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2022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两规划一纲要”和上级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求真务实,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首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入领会大会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通过集中收看开幕式、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读原文、悟原理,细学深研,深刻领会报告蕴含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其次,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是谋划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突出分步骤、分阶段、分层次、全覆盖,抓好培训工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广泛开展培训活动,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党员、干部、群众中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8次。
再次,把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与推进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其本质就是严格照章办事。我局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抓好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严把环评审批关,全面推进法治佛冈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理论学习,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1-11月,全县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7%,PM2.5平均浓度22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专题学习。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议等,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内容,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创新宣传学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常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注重“以案释法”,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环保意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2022年,共开展局内普法教育12次,开展户外集中宣传3场次。
三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更大功夫,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发挥领头羊的作用,自觉带头守法学法用法,坚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谋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领(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领》,全面落实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着手,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围绕《佛冈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实际,细化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树立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自觉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开展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管,严格环评审批等工作,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
一是严格按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要求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党组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汇报。2022年,由我局牵头编制的规范性文件《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已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听取公众意见、备案审查等法定程序并正式印发。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经自查,2022年,我局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机制,保证处罚的合法性。2022年,在政务网站公示96条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示率超过95%;共对18宗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二是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深入推进行政法规规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不贷,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2476人次,检查企业868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1家。立案15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5宗,处罚金额183.615万元。己执行案件14件,社会公开案件14件,结案36件。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镇政府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噪声扰民、油烟扰民等问题,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有效推进了行业治乱及油烟治理常态化工作。2022年,共检查建筑施工单位24家次,对24家市民反映投诉多的酒吧进行噪声监测。
四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司法衔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公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2022年,我局向县公安局移送涉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条;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宗;对涉及水、土、气等方面的13宗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筛查,均建议不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七)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定期梳理生态环境不稳定因素及环境纠纷隐患,逐一化解落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主管部门开展对相关隔离点的联合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核查隔离点的涉疫医疗垃圾收集暂存、污水收集处理等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向运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信访问题,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驰而不息抓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至目前,22宗交办案件中,办结21宗(实为15个问题),阶段性办结1宗(实为1个问题)。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2021年佛冈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两项报告。二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按时保质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继续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回复率100%,办结率100%。2022年我局主办提案2件。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县12345服务平台等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2022年,共受理各类污染纠纷和投诉事件579件。其中,废水污染45件、废气污染218件、噪声污染289件、固废10件、危废4件、咨询2件,均能快速、有效、依法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九)严格项目准入审批
强化用途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把项目准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主动对接重点项目,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服务需求,提速增效、服务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6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26个。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有待提高。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服务型执法的意识亟待提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如行政指导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不熟练,说理性执法运用较少。
(二)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编制偏少,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设备配套较为落后,与量多面广线长的污染源相比差距较大,“小马拉大车”现象依然突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仍需爬坡越坎、负重前行。
(三)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环境监管网络化责任落实不尽到位,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效率不高,生态环境领域“大监管”新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完善。目前我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特别是村、居一级尚未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环境监管职责,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力度有待加大。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监管治理能力、科技水平还亟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2023年,我局坚持对标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水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自身的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实际,强化对现有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更新执法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注重平和理性文明执法。
(二)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开展持续学习培训和普法工作。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学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进一步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同时,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解决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氛围。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2年12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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