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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蒙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所在地区: 四川-自贡-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名山区 蒙阳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014年调整完善版)

名山区蒙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 录

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一)规划基数转换

(二)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现状

2、建设用地现状

3、其他土地现状

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一)约束性控制指标

(二)预期性指标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二)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三)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四)其他土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一)耕地保护规划

1、保护任务

2、保护措施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落实上级下达保护任务

2、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三)土地综合整治

五、建设用地规划

(一)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与新增指标安排

(二)村庄布局调控安排

1、村庄布局整体方式

2、农民集中居住区布局安排

(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四)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2、一般农地区

3、城镇用地区

4、村镇建设用地区

5、独立工矿用地区

6、林业用地区

7、其他用地区

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二)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1、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

2、加强城镇和园区生态环境建设

3、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附表1 蒙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2 蒙阳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表3 蒙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4 蒙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一)规划基数转换

按照雅安市统一规定,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基期数据采用的是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套合P图斑数据,数据由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名山区分局地籍科提供。因变更调查采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即8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而土地规划要求采用的是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即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25个三级类),在调整完善工作开展初期,即对两大土地分类进行了衔接和转换,具体方法如下: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水田、水浇地和旱地保持不变。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果园、茶园、其它园地归并为园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归并为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归并为牧草地;沟渠对应为农田水利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和田坎保留不变,归入其他农用地。

——城镇规划区以内的城市、建制镇保留不变,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应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村庄对应为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保持不变。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保持不变,机场用地对应为民用机场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根据实际情况分解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保持不变,内陆滩涂对应为滩涂,其他草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归并为自然保留地 。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转换后的基期数据,全镇土地总面积3244.6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510.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37%;建设用地面积70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3%;其他土地面积2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0%。

1、农用地现状

耕地:面积893.9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61%。

园地:面积472.8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8.84%。

林地:面积896.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70%。

其他农用地:面积247.3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85%。

2、建设用地现状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24.2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88.54%。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09.3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14.90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7.4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9.56%,其中交通用地60.6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82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13.38公顷,包括风景名胜用地及特殊用地。

3、其他土地现状

其他土地面积29.36公顷,水域用地28.97公顷,自然保留地0.39公顷。

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一)约束性控制指标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2.0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57.30 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2.28 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8.31 公顷;

补充耕地面积:到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18.31 公顷。

(二)预期性指标

园地保护面积:到202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468.00公顷;

林地保护面积:到2020年,林地面积不低于905.0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35.55 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规模: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8.52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61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24.41公顷以内。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根据蒙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目标,按照供给决定并制约需求的原则,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据规划期内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土地利用最优化的规划方案,以规划期末完全实现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目标为前提,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为基础,对全镇到 2020年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予以科学调整。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原则

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统筹区域和城乡各类用地。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原则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增加投入,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城乡工矿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实现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优化。

4、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用地

保护利用好水体、山体和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

至2020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调减30.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降低至76.43%。其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2.00公顷;园地面积调整至468.00公顷;林地面积调整至905.00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至254.77公顷。

至2020年末,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增至735.55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至652.28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稳定在213.76公顷。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稳定在67.4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5.85公顷。

到2020年末,全镇其他土地不作调整。蒙阳镇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

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一)耕地保护规划1、保护任务

围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2.00公顷。

2、保护措施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优先利用低丘 缓坡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规划调整期间,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8.31 公顷;

(2)积极开展土地整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度开发低丘缓坡宜耕资源;通过农用地整理,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加大对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调整期间,规划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18.31 公顷;

(3)坚持数量质量并举,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等,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全方位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4)加强耕地生态建设,提高灾毁防治能力。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落实上级下达保护任务

落实上级下达657.30 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657.48公顷,主要划定范围为关口村、箭竹村、贯坪村、栓马村、中瓦村、安坪村、周坪村、上瓦村、律沟村。

2、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1)结合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两区”建设等,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水、路、林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做到能灌能排,沟、渠、田、林、路配套,具有较强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持续高产稳产;

(2)坚持用养结合,提高土壤质量,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推进农地生态工程技术、耕作地块设计技术、田间林带配置技术以及土壤侵蚀控制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3)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生产投入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4)加大宣传,增强广大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遏制违法占用和抛荒等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全镇永久基本农田管护水平。

(三)土地综合整治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整理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统筹安排规划期间镇域土地整治活动。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31 公顷。

镇域土地整治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水土保持规划主要是针对土地整治过程中因自然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农田防护工程、水源保护区预防和治理。

农田防护工程中,建设方向是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蓄水保土,切实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大力改造现有坡耕地,以修建水平梯田为主,建设截水沟、排水渠、蓄水池、沉沙池等整治排水系统,减少坡面地表径流,减缓流速,加大耕地的种植力度,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水源保护区预防和治理中,建设方向是按照“防、排、疏、管”结合的防洪措施,建设防洪堤工程和河道拓宽疏浚工程,加快供水水库库区水土流失防治,保护水质,减少淤积和避免自然灾害;加强河网整治及护岸工程、河网防护林带建设,疏浚河道,提高行洪能力。

表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情况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整治规模

补充耕地面积

蒙阳镇贯坪村、中瓦村、安坪村、周坪村、上瓦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11.16

13.89

蒙阳镇关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7.31

4.42

合计

128.47

18.31

五、建设用地规划(一)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与新增指标安排

全镇至2020年规划期末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规划控制在区级规划要求的735.55公顷与652.28公顷以内。按照区级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规划期间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依据蒙阳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基础上,全镇规划期间可允许净增建设用地30.51 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则应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三集中”的相关要求,以规划为先导,坚持城乡统筹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运用土地整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将全镇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尽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聚居型院落)归并集中,其新增用地指标通过挂钩周转指标解决,其用地布局要充分考虑各产业发展布局形态要求。

(二)村庄布局调控安排1、村庄布局整体方式

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三集中”的相关要求,充分借助土地整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将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尽量向城镇、农民集中居住区、保留院落归并集中,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指标通过挂钩项目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进行安排。

2、农民集中居住区布局安排

规划期内,安排对蒙阳镇城镇扩展边界以外的各个自然村落纳入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将区域散乱的农户宅基地实施归并集中,实现村庄的统一规整,布局形态组团化,风貌多样化、空间人性化、环境田园化、交通网络化、配套标准化、产业高端化、功能复合化的标准要求。本《规划》安排农村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区人均综合用地50平方米的标准,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点预留了相应的有条件建设区。

农村新型社区点的建新用地须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为来源,其人均用地须符合其名山区农村新居建设标准,从严控制人均综合用地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布局的点位选址须严格控制在本《规划》为其预留的有条件建设区用地范围内,严禁擅自占用基本农田,针对部分污水处理不能并入已建成污水管网系统的居住小区,必须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实施后,预期还将能实现一定面积的新增有效耕地,一定程度缓解本区的耕地保护压力,确保地区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全镇规划期间共计规划安排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计8.57公顷。规划涉及的项目包蒙顶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采取谁先上马,谁先使用区规划预留机动指标的原则。

规划期内,须优先保障上述省市区级规划的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同时,按照蒙阳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规划乡镇公路和村社道路。

(四)土地用途分区

按照乡级规划编制规程要求,结合全镇土地资源实情,现将全镇土地利用用途共计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对不同类型用地区实行用途管制。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区内是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本区划定面积共计764.47公顷。分布于关口村、箭竹村、贯坪村、栓马村、中瓦村、安坪村、周坪村、上瓦村、律沟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

(1)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2)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

(3)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基本农田保护区,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5)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6)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2、一般农地区

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划定面积共计727.04公顷,主要包括预留的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以外的非基本农田区域。一般农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民科学种植,改良土壤,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搞好粮、油基地建设。开发复垦新增的耕地,经省市验收合格后,纳入用途管制。

(5)实行农用土地转用许可制度,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占用控制指标,严格约束农业用地用途转换,不得超指标转变农用地的用途。

3、城镇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县城、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现状建制镇和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分布于蒙阳镇社区、德光村、贯坪村。本区划定面积共计439.5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1)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国家规定的用地指标使用土地,用地规模和标准不准擅自扩大,其使用还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村镇建设用地区

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划定面积共计229.21公顷。除蒙阳镇社区外,各村均有分布。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方面建设,严格按规则执行,其使用还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

(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独立工矿用地区

本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的区域,面积7.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包括现状独立建设用地及规划新增的独立建设用地项目所在范围,涉及德光、德福两个村。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3)区内应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6、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为717.02公顷,主要是现状林地分布区域,除蒙阳镇社区外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区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本用途区总面积14.0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3%,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的具体用途应符合经批准的生态保护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8、风景旅游用地区

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风景旅游区主要包括蒙顶山风景旅游用地区等。区域总面积267.17公顷,主要分布于关口村。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9、其他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主要包括:未划入用途分区的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湖泊、水库、自然保留地等。本区面积为78.3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42%。

(五)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按照保护资源环境优先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依据自贡市域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同时与土地用途分区相衔接,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协调,划定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区,即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街道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660.44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大山铺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248.08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大山铺镇的限制建设区是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2322.14公顷。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地区和风景旅游用地核心区等具有特殊保护需要,必须加以重点保护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红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范围和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价值的区域。禁止建设区的面积为14.02公顷,禁止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突出生态保育功能,维护国土开发利用秩序,充分衔接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湿地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遵从上级规划明确的乡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并结合镇域实际,将具有维持区域自然环境、生态安全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本镇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暂定为生态与环境安全控制区,涉及面积14.02公顷。

(二)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

按照区级规划关于构筑国家农业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目标。规划期内,本镇应大力加强耕地的数量保护与质量建设,优质足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充分依靠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有序开展,不断完善水、田、路、林、村综合治理,提升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大力推广高科技、绿色生态农业的规模化发展。

2、加强城镇和园区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构建“幸福和谐名山”的规划要求和街旁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灾避险绿地、道路防护绿地、水系防护绿地的相关用地和布局标准,城镇、工业集中区之间应充分考虑绿化建设,以城市绿地适当分隔各城镇功能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组团。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以绿地系统规划为基础,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绿地资源,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齐备、管理高效的园林绿地系统。在城镇、工业集中区之间保留集中连片的农用地,发挥其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双重功能,形成田园城市景观。加强城市防护廊道及城镇组团间隔离带等生态廊道的建设和保护,同时,要加强城镇、工业集中区等地区的环境治理与控制。节约用水,降低污水排放量,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

3、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大力加强村容村貌整治,集中归并建农房、办乡企,建设和利用好农村沼气这一清洁能源,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减少对化肥的过量施用,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以降低对农药的使用,大力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加强场镇和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科学布局环境治理和保护性用地,大大降低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附表1 蒙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3244.68

100.00%

3244.68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893.92

27.55%

852.00

26.26%

-41.92

园地

472.82

14.57%

468.00

14.42%

-4.82

林地

896.22

27.62%

905.00

27.89%

8.78

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247.32

7.62%

254.77

7.85%

7.45

农用地合计

2510.28

77.37%

2479.77

76.43%

-30.51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401.49

12.37%

430.67

13.27%

29.18

农村居民点

214.90

6.62%

213.76

6.59%

-1.14

采矿用地

7.85

0.24%

7.85

0.24%

0.00

小计

624.24

19.24%

652.28

20.10%

28.04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60.60

1.87%

60.60

1.87%

0.00

水利用地

6.82

0.21%

6.82

0.21%

0.00

小计

67.42

2.08%

67.42

2.08%

0.00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3.38

0.41%

15.85

0.49%

2.47

小计

13.38

0.41%

15.85

0.49%

2.47

建设用地合计

705.04

21.73%

735.55

22.67%

30.51

其他土地

水域

28.97

0.89%

28.97

0.89%

0.00

自然保留地

0.39

0.01%

0.39

0.01%

0.00

其他土地合计

29.36

0.90%

29.36

0.90%

0.00

附表2 蒙阳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耕地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期

893.92

18.31

18.31

0

0

0

57.55

18.31

12

29.92

-41.92

852.00

657.30

年均增减

2.61

2.61

0

0

0

9.59

2.61

2

4.99

-6.99

附表3 蒙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村(镇)

备注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1、交通

雅安市名山区县乡道改造项目

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重要乡镇间联网公路工程

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农村公路改善工程

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危险桥梁改造项目

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道路安全保护工程完善项目

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道路养护管理设施完善项目

新建

2016-2020

蒙阳镇

通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

新建

2017-2020

蒙阳镇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新建

2017-2020

蒙阳镇

县乡村道安保工程

新建

2017-2020

蒙阳镇

2、水利

雅安市名山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新建、改建

2016-2020

蒙阳镇

3、旅游

蒙顶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改扩、新建

2017-2024

蒙阳镇

3、其他

雅安市名山区场镇和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16-2020

蒙阳镇

雅安市名山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新建

2017-2019

蒙阳镇

合计

8.57

5.14

附表4 蒙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村

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

生态与环境安全控制区

林业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蒙阳镇

3244.68

764.47

23.56%

727.04

22.41%

439.50

13.55%

229.21

7.06%

7.86

0.24%

14.02

0.43%

717.02

22.10%

267.17

8.23%

78.39

2.42%

社区

266.51

0.00

0.00%

0.00

0.00%

218.94

82.15%

0.00

0.00%

0.00

0.00%

9.35

3.51%

0.00

0.00%

0.00

0.00%

38.22

14.34%

同心村

31.16

0.00

0.00%

13.60

43.65%

5.59

17.94%

2.18

7.00%

0.06

0.19%

0.00

0.00%

8.93

28.66%

0.00

0.00%

0.80

2.57%

紫霞村

7.74

0.00

0.00%

5.64

72.87%

0.00

0.00%

0.81

10.47%

0.00

0.00%

0.00

0.00%

1.29

16.67%

0.00

0.00%

0.00

0.00%

德光村

128.60

0.00

0.00%

24.88

19.35%

75.74

58.90%

11.39

8.86%

6.71

5.22%

0.00

0.00%

6.91

5.37%

0.00

0.00%

2.97

2.31%

德福村

230.84

3.25

1.41%

59.39

25.73%

58.60

25.39%

24.10

10.44%

1.09

0.47%

0.00

0.00%

72.28

31.31%

6.55

2.84%

5.58

2.42%

河坪村

139.52

0.00

0.00%

68.55

49.13%

6.91

4.95%

10.94

7.84%

0.00

0.00%

0.00

0.00%

44.10

31.61%

6.78

4.86%

2.24

1.61%

关口村

395.18

96.46

24.41%

19.08

4.83%

0.00

0.00%

17.92

4.53%

0.00

0.00%

0.00

0.00%

7.88

1.99%

253.84

64.23%

0.00

0.00%

箭竹村

130.73

2.99

2.29%

69.39

53.08%

19.77

15.12%

11.92

9.12%

0.00

0.00%

0.00

0.00%

26.66

20.39%

0.00

0.00%

0.00

0.00%

贯坪村

287.53

22.47

7.81%

121.25

42.17%

53.83

18.72%

31.15

10.83%

0.00

0.00%

0.00

0.00%

49.06

17.06%

0.00

0.00%

9.77

3.40%

栓马村

227.01

26.71

11.77%

104.43

46.00%

0.00

0.00%

16.97

7.48%

0.00

0.00%

4.67

2.06%

70.91

31.24%

0.00

0.00%

3.32

1.46%

中瓦村

218.12

87.47

40.10%

47.24

21.66%

0.00

0.00%

19.77

9.06%

0.00

0.00%

0.00

0.00%

59.50

27.28%

0.00

0.00%

4.14

1.90%

安坪村

208.14

52.88

25.41%

77.12

37.05%

0.00

0.00%

16.88

8.11%

0.00

0.00%

0.00

0.00%

54.33

26.10%

0.00

0.00%

6.93

3.33%

周坪村

269.92

122.95

45.55%

33.45

12.39%

0.00

0.00%

20.90

7.74%

0.00

0.00%

0.00

0.00%

92.62

34.31%

0.00

0.00%

0.00

0.00%

上瓦村

454.37

219.37

48.28%

53.49

11.77%

0.12

0.03%

25.58

5.63%

0.00

0.00%

0.00

0.00%

152.01

33.46%

0.00

0.00%

3.80

0.84%

律沟村

249.31

129.92

52.11%

29.53

11.84%

0.00

0.00%

18.70

7.50%

0.00

0.00%

0.00

0.00%

70.54

28.29%

0.00

0.00%

0.62

0.2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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