技术,有较高科技含量、较好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3%以上。
(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市智慧科创城建设规划中确立的“两园三区”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支持一批有示范带动的企业,开展03专项试点示范应用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符合智慧科创城建设规划、在鹰潭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优先支持拥有省级创新平台、重点新产品、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
3.优先支持积极参与各种科技成果对接、展览展示,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各项活动的企业。
(四)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主要是指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结合自身学科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3.项目单位承诺按项目经费总额70%予以配套支持。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方向的要求组织申报,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区(市)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推荐;市直有关单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汇总推荐。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主管部门意见;将汇总后的申报表(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受理。
4.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对拟报项目审核后,与计划综合科室会商确立推荐申报项目。
四、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2022年8月5日-9月25日
材料集中上报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25日
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主管科室联系方式:
1.计划科(基础研究)
胡蓉13617012601 ytsjhk@163.com
2.工业科(区域创新)
熊斌荣 18807017593 153831934@qq.com
3.成果科(成果转化)
张 挺 13437017808 1614056406@qq.com
4.农社科(农业基地)
刘兵生 18907019660 2634920145@qq.com
附件:
1.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2.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2 2021年度省级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doc
2022年8月5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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