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肇庆-高要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日 |
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教育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我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一站式”受理。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我局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涉嫌存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均可向我局进行举报。
二、举报受理渠道 电子邮箱:gyqjyj@zhaoqing.gov.cn
举报电话:0758-8388301 材料接收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92号教育局办公室
三、举报的要求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但由于匿名举报,影响了调查和处理进程的,我局不负相关责任。同时我局对匿名举报人不负告知义务。 (二)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三)对于举报信息不准确、相关事实不清晰的,我局可以通知举报人及时补正。
四、举报的处理
接到举报事项后,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对属于我局职能的举报件,局办公室应及时分送相应的政策制定股室办理,受理举报的股室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实名举报人:
1.无具体明确的被举报人和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情形的;
2.不属于本受理机关受理范围的;
3.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核查处理过程中,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的;
4.举报已核查处理结束,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举报的;
5.对同一事实已向其他行政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6.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二)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 2.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3.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定期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五、反馈处理结果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举报的股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www.gaoyao.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2773599.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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