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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129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所在地区: 广东-茂名-茂南区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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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茂环案〔2022〕37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129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茂名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20129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和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指出我市禽畜养殖新发展阶段存在的4方面老问题,您提出的4条非常中肯的建议,我局对此非常赞同。现对您提出的建议逐一回应如下:

  一、关于“抓好养殖产业发展机遇期”的建议

  当前,我市正充分抓好养殖产业发展机遇期,推动畜禽养殖产业集约式发展。一是调整生猪家禽业产业布局,重点规划“一带、二区”。一带:即生猪优势产业带,以国道207为纵轴线,把高州西部、化州东部有关镇(街道)打造生猪优势产业带,重点引导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布局。两区:电白沿国道325线有关镇打造全市生猪产业重要辅助区;电白、信宜、高州、化州的山区,重点发展草地畜牧业和特色家禽产业区。二是积极引进国内先进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我市各地根据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重点规划的“一带两区”,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例如,高州市将远离村庄和水源地的荷花、石板、镇江、荷塘、沙田五个镇规划为生猪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高标准建设规模化养殖基地。目前,引进的温氏畜牧等公司已正式投产;海源农业公司也计划于今年9月正式投产;千集养殖、鑫丰源和顺达猪场等公司已动工建设,预计明年可投产。这些大型养殖企业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基地,将促进畜禽养殖产业从“小、散、乱”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或生态养殖小区转型升级,逐步降低散养户比例,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污染,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做好‘以发展促治理’工作”的建议

  我市坚持以发展促治理的工作思路。一是依法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我市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的通知》要求,依法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后禁养区面积4663.08平方公里。除了禁养区,还有适养区和限养区,由于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出栏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改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宜推进规模化养殖。只有适养区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适合推广生态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二是依托适养区大力培育全产业链企业。坚持外引内扶并举的原则,整合优惠政策,重点培育一批畜禽养殖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推进畜禽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已引进了温氏、正大等一批全产业链企业;在本土企业中,信宜粤信集团扩大了种猪和育肥猪产能,在屠宰加工环节建立了肉类加工厂,在终端销售环节,自建了100多家门店;高州顺达猪场在养殖、屠宰和餐饮、超市销售相对完善的基础上,新建冷链车间,建设中央厨房,补齐产业链条。三是大力抓好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按照“民创办、民经营、民受益”和“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鼓励规模养殖场组建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统一品种改良、统一规范生产、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防控、统一市场营销”机制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群众的组织化生产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三、关于“严抓规下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主要抓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完善配套治污设施。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种养结合,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加快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推进规模化养殖,方便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减少散养造成的污染,2021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62.2%。二是大力推广先进工艺技术,为末端利用创造条件。加大对栏舍改造力度,推广节水节料、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在源头上大大减少污水排放量,为末端利用创造了条件。三是加大粪污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型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切实解决粪污末端利用问题。目前我市在建有机肥厂3家、扩改建1家、建成运行3家,全部建成后,有机肥产能可达21万吨/年。

  (二)严抓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资源化利用工作。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主要包括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是我市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来源,因此必须加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工作,防止粪污直排污染环境。督促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畜禽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引导规下养殖场以种养结合为主,打通“畜+沼+粮/果/菜”等种养循环途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消纳、生态循环利用。我市在茂南区、电白区遴选2家基础条件好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示范试点建设。同时加快编制印发《茂名市种养循环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我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明方向。

  四、关于“强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市将逐步下放行政执法权,由乡镇街道实施综合执法。

  (一)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畜禽养殖污染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例行巡查和监督执法,加强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情况的巡查监管,对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采取退养及关停等措施;加强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对存在污染环境和影响群众生活的畜禽养殖场,严格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强化明察暗访,持续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加强监测点采样,精准定位污染来源,重点查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而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清理禁养区养殖场784家,清理生猪42585头。

  (二)加强执法培训,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市县两级要定期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畜禽养殖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能力培训,各相关执法部门在各自下放的执法事项范围内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镇街执法水平。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压实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明确养殖场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出台相关扶持激励政策,引导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快编制印发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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