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禅公(预)〔2022〕13号土地征收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佛山-禅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3日 |
佛自然资禅公(预)〔2022〕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佛山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1〕345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张槎部分)。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张槎街道季华西路以北、江湾二路以东。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79.1300平方米,折合约1.77亩(佛山2000坐标系)。
四、公告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张槎街道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2206830。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张槎部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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