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长乐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31日 |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湖南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区委要求,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湖南镇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缘由,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我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会后,我镇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项事宜,严肃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两委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严肃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强化领导指导、上下联动,做到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对湖南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湖南镇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核实情况,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镇各相关部门、村(社区)限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立整立改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整改工作局面。同时强化跟踪督办,镇纪委对巡察整改的情况开展阶段性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我镇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力求从制度层面杜绝各类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镇党委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党建、村财管理、工程建设、移风易俗等工作日常监督,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的有效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共抓共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
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扎实。
(1)污染防治开展不够到位。未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已对辖区养殖业排水口进行梳理封堵,养殖场建造滤水池过滤尾水,同时综保区征迁范围内拆除5家沿海养殖场;针对污水流到路面问题,第一时间聘请滨海污水处理公司将污水抽离,同时将污水泵站进行维修更换,目前再未发现污水流出情况。二是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镇专职配备环保工作人员1名,自查自纠上级交办的各项环保整治清单,逐一核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大鹤村村委会主任陈某某、镇政府环保站负责人陈某某已受区政府通报批评,我镇深刻汲取教训,督促镇环保站和各村(社区)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对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环保工作各项要求。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学习,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交流学习研讨相结合,组织全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带着责任学、联系实践学,提升干部主动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
(2)自然资源保护不够有力。对辖区内非法采砂现象属地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一是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镇执法中队24小时对全镇范围进行巡查,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二是建立联合查处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国土资源所、湖南派出所、大鹤边防所、林业站、渔业站、各村(社区)职责分工,督促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查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发动干部群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张贴海报、横幅、警示牌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举报和提供毁林盗沙犯罪行为的线索,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针对西宅村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约谈提醒村主干黄某某及镇执法中队负责人郑某某。
(3)新思想的学习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深化落实新思想长效机制。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通过镇党政联席会和每月召开1次的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以及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层层推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向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延伸,不断鼓浓“红色氛围”,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对镇机关第一党支部柯某、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党性修养,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心得体会,目前已收齐两位人员上交的心得体会,未发现抄袭等不良行为。三是强化培训教育。以镇党校为学习教育的主要阵地,结合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不定期邀请教师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授课,深化基层理论宣传“千军万马”工程,开展“七一”专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的渠道和方式,有效提升党员基本政治理论素养。
2、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4)“协调、绿色”的新发展理念存在短板。未充分发挥临空经济区中心乡镇的地域优势,未形成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一是通过招商引进大型产业链项目福米产业园项目,包括恒美偏光片一、二期项目、福米科技福美显材贴合项目、福米制造智能终端等项目,总投资超百亿,预计全部投产后,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为全国最大、产业链最全的光电显示产业基地,大大优化我镇二产产业结构。二是通过动员辖区内永荣锦江、长源纺织、锦源纺织、新华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加大研发技术投入,成立研发中心和服务公司,提升三产占比。目前永荣集团已成立技术研发中心公司,预计明年可纳升申报数据。其他龙头企业也在陆续动员注册企业。三是加大政策引导,积极动员辖区内纺织企业加入长乐纺织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速实现数字产业化发展。目前已有近20家企业加入纺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尽快实现纺织行业全覆盖。四是目前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传统纺织业及信息服务业类为代表的15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尚绿宝科技、捷思金属等后期有潜力申请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库增加新鲜血液。
(5)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不力。在规划、指导美丽乡村方面主动服务意识不足,效果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对蔡宅村主干黄某某进行约谈,要求在今后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避免浪费。二是开展问题自查。我镇对蔡宅村等相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上认真排查过往项目,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全镇范围内同步开展类似问题筛查,开展工程建设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村财使用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审核管理制度,要求拟动工建设乡村振兴项目的相关村居要靠前谋划,主动与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对接。四是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主动沟通服务,运用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和窗口,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反馈的积极性,针对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3、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6)社会治理不够精细。网格化管理存在漏洞,部分领域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目前已将网格化领域划分清晰,滨海星城小区属鹏陈村管辖领域。同时重新优化调整镇区网格,避免再次出现权属不明确问题。二是现有入境人员及中高风险入航人员,我镇已严格按照区指挥部要求,对e防控下发数据,海瀛湾转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航人员进行摸排,做到一人一档,实行村居网格化管理,责任包干到村,落实到人,夯实疫情防控摸排结果。
(7)日常矛盾纠纷化解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并积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治理、社会力量群防、民情收集等方面工作。二是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提前介入、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目前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三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征迁干部主动深入村居了解各项目征迁过程中的民情民意,宣传征迁政策,主动为征迁户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8)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督促落实。我镇召开安全会议专题部署会12次,党政领导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各村(社区)主干及安全协管员依照属地原则,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二是深入现场排查企业安全隐患,根据专家出具的隐患报告,镇直各部门联合各村(社区)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规上纺织企业22家排查隐患162条,规下企业82家排查隐患1470条均已复查闭环。三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八个一”活动,发放企业一封信130余家,签订承诺书13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份,强化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思维。四是空港工业区厂房消防栓已接入消防管道无水问题已整改,厂房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
(9)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传达部署。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及时总结并分析我镇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解读等有关文件,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中意识形态责任。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020年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均将意识形态纳入发言内容。
(10)阵地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认真审核把关。坚持将新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督促分管领导切实把好各项制度的审核关,避免再次发生制度内容不严谨的问题,目前我镇已重新制定湖南镇《党员考核制度》,将新思想相关内容加入其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安排专门的镇村工作人员对宣传栏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指导统一更换宣传栏内容,对宣传栏破损、长时间未更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宣传栏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湖滨村宣传栏内宣传资料已定期及时更新,严禁随意叠贴等不规范行为。同时,经我镇自查发现大鹤村等个别宣传栏内容老旧,已督促其立整立改。三是发挥阵地作用。发挥宣传栏宣传教育的阵地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建党百年等重要节点,通过海报、宣传画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等党的最新理论精神传达到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不断鼓浓宣传氛围。
5、扫黑除恶工作不够到位。
(11)实施方案制定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工作保障,根据《长乐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委组扫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并完善我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二是由镇综治办牵头,针对同类型文件方案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正,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错误。三是加强内页管理。全镇范围内严格执行文件方案出台制度,逐级审阅签发。
(12)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深入扫黑宣传,鼓浓宣传氛围。结合平安三率宣传共开展扫黑除恶现场宣传4场,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近2万份,在沿街主干道和重要部位设置大型宣传标语15处,确保宣传到位无死角。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提升镇村干部线索摸排能力。通过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分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填写扫黑除恶专题测试问卷,增强镇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强化线索甄别、排查能力。
6、“两违”整治力度仍需加强。
(13)对“两违”新态势制止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针对“两违”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党委集中约谈各村(社区)包村队长、村主干,并由镇纪委对西宅村主干黄某某予以诫勉处理、拟对湖滨村土地管理员刘某某进行立案处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适时组织经办人员、村居主干及村级土地管理员,进行建房审批业务培训,对审批文件进行解读,在今后建房审批中聚集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国土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力量,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针对建房审批全过程进行监管,全力遏止违建现象。
(14)党员干部参与违建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把“两违”问题作为巡察整改重中之重的内容,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二是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带动全镇党员干部全部签订《长乐区党员干部“无违建”承诺书》。三是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零”报告制度等举措,提高两违执法精准度和穿透力,充实镇执法队力量,配齐配强综合执法队,目前共有队员13人,完善“两违”执法队日常巡查制度,特别注重节假日期间的“两违”巡逻,做到出土就打、露头就拆,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
7、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15)擅自减少审批环节。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我镇严格按照区移风易俗办规定,在2018年转发《长乐区关于建立全区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长委办[2018]17号)文件的基础上,再次重申审批制度流程,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逐级审批,由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意见后报镇移风易俗办审核,并报党委审批;规范制定各村使用的《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备案表》,2021年1月起已增设“红白理事会意见”或“包村工作队队长意见”栏。二是加强培训,增强意识。于2021年上、下半年先后组织2次镇村移风易俗“三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申审批制度,要求镇村“三员”提升履行审批流程的自觉性、规范性。三是加强监督,促进履职。镇纪委、移风易俗办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操办酒席和参加酒席的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通报有关抽查情况,及时发现移风易俗隐形变异问题,督促镇村移风易俗“三员”履职尽责。
(16)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完成规定动作,于2021年10月28日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宣讲活动,于2021年12月底组织开展“社科讲坛”暨移风易俗系列专题活动。二是联合开展宣传,紧密结合“平安三率”“惠民资金”“三下乡”等工作,采用入户、集中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分发宣传品、倡议书,加大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讲解力度,确保移风易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提升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好镇村宣传栏、LED、村村通广播等宣传介质,通过粘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在重要节假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不断鼓浓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17)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落实移风易俗每日“零报告”、婚丧喜庆活动审批及移风易俗“双报备”制度,特别是严格审批党员领导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个人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相关申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事前宣传引导、事中到场监督、事后建档立册。二是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压紧压实移风易俗职能部门、包村工作队和村级组织责任,督促镇村“三员”队伍切实履行责任,特别是紧盯国庆、春节等关键节点,重点整治分场次、异地操办、分发高档物品等隐形变异现象,确保辖区内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不出现反弹回潮。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力度。镇纪委、移风易俗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问责,持续巩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成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干事创业精气神仍需提高。
(18)“马上就办”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闽沙村卓某等3户因四邻协议等相关材料迟迟未补齐,故我镇未及时上会研究;因2020年长乐区对农村建房审批的管理规定尚未明确,故我镇未予以受理,现已一一答复。二是进一步自查自纠,梳理汇总近两年来已收件未受理、未答复的申请清单,统一受理、逐一答复。三是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旧房改造申请的相关程序,规范审批时限,充分发挥湖南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效用,及时答复群众关切。同时按照《福州市长乐区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规范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长政综[2018]363号)的文件精神,针对符合条件以及特色情况的申请户,适时上报党政联席会予以审议;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及时答复有关情况并耐心做好政策讲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19)“坐等靠”思想清除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该工程于2018年6月完成立项手续,前期因地质勘查、设计、图审等各环节存在问题,以及人事变动、法人更换统一性用代码需要变更、招投标的电子印章无法使用等客观原因,致使延误工期。我镇深刻吸取通报批评的意见,从政治高度认识到推动城镇化的重要性,坚决摈弃“坐等靠”思想,发挥积极主动性,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统筹监管力度,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提高宗旨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20)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针对上述问题的苗木已要求闽沙村进行养护及看管,合理有效利用种植起来。二是全面梳理辖区内此类苗木果树,按照区域权属由各村居负责看管养护,确保不再发生相关事件。三是由镇党委对闽沙村主干陈某某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重视苗木果树资源保护,强化责任担当。
(21)机关效能建设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立即进行整改。考虑到我镇总务每日需外出购买食堂所需食物,我镇现已将其纳入考勤管理,要求其每日上午、下午录入考勤签退。二是进行约谈提醒。由镇纪委书记、机关效能分管领导对陈某某、陈某等1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提出严肃批评,重申机关效能有关规定,如若再出现此类错误,予以严肃问责处理。三是严格制度执行。要求镇干部加强对《湖南镇机关考勤实施意见》(2021年修订版)的学习,自觉遵守湖南镇机关考勤规定,及时严肃查纠外出未登记报备或仅口头报备去向而未履行签批手续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四是强化自查自纠。我镇纪委、效能办通过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考勤不规范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评。2021年在我镇自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干部职工1名,并予以效能通报处理。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2)公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更改公车权属。我镇自来水厂名下权属公车闽A017KQ、闽A779KQ已于2020年11月登记录入固定资产账,现车辆相关保险费和维修费已由镇政府报销。二是严格用车程序。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公车,规范登记公务派出车辆使用的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实时掌握公车动态,利用公务派车系统规范派车,并做好派车记录和审核工作。我镇党委已对时任党政办工作人员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党政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沟通对接,避免再次发生异常情况。三是规范报销行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车一卡”等有关规定,规范公车维修、洗车、加油等报销流程,按实按额报销,认真审核各报销凭证,落实公务车辆“四定点”(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制度。
(23)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行为已要求整改补齐。二是我镇今后将认真核对陪宾人数,坚决执行公函接待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及食堂总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条例。
3、财务管理不严谨
(2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目前已建立现金支出报销的核实制度,杜绝再次出现上述问题。二是超过现金报销的额定金额按要求一律通过转账支付,不再现金报销。三是针对相关经办、财务人员进行财经制度知识普及,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四是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办公经费列支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25)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将在今后的内控制度中增加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入库登记、领用登记、监督复核、盘点清查等相关工作。二是要求每个月初、月中、月底对食堂采购进货进行登记,采购所需材料由分管领导进行监督,每天对米、调料使用登记。三是健全单位内控长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思想教育,深刻认识到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性。
(26)差旅费超标准报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针对上述问题已于2018年12月20日将超标准报销金额清退完毕。二是今后我单位将认真审核差旅费报销材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定期开展核查工作,严格按照《长乐区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差旅费报销相关手续。
(27)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基本完成。垃圾车、闽A779KQ公车、闽A017KQ公车已于2020年11月登记入账;2辆已报废的小轿车因当时轿车集中处理时已被处置,暂无法提供报废材料,需与区财政局相关部门沟通后直接销账;镇属企业自来水厂因区工商局于2005年后不再承认乡镇下辖企业,故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我镇要求自来水厂自主经营,保持现有领导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变。今后我镇将针对以上问题建章立制,严肃财务管理人员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对2016年以来的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全面摸排,缺漏的项目均已逐一补登入账。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有序登记。
(28)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未完成,力争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单位暂存款已清理739.44万元,剩余748.55万元。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清理长期挂账款项,向欠款方追回暂付款,未结算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结算清理挂账,未用完的经费后续将用于相关配套建设支出。
(29)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幸福院建设补助每个村资金10万元,因各村居均利用已建成场所进行改造,花费较少,资金有结余,现各村居已用剩余资金对幸福院进行再装修提升幸福院环境,并建立了幸福院会计科目,今后将加强督促各村居及时、合理地使用幸福院补助资金;各村居将冬春水利材料补齐后,10.5万元经费已于2020年12月下拨到各村居。二是加强监督落实。要求各部门针对此类剩余资金全面梳理,应拨尽拨,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三是严格审批把关。从根源上要求各项目专项资金严格安排资金安排设计方案,确保用实用足用到位。
4、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
(30)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程序租赁、集体财产流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大鹤村桔场处坡地30.2亩原先系租给长乐天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9月到期后大鹤村与该公司协商续租事宜,因大鹤村对2018年7月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政策学习存在滞后问题,故于2018年9月以协商方式与该公司约定续租。后续该公司将此地块用于建设养鳗场,相关养鳗场因机场二期项目征迁需要已于2020年8月被拆除。我镇党委已对时任大鹤村村委会主任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因西宅小学系集资建设,村老人会作为出资方且资金运营紧张,故向西宅村提出分成租金的申请。后西宅小学的租金从2016年起已悉数收缴至村委会我镇已要求西宅村,同时我镇也督促西宅村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确保不再发生此类行为。我镇党委已对时任西宅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三是由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牵头,督促11个村(社区)加强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有关规定,避免出现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31)资源监管不力。存在租期过长、租金标准偏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2006年大鹤村出租的孟楼顶东侧一块面积8亩土地,后被用于建设养鳗场,因机场二期项目征迁需要已于2020年8月被拆除。二是2008年闽鹏村出租的虎山边面积65亩沙园地,后被用于建设养鳗场,因机场二期项目征迁需要已于2020年8月被拆除。三是由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牵头,督促11个村(社区)健全和执行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资源及时登记,并报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把关,对租期、租金等标准不符合《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规定的,予以立即纠正。
(32)村财镇审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使用现金、白条列支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开展谈话提醒。成立由镇分管领导、镇经管站、镇会计委托中心组成的整改小组,集中约谈了闽沙村、鹏谢村的村主任及报账员,要求以此为戒杜绝再次发生大额使用现金、白条列支费用等问题。二是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组织各村委会主任、报账员、镇经管站人员、镇会计委托中心人员学习长乐区出台的关于三资管理的相关文件,通报了巡察出现的问题,要求各村居举一反三,以此为戒杜绝再次发生相关问题。三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村财政审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审核人员及会计委托中心人员强化日常监督,对平时发现的问题督促村居及时整改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力。
(33)项目涉嫌拆分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一是根据2019年7月《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坟墓整治及绿化经费补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园林绿化规格种植的由各乡镇(街道)及区住建、园林、林业等部门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等程序组织实施”,故我镇依照文件实施邀请招标。二是湖南四鹏路新增路灯变工程项目新增四台路灯变,按供电公司营销部出具的供电方案有单独的四份,供电公司下属福州电力设计院在进行项目设计时,也按独立的项目出具四份图纸和预算,故项目在委托施工时,按长政办【2016】44号文件规定,将四个项目直接委托供电公司下属福建省创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三是我镇责令具体经办人员张某某其作出检讨,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件精神做好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标管理有关工作。组织项目分管领导、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及各村(社区)经办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加强审核、审批和监督制度,凡是违规拆分的由镇纪委等监督部门及时介入予以严肃处置。
(34)项目涉嫌围标、串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2018年湖南镇城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与投标的4家公司经《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公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并无存在关联关系。加强自查自纠力度,针对近五年来的工程项目、采购服务项目招投标材料进行审查,尚未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等现象。今后我镇将加大对招投标全过程、各方面的监管,委托资质好能力强的招投标代理公司,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制定、投标者名单的审查、评标过程的监督等环节层层把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围标、串标等现象发生。
(35)招标方式执行不规范。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招标方式的项目,以直接委托方式进行。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由镇党委集中约谈项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审核、审批制度,加强镇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投标管理,明确招标方式和直接委托方式的适用条件,凡是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建设或违规委托的将由镇纪委等监督部门及时介入予以纠正、处理。
(36)招标程序执行不严格。3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招标公告未按规定要求,在长乐区吴航乡情报或电视台上刊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鉴于相关村居对招标程序不理解,业务知识缺乏,我镇已约谈提醒时任湖滨村主干刘某某和湖滨村报账员黄某某,并且由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督促湖滨村加强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处置资产资源。深入举一反三针对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开展资料审查调查工作,尚未发现存在暗箱操作、微腐败的问题。今后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加大对招投标全过程、各方面的监管,使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又在“阳光”下进行。
6、项目管理不规范。
(37)未按要求进行施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我镇已要求湖滨村按相关设计要求予以整改,同时补齐相关材料,并且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如需修改按规定提请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工程必须监理及建设单位参与。同时,督促镇“三资”监管中心强化对村居工程项目的监管,有效避免工程项目拆解工程、随意变更工程量等问题。
(38)超额支付工程款项。存在未按规定支付进度款、结算款高于审核价的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我镇已要求镇财政所和西宅村规范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行为,向多支付部分予以追缴,并且由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和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一是把关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对镇、村工程项目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并监管各项资金的拨付。二是按照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求,加强对村集体账务、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强财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严格把好工程项目的支出关。
(39)工程增量未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我镇已责令西宅村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等相关手续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由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督促各村居对村级资源处置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并且指导村集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审核、审批制度,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规定。同时,加大村两委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坚决杜绝村集体出现工程建设项目中缺少相关手续、结算审核不合规等现象。
(40)项目履约担保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由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要求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项目履约担保制度,规范履约保证金没收、退还程序。同时,加强对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以及村两委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落实好项目履约担保制度,确保未执行履约担保以及违规退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不再发生。
(41)项目监管缺失。施工现场管理薄弱,村级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成立工程建设监督小组和工程验收小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对鹏谢村公园化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等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依情节予以处罚,对西宅村美丽乡村村委会周边配套改造工程、西歧道路扩宽(二期)工程委托有资质人员重新进行验收。今后我镇将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委托有资质、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管,同时,成立工程建设监督小组和工程验收小组,完善对工程项目监督、验收的规范化工作。要求镇“三资”监管中心适时开展督查,强化对村居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管。
(42)内业资料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牢树底线思维,我镇已责令鹏谢村、鹏陈村等相关单位补充完善内业资料。同时,规范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内页资料填写细则,及时整理归档内业资料,落实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内业资料工作。上述鹏谢村、鹏陈村、湖南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的相关材料已整改到位。镇“三资”监管中心适时开展督查,强化工程项目内页资料的规范化合理化,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鹏谢村公园化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43)在党政联席会上研究人事任免和发展党员等事项,弱化党委职能。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我镇将建立健全党政议事有关制度,将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进行严格区分,对党委研究事项单独分阶段进行研究,并按照上级规定章程研究相关事项,指定专人及时做好党委会议记录。目前我镇人事任免和发展党员等事项已在党委会上研究。
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44)“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规范制度执行。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星级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并由镇党建办牵头,不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指导各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落细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成立党建督导组,以“一报双查一通报”制度为抓手,监督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开展内业资料检查,有效提升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分别对时任大鹤村、湖南社区党建经办李某某、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开展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等工作,确保不再出现同样问题。
(45)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提升党内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并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内页资料检查,杜绝个人发言稿、谈心谈话内容抄袭雷同等行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不走形、不走样。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依托镇党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党务读本材料等方式加强党务干部培训,要求各党务干部熟悉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和流程,提高党务干部的实操能力。三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职责,带头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对谈心谈话的范围、内容、对象、方法、要求进行明确,确保谈心谈话高质量开展。
(46)未按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制度规定,按规定设置年度评议优秀党员数量,明确参评对象,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同时由镇党建办牵头,加强对各党建经办业务指导,并适时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3、党员队伍管理不严。
(47)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要求各支部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按月交纳党费,并按规定逐级上缴。二是鹏谢村贺某2019年7月至9月的党费已于2019年12月补缴到位;蔡宅村已于2021年12月对黄某等预备党员进行补缴党费共31元;湖滨村已于2021年12月对2017年至2019年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补缴党费共3268元。三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人员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认真做好登记。四是由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各党组织,对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予以提醒补缴。
(48)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蔡宅村2016年4月22日确定黄某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有误内容已修正到位,2020年4月15日闽鹏村党支部将预备党员卓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卓某的培养联系人的记录有误内容已修正到位。二是由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加强对各党支部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内业资料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及开展回头看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产生。三是由镇党委分别对时任蔡宅村、闽鹏村的党建经办陈某某、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肃对待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认真撰写内务材料,如若再出现此类错误予以严肃处理。
(49)党员底数摸排不清。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由镇党建办牵头,加强镇村两级沟通交流,同时指派专人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新花名册等含人员信息的材料,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错误。目前
湖南镇村(社区)两委班子花名册中有误内容已修正,并及时根据人事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
(50)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个别党员学习心得未联系实际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听取党员思想情况汇报,根据党员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及时纠正学习中存在的不良态度和学风,倒逼党员紧密结合实际撰写相关材料。二是深度结合“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不断丰富学习载体,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上党课等多种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用新思想武装全镇党员干部思想。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内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查纠记录材料中不全面、不严谨的内容,确保不再出现内页不规范问题。镇机关第一支部2016年三个专题研讨会无具体学习交流记录已补写,已责令机关第一党支部王某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目前已收到其重新的提交的心得体会。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51)学习不够重视,存在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教育形式,依托网络干部教育平台、学习强国APP等载体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办好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会议,履行规定议程,确保每个党员充分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切实把会议开到位、开出实效。三是我镇已要求镇机关第一、三支部重新撰写会议记录,责令两个支部党员修改雷同的发言内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把关文稿质量。我镇举一反三,安排专人对主题教育等活动的交流发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大段摘抄网络文章、大面积沿用旧稿等行为予以提醒纠正,要求结合个人实际重新撰写,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流形式。
(52)组织学习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严肃会议纪律。
我镇已督促指导各村居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会议签到,对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要求说明无法到会原因,并自学相关会议内容,最大程度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接受面。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以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不断丰富学习载体,通过党日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主题学习教育的感染力。三是加强监督指导。由镇党建办牵头,对主题教育的内页材料、会议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回头看,及时查纠不规范的材料内容,确保主题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6、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
(53)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督促仙宅、闽鹏村认真梳理本村党员数,摸清党员情况,经仙宅、闽鹏村梳理发现党员队伍存在非本村户籍党员的情况。经调整,现两个村党支部党员人数均为49名,未达到升格条件。二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动态管理,自查是否存在符合变动规定的党组织,对满足升格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升格,对少于3人的按照规定及时撤销。三是经梳理,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党支部为富盛、鸿业、宝泰和湖南镇企业党支部,我镇党群服务中心要求上述企业自行摸排是否存在人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公司支部的情况,现经调整充实,富盛、鸿业、宝泰、湖南镇企业党支部党员人数分别4、3、3、3。
(54)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依托村级教学基地、镇党校开展党务培训,明确党务公开目录清单,确保党务公开栏更新及时、内容全面。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安排专门的镇村工作人员对宣传栏进行定期维护,指导统一更换宣传栏内容,并不定期下村检查指导,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党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目前西宅村宣传栏内党务信息已定期及时更新,湖滨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示党费收缴等情况。
7、人事管理任用不规范。
(55)兼职和临聘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党委立即对陈某、池某某开展约谈提醒,因暂无临聘人员不得参加兼职行为的相关规定,故我镇要求其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从事兼职行为,不得因兼职行为影响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二是经我镇梳理编外人员名单,现有编外人员56名,其中19名为其他单位派驻在我镇工作的社工、临聘等人员,我镇临聘人员实际为37人。2021年8月起我镇已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暂停招收编外人员,今后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研究确定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人员招收、管理等行为。
(56)离职村主干安置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明确14名离任村主干担任我镇自来水管道的巡查员,负责日常自来水管道的维护和巡查工作,以及处理村民报修、投诉等问题,并予以适当补助。二是按照“男性60周岁后不予以续聘,女性55周岁后不予以续聘”的办法规范对人员聘用管理。三是今后不再安排离任村主干到镇属自来水厂从事相关工作。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57)“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力度不强,廉政谈话覆盖面不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在今后工作中由镇党委坚持对镇、村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谈话工作机制,根据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制定谈话工作方案,明确党政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联系的村(社区)进行提醒谈话的工作责任。镇纪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队伍任前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58)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定期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党政联席会、廉政讲座、述责述廉等会议,经常性强调廉洁自律,加强警示教育,提醒班子成员提高思想意识,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存在风险提出预防措施,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置办法。二是坚持以“以案释纪”的形式,及时传达通报上级有关专项整治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精神等情况。三是多渠道开展廉政教育,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观看专题教育影片,依托镇政府廉政文化带、廉政公园等形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勤政清廉的政治生态。
9、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59)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日常监管不够有力,违规违纪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二是强化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适时开展各类廉政风险监督检查工作,覆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资金网宣传、工程招投标、“两违”整治、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违规违纪高发领域,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三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监督管理走深走实。
(60)自行发现问题线索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通过“学习强国”app、“最美长乐”“清廉长乐”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加强镇、村纪检干部日常学习,提升学习积极性和政策穿透力。二是组织纪检干部对信访件以及自办案件的审查调查、初核,审理等环节适用的法规条例有针对性专题学习培训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执纪法规,更好提升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三是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主动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审理等程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流程,深化监督效能。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对审计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未举一反三。
2014年以来,审计指出湖南镇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固定资产未入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接待费未附公函”等4个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然发现同类型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针对上述同类问题已逐项逐条整改完毕,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先进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及时核对固定资产入账以及报废处理,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确保接待“三单”齐全,财政所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从深层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湖南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来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是我镇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工作中仍然存在较多不足,我镇将持续强化整改意识、保持整改方向、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湖南镇党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融入国际航空城建设,为全方位推进湖南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630801;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号,邮政编码:350212;电子邮箱hunanzdb@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