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0年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西乡塘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日 |
市审计局:
根据市审计局《南宁市西乡塘区2020年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南审农业调报〔2022〕1号)报告,城区政府再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度对尚未完成的问题进一步整改,部分审计问题。现将第三次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6570.8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拨付资金736.52万元。
(1)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4099.05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拨付资金110.93万元。现已累计支付1654.76万元,剩余3957.84万元未支付。鉴于城区当前财政困难,已计划将2022年未完成支付的资金列入2023年、2024年预算,1978.92万元列入2023年预算、1978.92万元列入2024年预算。
(2)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2044.32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拨付资金625.59万元,调减资金478.73万元,剩余940万元未支付。
①2020年,城区财政局分别收到南宁市财政下达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920万元,城区本级配套800万元,共计172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底,新增拨付资金625.59万元,已累计拨付1221.2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916.27万元,城区配套资金已拨付305万元。结合城区实际,经集体经济领导小组讨论,除双定镇兴平村综合楼尾款20万按工程结算价待支付外,剩余475万元不再配套。
②2021年,城区财政局收到南宁市财政局下达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920万元,已拨付0万元。
2022年10月20日,经城区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将2021年市本级扶持集体经济资金920万元调整投入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设备建设,目前已和对方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合同草案均已起草完毕,待企业召开股东大会后正式签约,920万元拟列入2023年预算。
(3)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38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因财政困难,已完成支付金额0万元,剩余380万元未支付。将2022年未完成支付的380万元列入2023年预算。
(4)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2.5万元。
我城区经信局已完成南宁市特色产业扶贫产品促销补助工作,市级才下达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产品促销补助资金12.5万元至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城区农业农村局无法使用该项资金,城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13日通过西财预〔2022〕24号文件收回至国库统筹处理。我城区今后加强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完成整改。
(5)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3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农业农村局已与2022年11月1日组织开展2022年南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截至目前,经城区农业农村局多次指导申报项目,剩余35万补助资金仍均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我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正在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去函申请退回未支付的补助资金。
2.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1)稻谷补贴发放未向重点主体倾斜。
审计指出问题后,城区农业农村局已报请城区政府同意,于2022年6月26日出台《西乡塘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都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申报该项补贴的水稻种植面积最低为1亩(含),符合申报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种植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并由各镇、石埠办逐一通知到户、到人”已体现向重点主体倾斜,目前我城区已重点支持双季稻生产者,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以及结合我城区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加强监测,促进种粮规模化生产,保障粮食安全。问题已完成整改。
(2)未按时拨付稻谷生产补贴。
审计指出问题后,城区政府立即整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从2022年起,涉密级和非涉密级的稻谷生产补贴已同时进行经费申请,统筹使用稻谷生产补贴,按照《西乡塘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中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将稻谷生产补贴发放完毕。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相关补贴发放工作,并完善好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完成整改。
(3)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1.74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城区立即整改,提高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多次召开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布置会、耕地地力补贴工作推进会,强调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做到通知到位、积极宣传、大力推广,完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细则,使农户切实享受到权益。有关部门、乡镇认真核对补贴发放条件,并加强人员管理培训,确保惠农补贴发放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
3.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640.37万元的问题。
(1)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391.1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完成支付金额0万元,剩余391.15万元未支付。由于城区政府财政困难,正在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计划分2023年-2024年两年时间支付完毕,将195.575万元列入2023年预算、195.575万元列入2024年预算。
(2)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249.22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组织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再次核实实际已支付金额为272.18万元,项目设计金额546.73万元,剩余274.55万元未支付。将2022年未完成支付的274.55万元列入2023年预算。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所有工程款支付,现已经陆续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目前正处于收集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阶段,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产业化经营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烟农公司已于2022年7月将基地果园及园内设施租赁给南宁市德宪农业有限公司进行使用和管护,确管护责任,目前水果基地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设施正常使用。问题已完成整改。
2.部分已建成的产业项目及采购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坛洛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积极多方发布招租工作,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7日、2022年7月4日、2022年9月1日等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村“两委”宣传等方式发布招租信息。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8日出租投入使用。问题已完成整改。
4.部分村委未及时收取村集体收益。涉及金额30.71万元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三景村委已收取租金28.5万元,同富村委已收取2021年应收取租金10.6万元,共计44.1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
5.部分项目未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审核供应商资质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坛洛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市审计局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0年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通报此审计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再次学习政府采购法、坛洛镇财务内控制度等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部门以此问题为鉴,加强项目采购相关资质审核,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问题。问题已完成整改。
6.个别项目未完成林地占用登记手续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坛洛镇政府正在重新申请项目林地占用登记手续。
7.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坛洛镇人民政府根据城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资产移交工作的统一安排,同富冷库、同富村扶贫车间、中北村农产品储存仓库、三景村高效式高架型母猪配怀舍及配套工程等项目资产已完成纸质登记移交并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台账,待自治区通知后即刻录入三资系统。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农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于2022年7月7日召开西乡塘区第三季度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再次学习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会议强调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完善部门内控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问题已完成整改。
2.个别项目推进缓慢,进度滞后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8月完工。但在建设期间,老口村那律坡村民多次阻挠施工单位施工,并提出各种条件,城区交通局、石埠街道办、老口村委与村民多次协调未果,因而导致项目推进缓慢。2022年11月,交通局与参建单位开会商定,变更取消存在用地问题部分的工程量,督促施工单位完善项目收尾工作,并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完工。问题已完成大部分整改。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粮食安全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
1.粮食生产功能区部分区域“非粮化”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政府已严格按照《西乡塘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利用耕地,强化耕地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引导农户种粮,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城区于2022年8月25日制定出台《西乡塘区耕地“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排查,建立“非粮化”问题台账,形成耕地“非粮化”问题清单,合理确定实施耕地“非粮化”整治的图斑范围和面积。
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非粮化”图斑数据,城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联合排查,对耕地流向林地、园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田间沟渠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未耕种耕地(未耕种图斑不一定是耕地撂荒图斑)等相关图斑进行排查核实。
2022年我城区将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要求完成本辖区耕地撂荒治理任务总数的40%以上。
2.“旱改水”项目范围内部分区域内“非农化”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立即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已按照要求,于2022年9月21日对坛洛旱改水项目进行验收。根据我城区《关于遏止耕地撂荒和防治耕地“非粮化”的通知》,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排查,在今后对此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
3.部分项目推进进度缓慢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坛洛镇下楞村排涝渠工程项目和坛洛镇下楞新村至坛蓬排涝渠工程已于2022年11月23日正式入场开工,在后续工作中,加紧推荐项目进度。问题已完成整改。
4.部分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立即采取措施,抓紧时间尽快完成验收工作,到现场检查项目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收尾并完成验收资料整理。
5.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城区已补充部分相关的建设材料检测报告,并在对类似的项目中将加强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正在进行验收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持续整改,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坚持发现问题与促进完善制度并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定期报告、跟踪检查、督查考核、结果公告、追责问责制度,切实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打牢“补丁”、砌好“防火墙”。以“严、紧、细、深”的标准,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并健全完善整改进展情况“回头看”机制,确保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效果。
2022年12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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