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所在地区: 四川-乐山-夹江县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1日
建设快讯正文

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夹市监罚字〔2022〕110号

图片附件

当事人:夹江县荣发珠宝经营部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126MA663MT20R

住所:夹江县青衣街道东大街**号

经营者:马**

身份证号码:51112619********22

2022年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夹江县青衣街道东大街**号的夹江县荣发珠宝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含有北京冬奥会相关标记的商品。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而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商品进行了扣押。我局于2022年2月17日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我局于2022年3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夹市监罚告字[2022]65号),并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限期内未作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的8条黄金项链,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