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8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 所在地区: | 广东-茂名-高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7日 |
A类
茂环案〔2022〕36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8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茂名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20048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意见,结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如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4方面问题,贵委提出的5条非常中肯的建议,我局对此非常赞同。现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逐一回应如下:
一、关于“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
(一)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为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联动督导、信息互通机制。
(二)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要求,我局牵头率先制定了《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于2022年3月2日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制定各地“十四五”攻坚任务清单。在今年7月18日召开的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由市领导和各地主要领导签订,明确各地治理的目标任务,压实属地政府治理主体责任。
(三)我市的攻坚方案和任务清单已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我局积极督促各区、县级市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抓好抓实。统筹组织实施好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各地根据指导意见和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按“一村一策”要求编制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专项规划进行了审核,各地按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督促乡镇(街道)按要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建议
(一)我局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规划确定的“一村一策”有序治理,并在充分考虑区位、人口分布、已有设施、未来发展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对于靠近圩镇的村,符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要求的要优先采用接入城镇污水厂处理;人数较少的空心村,采取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对其他类型的村,优先选用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等方式处理。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优先治理城乡结合部、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国考断面等重点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时,我市综合考虑投资规模适度、处理效果稳定可靠、管理维护方便、运行费用合理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和出水标准,优先选用低成本、无动力(微动力)和生态化的基本治理模式。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采用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将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就地就近用于房前屋后“四小园”浇灌或附近的农田、林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周边生态沟渠多的村庄,污水经无害化处理或预处理后接入生态沟渠、湿地和稳定塘等消纳处理,尽量避免直接排入河涌或水网造成功能水体污染。
三、关于“健全设施,配套制度”的建议
(一)我局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了工作专班,深入基层一线对各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巡查工作,强化处理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同时,针对督导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办函》《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加快推进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的提醒函》,督促指导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以“工作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二)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工作的函》《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指导意见(修订版)》等文件,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强化对建成投用设施运维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设施闲置“晒太阳”。在设施建设中,明确要求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农村道路建设、河道整治、风貌带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相衔接,避免再次出现反复开路建设管网的劳民伤财现象。同时,在编制专项规划时,按“一村一策”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污水设施选址,避免设施选址不合理造成污水收集困难和增加建设成本。
(三)我局积极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台帐,强化日常运维管理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快推动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提质增效,对治理模式不合理、处理工艺不适用、建设质量差的处理设施,要调整治理模式或工艺,合理实施修复。重点整治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自然村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有序推进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管网的修复工作。加强已建好的设施管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常态化、长效化、高效率运转,切实发挥好设施资源的最大效益。
四、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融资机制”的建议
(一)我局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和资金筹措,编制印发《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及入库指南》和《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筹措指南》,指导各地申请项目入库和资金筹措,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2020-2022年我市累计从省生态环境厅争取落实专项资金11439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将2022年下达的水污染防治资金3136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高州市获得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整治资金2462万元,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
(二)我市根据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各区(县级市)、相关经济功能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按规定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和土地出让收益,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持。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库储备工作,通过申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鼓励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我市涉农资金中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金30132.5万元。
(三)我市按照《茂名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茂名市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积极与省属国企合作磋商,加快落实小东江、水东湾整治工程,其中,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投入50亿元,建成后将大大提高流域内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我市督促各区、县级市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尽快落实“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落实财政补贴和农户合理付费的分担机制,加快解决设施运维资金问题,强化农村污水治理成效。
五、针对“提升意识,全民参与”的建议
(一)2021年以来,我市组织召开市、区两级规模培训3场次,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指导镇(街)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600余人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打造一批懂规划、会建设、善管理的干部队伍,积极引进专业团队做好全过程技术服务,优先推荐“成本低、易维护、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推进治理。同时组织拍摄了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片,全方位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我市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参与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地方政府与村民共计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前期设计,过程建设和后期监督。同时采取筹资筹劳、入资入股、投工投劳等方式,广泛发动和组织村民参与,引导农民工匠参与项目施工和运维,不断提高村民在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贵委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更好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委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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