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苏州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提升政府采购绩效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苏报讯(记者 大秋)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绩效,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框架协议等最新要求,苏州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对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应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通知》要求,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近期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和品目,按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分类编制,不得自行设立政府采购品目。“采购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苏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方面,《通知》明确要公开采购意向。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除小额零星采购外,采购人均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在优化网上商城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小额零星货物,属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的,采购人应优先通过“苏州市网上商城”采购;对于发布心愿单等功能后,“苏州市网上商城”仍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和预算管理规定,选择其他线上平台采购,相关资料应留存备查。

《通知》还要求,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规定,主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绿色采购、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将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除法定例外情形外,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应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其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