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4日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国企、进社会治理中心、进法律服务机构、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局落地落实。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最新重要论述,同时通过青年干部论坛、青年研习社等平台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热潮。邀请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王灵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给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培训,受众200余人。
(二)构建体系完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按照政府部分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力争机关运行机制高效,力促决策执行规范有序。一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照《天台县行政审批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一般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高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减少违法决策和不当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2022年出台局内重大行政决策共3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部委省委三项制度工作,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局法制副局长牵头负责,明确政策法规科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各业务科室法制专干在政策法规科统筹安排下分别承担对应审批事务的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以弥补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问题。要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高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减少违法决策和不当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二是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倡推行全项目线上受理、线上审批。通过文字、音像、线上申报批转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紧抓责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精神,进一步激发行政审批局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一是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主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推进“一件事”和数字化改革,落实工作任务。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天台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细化“法制浙江(法治政府)、法制台州(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自查问题短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对各科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行政审批月报制度、案卷评查季报制度、以案释法例会制度等工作,及时检查发现各科室行政审批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常态化法制监管和案卷评查促进依法审批。全年累计开展案件评查5次,评查案卷100余份,开展以案释法培训3次。
(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关于印发“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委法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4次,涉及文件230件。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规定,及时清理21个证明事项,采取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实现本地区证明事项“无证明化”办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9867件。邀请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为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法助共富、法护平安 ’《民法典》宣讲”学习会。
(六)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选派2名优秀干部赴县委改革办参与改革工作。制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数字化改革方案》,集中精干力量,组成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推进政务2.0向基层延伸、智慧大厅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数字化改革体验官等工作。县乡两级全面升级自助网办区,新增5G体验区,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数字化体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视频监控接入县级大厅,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围绕全局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聚焦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打造更优质更便捷更专业的法治审批便民服务队伍,组织召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业务论坛。成立局“法治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治论坛系列学习培训、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工作,夯实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打造一支更专、更精、更便、更优的行政审批服务队伍,进一步树立依法审批的正面形象。成功开展3期业务论坛,对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探讨依法审批的具体工作问题,提出一揽子后续业务培训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制定审批局202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案析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结合具体的行政许可案例,从审批实际出发,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还原审批过程,解读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预估存在的法律风险,不断提升审批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政策对接即时高效和常态化,提供即时法律政策咨询服务500余件次,组织全局审批工作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旁听4场,共计100余人次,让审批人员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不足有: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明确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还不够具体,对《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执行有时不够到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有时不够完善和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主要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对局内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缺乏指导。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倒逼机制不够完善,对于主要工作目标设定的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细化到每一项工作目标,以至于倒逼机制没有充分体现出倒逼的作用。四是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到位,未建立快速有效的反馈机制,各部门之间缺乏高效联通机制,存在审批与监管脱节的风险。五是法治意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法治队伍建设也有待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在林天华局长的领导下,我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了全局工作的最重要位置。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明确领导包案的职责清单,充分发挥了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政策法规科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并直接负责包案工作的落实。
(二)强调程序流程合法规范,完善依法审批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科室主体能力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晾晒权力清单,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过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旗帜和灵魂。我局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这一重要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贯彻到行政审批工作全过程。
(二)深入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抓好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两法一条例”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断深化法治天台、清廉天台建设。2023年我局将更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将其纳入法制学习和培训中。
(三)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聚焦法治提升,高效开展法治论坛。在前期业务论坛的基础上,制定法治培训计划,持续推进法治培训,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以评促改、以考促学,不断提升全员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围绕基层审批相关内容,开展基层执法调研课题。二是改革再创新,打造行政审批三级审核机制,建立法制审核队伍。要求法制审核提前介入,全流程参与,按照即办件、一般件、重大案件进行分级审核把关,全时指导行政审批工作。三是健全非诉手段解决问题制度,优化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高效,实现实质化解。四是数字赋能,打造 “法务信息港”,实现学法用法一张网。五是优化审批,打造审批程序一张表,重点梳理即办件和承诺制程序清单。
(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许可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五)严抓计划和条块落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各分线领导和科室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六)对标严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七)压实法制宣传与培训工作,让学习培训成为新常态
学习宣传局长亲自抓,班子压任务,科室出计划,全员抓落实。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以及“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宣传活动作为本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层层宣讲,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及共富宣传全覆盖。举办法治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创建行政审批法治论坛等一批提升学习培训的载体。开展全员行政审批业务培训,计划每半月举办一次专题培训,半年开展一次行政审批工作大比武。开展行政审批法律知识专项学习和普法教育,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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