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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18日至2月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4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

  自县委巡察二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后,我委深刻把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精心谋划部署,全面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真正形成上下一体、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抓好整改

  根据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累计召开3次专题党员大会议研究确定《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连城团县委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团县委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工作,推动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2021年6月21日召开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三)坚持严督实导,推动落细落实

  坚持把严督实导贯穿始终,牵头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动态掌握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整改隐患及时消除。对持续整改的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全面做好责任分解,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持续跟踪督办问责问效。

(四)突出成果导向,强化建章立制

  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运用到共青团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放大整改成果,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悉心梳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靶向治疗、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制度的指导、规范和激励约束作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的过程变成了转变作风、担当落实的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方位推动连城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连城贡献青春力量。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巡察“回头看”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委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动员会,并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推进会6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全“覆盖”、无“盲区”。三是2019年以来,团县委以创建星级团组织为抓手,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2019、2020年度分别创建了222、425个星级团支部,上轮巡察整改报告中,仅提及扎实开展星级团支部的评星工作,未点明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创建星级团支部的基本要求。四是领导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五是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北团镇党委,北团镇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2)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未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震慑作用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体干部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市委3号文件精神,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坚持将巡察“回头看”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通过访谈座谈、抽查暗访等方式,协助团县委认真履行巡察“回头看”整改责任。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分析研判,厘清工作责任,督促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政治担当不足,整改行动有“温差”。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订《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举一反三,重新梳理上轮巡察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梳理出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照《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每两周研究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团县委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政治担当不足,整改行动有温差”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五是我委已积极动员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者1名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8月该名志愿者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21年4月15日经过县直机关联合团支部推优,2021年4月23日经过党员大会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六是针对“政治担当不足,整改行动有‘温差’”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北团镇党委,北团镇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4)应付整改,举措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责任,通过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等方式,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对《青少年宫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根据2020年5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调研座谈会会议议定,将县工人文化宫四楼确定为县青少年宫活动场所,2021年10月已搬入新办公场所。四是将团县委工作经费和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五是继续开展“银团合作”项目,选派信用社团员青年到乡(镇)团委担任兼职副书记。六是深入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和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招募莲籍在校大学生到乡(镇)、村团组织担任兼职副书记或为困难家庭子女开展亲情陪伴和课业辅导,2021年以来共招募大学生志愿者696人。七是已多次与县教育局就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中层待遇问题进行专题沟通协调,拟定通过德育室主任(副主任)兼任等方式落实中层待遇问题。八是针对“应付整改,举措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北团镇党委,北团镇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5)政治责任不强,整改质效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干部协同配合,确保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二是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有效筑牢拒腐防变根基。三是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到位的,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整改不过关的,责成相关人员重新整改,直到见底见效为止。四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业务培训,2021年4月22日连城团县委组织全县中学团委负责人参加连城县2021年中学共青团工作(网络)专题培训班,2021年5月14日举办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工作推进会,为夯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基础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加大深入基层力度,2021年以来,团县委分别深入隔川中小、特殊教育学校、新泉镇、庙前镇团委等基层团组织十余次,不断加大对基层团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六是加大对共青团、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宣传力度,2021年推报获评省级先进个人2名;市集体8个,个人15名;表扬县集体28个,个人120名。七是2021年以来,分别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携手添新绿·青春我先行”等7个主题,组织17个乡(镇)团委,青年志愿者共714人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前提醒,活动后及时收集图文信息并编辑发布微信宣传稿等形式,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增强品牌效应。八是对文亨镇团委、朋口镇团委在2020年度年终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

(二)巡察以来发现的新问题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系统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订《连城团县委集体学习制度》,并从2021年5月中旬起正式启动,已组织集体学习21次。二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的少先队员们的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综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式学习并根据连城共青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结合共青团工作特点,通过“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宣讲、青年热议等形式及时组织各级团组织学习共青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福建省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热潮。四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开展“青年大学习·一起学党史”“红领巾爱学习”等网上主题团队课学习,参学人数达11万余人次。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诵百年党史·聚青春力量”活动,在连城团县委微信公众号发布诵读音频272期。

(2)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连城团县委集体学习制度》,例会前及时组织学习上级精神。二是由各部室负责对应收集2021年以来团中央和上级团委出台的条例、意见等重要文件6份,并在干部例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三是全面梳理2018年10月以来团中央和上级团委出台的条例、意见等重要文件,已全部重新学习完毕。四是召开干部例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并研究部署我县团员教育管理工作。

(3)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21年以来,团县委全体干部通过清明祭英烈、打卡红色地标、重走红军路、追忆英雄足迹等4场现场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学思践悟能力。二是继续常态化开设“红土连青·情暖童心”青少年自护课堂,组织专业社工进学校为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心理健康、文明上网等青少年自护知识,2021年上半年,我委共开设自护课堂17期,覆盖学生1009人,为全方位、深层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研究制定《连城县少先队工作要点》,成功举办2021年辅导员职业技能风采大赛,联合教育局举办2021年连城县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四是全面落实《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研究制订《县级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连城县实验小学、隔川中小正进行试点工作。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连城团县委集体学习制度》执行,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二是重新梳理2021年以来单位综合材料中存在错别字、数字不精准、表述不完整等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并进行内部通报,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三是每周例会定时通报学习强国分数,对每天学习分数低于40分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坚持干部例会先学习后开会、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加大干部理论学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的政治敏感性。五是注意源头预防,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学习材料》,并将办文办会落实情况列入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六是由于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已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5)调查研究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制约单位发展的瓶颈问题和青年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举办形式多样的为青年办实事活动。2021年以来,团县委共举办青年交友活动4场,覆盖人数123人,大力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和“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莲籍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岗位1193个。常态化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每周末组织中学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0人到图书馆和冠豸书屋提供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提高调研报告撰写质量,团县委积极参加龙岩市“杰出青年课题”调研活动,《关于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以连城县为例》调研报告获得优秀奖。

(6)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修订完善《连城团县委内部管理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连城团县委会议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截至2021年6月中旬分别召开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和全委会会议各1次。四是通过干部例会、专题解读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重新深入学习《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遵规守纪。五是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

(7)完成上级任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工作短板,制定下发《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关于开展连城县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2家单位通过验收被评为县级青年文明号。二是进一步完善《连城县青年大学习考评办法》,通过每周通报乡镇团委书记,定期约谈参学率靠后团委、通报分管领导,每年通报乡镇党委的方式,我县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已达到67.61%,稳居全市第一。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2021年连城共青团重点工作推进表》,定期研究工作进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四是强化督促落实,进一步完善《连城县青少年宫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团市委对团县委考核结果在全市排名倒三的责任人予以扣分处理”。五是针对“2019年度未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问题,由于时任青发部负责人2019年12月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未与接手该工作的同志交接清楚,导致该工作未开展。领导班子在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

(8)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重新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百年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自查2018年以来团县委班子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退回2份报告要求重新撰写。四是相关责任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内容未按要求撰写主动认领并进行自我批评。

(9)推进从严治团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推进从严治团各项工作,制定团建业务培训计划,2021年8月上旬召开乡镇团委换届试点会议,并于9月上旬召开2021年下半年团员发展调控暨团员发展业务培训会,切实加大对基层团委团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团干部综合素质。二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中学团委做好2021年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及各乡镇学校毕业团员关系接收工作。三是2021年6月上旬组织各部室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数据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针对全县基层团委、团支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是制订《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机关公文办理工作规定》,明确文件起草过程中拟稿人、核稿人、会稿人、签发人等相关责任,保证公文安全、高效、流畅地运转。三是针对“公文印发程序不符。存在文件未经核稿、未经签发就提前印发”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

(2)材料撰写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1年6月开展材料写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委全体干部写作水平。二是严格材料报送程序,严把材料写作质量关,单位上报材料一律需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阅通过后才能报送。三是将材料撰写质量纳入《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绩效管理办法》。四是针对“2019年3月4日和6月28日的扫黑除恶工作汇报中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对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认真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的情况,经了解在2018年6月召开的团十八大报告中有提及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但党中央尚未宣布具体开展时间,已将该材料退回相关责任人重写。

(3)会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管理,明确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记录人员记录完成后需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客观具体。三是加强工作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开展会议记录抽查检查。四是针对上述问题,记录人员系记录失误,由于相关责任人已于2020年5月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4)工作作风慵懒散漫。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自上而下,组织召开作风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切实把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抓、具体抓。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8〕55号)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定时召开工作例会,全体干部通报各自工作完成情况,倒逼干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四是完善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干部工作实绩占比。五是针对2020年少先队表扬对象至9月仍未确定名单,直至2020年9月21日才印发《连城团县委 连城县教育局 连城县少工委关于通报表扬2019—2020学年连城县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5)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针对上述存在问题重新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二是针对巡察反馈中提到的2019年11月支付文亨中小、连城一中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助学金合计11.15万元无原始票据出账的问题,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助学金原始出账凭证经审批同意发放后,由于11月份文亨中小、连城一中因工作需要先行发放,其余学校也于12月初发放,但财务人员做账时将报销封面原件和所有原始凭证放入2019年12月账目中,11月支付文亨中小、连城一中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助学金11.5万元仅附了报销封面复印件且未标注清楚原始凭证在12月账本中。三是补齐五险缴费中原始票据,并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报账凭证坚决不予受理。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等财务规定,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由于2名相关人员分别已开除公职和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五是2021年4月9日,县纪委书记针对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约谈,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6)支付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连财〔2019〕15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支付手续,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核、认真落实对账制度,切实保证单位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二是针对“2019年7月支出团县委第二十二届团代会会议费1819.5元,未附会议人员签到表和会议费公示单”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补齐春节慰问金经领人签字表,并结合其他问题,团县委于2021年6月24日对办公室后勤工作负责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经核查,2020年10月支付“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补助款49.6万元发放人员名单和领导审批意见在2020年10月第贰、叁、肆本账本中,因账本太厚,分册装订。

(7)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连城团县委现金管理办法》,明确现金支出、报销程序和原则。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三是加强现金管理,尽量避免现金支付,若确需发放现金的一律由出纳统一代领。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对于不规范的现金支付情况一律不予报销。五是对于“团县委2019年7月支付负责同志9.4万元成美爱助助学金由各乡(镇)团委现金代领回,无实际领取人签字名单;团县委2020年1月支付资助金由一名干部领取现金4000元代付”问题,由于希望办负责人未将实际领取人签领表入账,团县委2021年6月24日已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并将签领表补入账。

(8)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团县委账实不符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银行回单与发放表金额均为89.7万元,记账凭证上金额为89.82万元,原因为误将一笔0.12万元银行服务费做入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助学金账目且银行回单未订入账本,目前已将银行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补回账本,并进行调账处理。二是严格按照《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连政综〔2016〕10号)要求,规范财务各项工作。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业务操作培训班和连城县总工会举办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培训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四是督促财务人员养成耐心细致的良好习惯,对每一笔支出都能做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由于时任财务人员已于2020年7月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9)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二是继续与汇客连财务代理记账公司合作,进一步规范我委账务处理。三是青促会放款对象李某某按照协议应从2017年4月—2019年9月每月归还本金1667元,但从2017年8月开始李某某未按要求按时归还本金,时任团县委书记及青促会负责人多次深入贷款担保人及朋口镇政府综治办开展协调工作后,李某某于2019年9月全部归还完毕。四是由于时任财务人员财务知识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对青促会账目处理要求了解不全面,导致2018年以来青促会放款未作账务处理,资金往来未做明细账。已经重新全面核实青促会账目,并于2020年12月末统一进行调账处理。由于时任财务人员已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10)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退领导干部挂职期间超标准报销车票款168元,并已于2021年6月17日存回团县委账户。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连财〔2015〕62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连财〔2016〕7号)《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连财〔2016〕9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连财〔2017〕146号)等相关规定,对未按报销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干部职工,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四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对财务人员的谈心谈话力度,发现任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制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五是对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问题,由于时任财务人员已辞职,无法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11)资产调拨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资产调拨手续进行资产调拨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二是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确保资产在调拨时完整高效。经核查我委于2019年9月10日与鹰巢众创空间“青年之家”签订固定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上述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最低使用年限为5年,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未将资产进行调拨。

(12)团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规范团费收缴和管理。二是于2021年1月开设专账对团费进行管理。三是制定下发《关于上缴团县委2020年度团费的通知》,要求基层团组织于2021年6月28日前完成团费上缴工作。四是2019年因团市委开具的上缴2018年度团费的事业单位往来票据金额有误,且县委组织部负责人未及时对接重新开具正确票据。2020年因团省委预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通团费收缴功能,2019年度团费上缴工作延期,但“智慧团建系统”团费收缴功能一直未开通,2018—2019年度团费已于2021年3月上缴团市委,2020年度基层团委团费已收缴并于2021年7月20日上缴团市委。对未按时收缴团费问题,团县委2021年6月24日已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案后整改工作。6月21日,严格按照《中共连城县纪委办公室 连城县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案后教育整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实施意见>》(连纪办〔2020〕4号)文件要求开展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案后整改专题警示教育,团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案件进行深刻检视剖析和深入查摆问题,团县委全体干部对邓某某案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重新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表,明确责任时间、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专题会议2场,切实以实际行动化解我委廉政风险。

(2)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干部例会、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自学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促进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学习中再出新成效。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通过抖音、小视频、漫画等新载体,实地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清风亭等方式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反腐拒变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的通报》《错把公款当成自家的“提款机”终“自食其果”——连城县青少年宫原主任严重违法案例剖析》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干部真正做到心中有敬、心中有畏。

(3)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引导全体干部筑牢廉洁底线,守住纪律红线。二是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帮助,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指正。

(4)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及时参加团县委“三重一大”议事会议9次和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二是督促团县委领导班子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督。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团县委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案后教育整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实施意见》,再次开展原青少年宫主任邓某某案件警示剖析,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会议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堵塞廉政风险。

(5)党建工作基础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对照中共龙岩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印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三是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进一步打造“青”字号党建品牌,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和青年文明号单位、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全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四是加强党建文章撰写水平,《团县委发挥职能作用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被中共连城县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11期采纳。

(6)党建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制定《团县委党支部工作要点》,明确党支部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支部建设和活动安排。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连纪办〔2018〕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照搬照抄等现象。三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由于2019年度团县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2019年12月召开,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中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进行了说明,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2021年3月才召开,而2020年度的党支部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底需完稿,针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只能填写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故与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该部分内容重合。

(7)发展党员不严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把入党“程序关”,2020年8月1日,一名2020届福建省大学生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向团县委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于2020年8月17日派人对其进行谈话,2021年4月15日,县直机关联合团支部对其进行群团推优,2021年4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做好党员“引导人”,加强对党外群众的教育引导,2020年以来,团县委分别走进莒溪中学、林坊中学、第二实验小学、隔川中小开展“四史学习进校园 红色基因薪火传”“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谱写新时代福建篇章”等系列主题宣讲活动,2021年6月4日“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福建青年讲师团百场示范宣讲”走进连城,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50名学生参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青少年对党的认识。三是组织党务人员前往党工委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推动党支部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对于“确定某个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内容为‘2019年4月申请入党,谈话人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由于误将培养联系人和谈话人概念混淆,在公示时出现了谈话人姓名为培养联系人姓名的工作失误,党建分管领导已在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并作自我批评。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学习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程序。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1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41次,主题党日活动20次,组织生活会3次。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分别于2021年2月4日和6月21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回头看”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领导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80人次,切实夯实查纠整改环节的思想根基。

(9)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学校或基层团组织上一堂党课。二是该名领导干部已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按照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团县委班子会研究原则,从制度上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带头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带头发扬民主、优化集中,进一步加强决策的事前沟通,帮助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提高民主质量,切实把关尽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落实制度,并贯穿决策执行的全过程。三是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班子会议,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截至2022年5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团县委班子会议9次。四是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北团镇党委,北团镇党委于2022年5月27日1人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未向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5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约谈1人。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中层待遇等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学校中层职数限制无法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深入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政策早日落地。

整改时限:2022年9月16日前

  五、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正视问题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细落实举措。 团县委主要领导将继续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落细落实整改举措。我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都在巡察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成果转化,健全完善机制。团县委将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同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防控风险隐患,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为全方位推动连城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连城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922015,

  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莲北大道18号工人文化宫4楼,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txw@163.com。

  共青团连城县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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