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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常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城厢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5月25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常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常太镇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2次召开两委会,分析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彰显新担当,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我镇整体综合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改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专题学习会上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的重要性。已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制定《关于重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的通知》,对各村居重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的有关精神。已由各村包片领导和镇组织办到所包村居全面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推进的督促指导。组织新一届村支部书记到闽中革命游击区纪念馆开展学习,号召支部书记以身作则,推动各村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对主题教育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再次规范整理,抓好相关材料存档保管工作,避免再出现材料缺失问题;三是对问题通报的学习积分为0分的陈深等六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另外两名同志李梅蓉、林伟伟已不在我镇上班),要求他们每天坚持学习。指定专人负责督促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每周在镇党员干部微信群提醒学习,对学习积分不足的党员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利用每周三晚上干部例会,组织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分享学习心得。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由镇分管宣教办的领导负责,并明确班子各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村居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二是2022年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是已于9月5日至9月7日,组织开展对镇机关、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发现3个问题:3个村居广播喇叭损坏、1个村居LED损坏、公益广告内容和横幅内容错误2处),已督促整改到位。

  (2)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明确职责。针对巡查通报的总结照抄上年度的问题,常太镇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会,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组织人员重新梳理,对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避免出现照搬照抄的问题,并认真总结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报告,并向区委报告;二是提高重视,建章立制。常太镇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常太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每年专题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6月已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专题会议,11月已召开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党员干部购买《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报党刊等书籍,邀请市委讲师团为全镇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一步提高理论政策和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份、11月份分别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2年共组织3次对镇机关、各村居LED内容、广播设备损坏等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圳湖之声”公众号严格落实“三审”审签制度:发文内容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宣教办把关,宣传工作分管领导签发;三是按标准规范了镇、各村居党务、政务公开形式时间内容,各村居已定期上报公开情况。建立检查督查机制。镇组织办等相关部门每月进行1次联合督查,形成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工作流程》,已规范镇村居财政公开内容,做到时间内容格式统一。

  3.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率不高。

  整改情况:我镇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和建设进度管理,2021年固投指标6亿元,我镇完成6.01亿元,100%完成固定投资指标。2022年我镇固投指标8亿元,固投任务按时有序推进,2022年1-9月份固投累计完成6.1914亿元,预计第四季度固投累计完成8.0004亿元,可以全部完成年度固投指标。

  (2)盘活乡村振兴力度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聚焦规划先行,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两点一带”,即莒溪生态、马院红色等两个发展主题点,环库路各村集民宿、茶饮、文创等为一体的“慢生活带”,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度我镇申报一条“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路”,将实绩突出村松峰村和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岭下村、溪南村串联连线成片,以一张蓝图统一规划沿线布局,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经产业联建辐射带动,常太镇28个村居2021年集体收入均超过10万元。如溪南村集体经济收入达8544280.3元,外东坪村达821898.35元,岭下村达610130.97元,马院村达4461415.78元。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形成全镇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每个月组织网格站、工作队、包片领导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分发扫黑除恶宣传海报,粘贴在村部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并在镇上、村部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三是由综治办牵头,每周1次联合派出所、网格巡逻员进行扫黑除恶线索排查。

  (4)扶贫“造血”功能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经营性项目的谋划,选取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村居作为经营性项目实施示范引领,如马院村、岭下村、溪南村,盘活现有资源;二是加快实施经营性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我镇已谋划实施马院村露营基地项目、岭下村一亩芸项目等经营性项目,进一步提升“扶贫”造血功能;三是继续扩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效盘活乡村资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为民办实事成效不明显

  (1)民生工程前期谋划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份以来,已对民生项目的前期策划要素进行严格预审核,依法依规向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林业、环境影响评价预审;二是项目实施过程加强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全镇未出现在林地、耕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经查,常太镇下莒村党建乡村邻里建设用地手续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占用的事实。对此,时任下莒村委会主任李某某负有责任。2021年11月26日,镇纪委对党支部书记李某某予以谈话提醒,12月19日对李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审查经查,常太镇岭下村污水泵站建设用地手续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占用的事实。对此,时任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某负有责任。2021年12月19日,镇纪委对陈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12345平台管理有待改善。

  整改情况:2022年截止目前办件量686件,满意率98.56%。明确平台投诉件办理流程和质量要求,按照分级预警机制,加强投诉办理反馈管理。收到诉求件后立即与相关负责领导与经办人沟通,保质保速地处理回复,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同时逐字研判诉求内容,精准回复,出现回复内容错误或矛盾情况,立即与其经办和分管核实,并退回重新办理反馈,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两违”现象仍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习莆田市、城厢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和《莆田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建房审批管理及两违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规范审批监管。印发常太镇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建房审批制度,明确建房申请审查、批后丈量放样、关键节点、峻工验收四到场巡查制度,并规范填写并存档;三是2022年11月15日对汀洋村支部书记苏某某因建房安全监管不到位进行约谈,该村建房暂停审批;四是2017-2019年投诉件及32宗市集中交办件已核实反馈2宗,其他宗将在2023年3月前核实反馈。未履行审批手续建房户5户,山坑村刘某某翻建,为2018年台风受灾户;洋边村尤某某新建,因洋边村原新村建设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过溪村蔡某某翻建,材料缺失、过溪村吴某某翻建,材料缺失;利车村蔡某某翻建,有审批超面积。这5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暂时予以保留。

  (4)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已更换服务指南二维码,并定期对服务指南进行动态更新检查确保能够使用;二是已结合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际情况,整合人员力量,新增1名干部为窗口专职人员,优化人员排班,并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业务衔接流畅;三是已对我镇2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统一摸排,进行标识上牌,制度上墙,设置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员,确保村级代办员力量保障。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食堂接待无“一函三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已组织两委班子、办公室、财政所等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完善机制。印发常太镇关于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三是规范接待。截止目前,公务接待全部落实“一函三清单”审批制度;四是约谈责任人。于9月5日对办公室周某、财政所柯某某进行约谈,明确规范落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

  (2)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城厢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莆城常政〔2022〕95号)到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组织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至2022年11月止,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0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三是已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2022年以来,公务接待都是安排在镇食堂内部就餐,供应家常菜,以安排简餐为主。有效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四是2022年以来,未有因公出国境,未产生费用;五是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三公经费支出12.347275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数20.42万元内。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财务报销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财政所、经管站建立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业务学习考核,财经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明显提高;二是明确2022年财政所、经管站,对雇工工资必须核销必须附有雇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完成现场照片等明细资料,镇和村居已全部落实到位,如霞山村雇工按要求进行财务处理;三是已统一制定《村居差旅费审批单》,各村居干部出差前填制出差审批单,经报村书记、工作队签批后方可报销。

  (2)物资采购未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常太镇物资采购规范流程》,重新规范了6项采购工作流程,规定每项采购任务必须成立三人以上的询价小组,需要实地询价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二是已补齐2018年4月份打印村土地确权合同、2018年6月份打印修改8个村合同、2018年7月打印修改2个村合同、2018年2月打印农田承包合同书材料、2018年1月份打印村土地/确权合同、2018年6月打印征兵宣传材料、2016年10月打印宣教办讲文明树新风广告材料、2017年3月打印征兵宣传材料、2020年3月制作疫情广告材料的询价资料、2016年11月一事一议公开宣传栏询价材料;三是2017年购买常太镇森林防火短袖迷彩服补做的询价单时,发现荔城区西天尾兴安被服经营部门店已注销关闭,由当时经办人池新东出具了情况说明。

  (3)资金支出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常太镇人民政府现金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二是至2022年5月起,食堂经费支出已经全部使用银行转账;三是东青村已出具该项目大额现金支出情况说明。目前村居超500元支出均采用银行转账;四是自2022年6月1日后,常太镇人民政府取消城常线司机就餐需求,按目前实际就餐情况,每年可减少财政开支96360元;五是自从自行车赛事举办后,镇政府根据镇情实际,为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未组织过现类似活动;六是积极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对接区政府,引进经济平台3个【滴咚科技(莆田)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瑞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环球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是镇纪委2022年10月23日,对财政所出纳陈星宇进行诫勉谈话。

  4.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1)工程发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已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二是由镇纪委监委对内东坪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2022年10月30日已对曾某某给予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工程项目档案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出台常太镇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办法;二是已组织镇办公室、招标办、水利站、乡村振兴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各部门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的业务水平,强调了档案收集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目前已完成2017-2021年工程项目招投标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其余部门工程项目的有关档案正收集交由第三方装订成册,预计2023年6月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同时今后严格落实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做到按时立卷归档。

  (3)工程项目计价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已责令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依据当时招标时发布的工程最高限价,分别重新作出预算书,完善招标文件的归档。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错误行为。

  (4)工程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莒溪及党城片“一户一表”项目已完成总体工程量97%,正在铺设入户管网。莒溪、党城水厂已于2022年8月份动工建设,党城水厂预计2023年1月底通水,莒溪水厂预计2023年3月份通水。照车、马院水厂已于2021年8月份完成征地,将在2023年上半年即与项目第二阶段同步推进建设,预计2024年6月份投入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已第一时间制定并向班子成员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对基层党建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开展党建工作; 二是已明确由书记、镇长每个月各抽查两个村(社区),深入村(社区)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并形成存在问题清单反馈各基层党支部党支部。

  (2)组织机构设置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经沟通上级部门,严格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通过及时转出离职党员、临时聘用干部等暂时不宜列入镇机关支部的人员党组织关系,经过整改,镇机关支部党员人数暂时没有超过50人。

  (3)村(社区)换届新老班子交接不及时,后续工作出现断层。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新老班子交接和新一届班子队伍建设重要性,已组织开展新班子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新班子成员的业务指导,强化为民服务观念,尽快到岗做好村级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已经以重阳节为契机,举办老同志光荣离任的仪式,激励老同志继续发光发热、做好新老班子交接;三是已重点督促照车村严格按照标准抓好“三会一课”,并对换届后照车村的三会一课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定期督导,避免再次出现材料缺失问题。

  (4)支部换届程序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已组织有关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手册》的学习,严格按照在各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每一次换届选举工作。(备注:针对“监票人未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问题,根据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可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上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的学习,学懂弄通悟透有关要求,避免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已严格按照规定,在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和巡察组的指导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已对本届领导班子和个人最新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出现材料雷同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会前请示、会后报告、谈心谈话等程序,并强化材料存档。

  (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培训,已发放学习材料,向全镇重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概念、有关制度、流程、注意事项、召开时间进行重申;二是已由组织委员召开全镇组织生活会的专题培训,深入指导全镇各党组织书记如何按规定开好组织生活会,杜绝再次出现对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等问题。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等工作环节,根据制度指导各村(社区)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促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指导村级党组织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为基层党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向各村(社区)党支部推送"三会一课”的相关信息和制度;三是将镇机关支部“三会一课”材料列入档案室归档内容,年中和年末分两次进行归档,定期检查材料汇编情况,确保不再出现会议记录本遗失的问题;四是镇机关支部对所有支部起带头表率作用,今后定期将镇“三会一课”最新的记录本以及党课记录本作为范本递送至村(社区)中供大家传阅学习,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4)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形成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各党支部重申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促进全镇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常态长效、规范有序。针对镇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材料缺失问题和工作不严谨和,由组织委员对组织办有关工作人员吴婕琳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对现任党务工作人员培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要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定时采取点名抽查方式防止代签、早退问题。确保每位党员在管理教育中一个都不能少。

  3.党员监督管理有疏失

  (1)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各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对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党籍档案开展自查梳理工作;二是对发现的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已按规定整改到位。(其中,黄某某转正会议记录漏记问题已补记;山门村逾期未转正党员已经于2021年7月31日转正,东太和溪南村党籍材料缺失的思想汇报已查找补齐)。

  (2)党员管理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村支部对农村党员的管理意识,督促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目前郑立山的党组织关系已转移到位; 二是根据《莆田组通[2022]4号》相关精神,重点加强摸排流向市内外6个月以上的外出党员,对流动党员数量、人员流向、职业分布、家庭情况、党组织隶属等台账清楚、信息准确。确认流动党员的流向和单位,确保能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动向。

  (3)党费收缴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山门村及时催缴未上交党费人员,已经于2022年9月补缴到位。对山门村现任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和强调,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二是下发通知重申党费缴纳比例,并通过微信群对于未足额缴纳的人员催缴。督促各村在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存在计算基数不准确、不按标准足额缴纳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按规定整改。

  4.干部管理不严格

  (1)干部使用不合理,使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队伍使用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在编制范围内,通过招考等形式,引进更多正式年轻,强化干部队伍整体功能;二是对存在工作表现不好、任务完成不力和年龄偏大等情况的编外聘用干部进行解聘,自巡察以来目前已解聘6名。

  (2)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考虑科级干部工作实际情况,从9月1日起科级干部纳入办公室人工考勤;二是52岁以上在职人员从9月1日纳入办公室人工考勤,自2022年12月15日起全部恢复脸谱考勤;三是已统计汇总1-10月份干部考勤情况,将在年底绩效考评中予以结果运用;四是已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由镇纪委、效能办不定期进行考勤督查,发现问题将于通报并严肃问责;问责情况:于2022年6月9日对陈某(便民服务中心干部)诫勉教育。

  5.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常太镇党委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解决民生问题、财经内控管理、工程监督管理方面问题进行梳理防止问题再出现;二是与镇组织办协作,针对岭下村原两委成员存在党费未足额缴纳问题进行补缴,并重申缴纳比例。

  (2)市级审计问题整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下莒村于2022年10月26日归还200万元,尚有70万元未归还;二是下莒村“幸福家园”已经竣工验收和交房,现正进行出售,资金回笼后及时归还镇财政;三是进一步梳理市级审计问题,对标对表加快问题整改进度。

  6.镇纪委、监察室执纪方式需改进

  (1)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公开通报、广播宣传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行为事实进行通报,通过曝光,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有效的警示和威慑;二是已通过专项督导、走访了解、线索征集等形式进一步拓展违规违纪线索收集渠道。

  [if !supportLists](2)[endif]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镇纪委已对该信访件予以办结,并对相关责任人原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章某某,原水利站站长周某相关违纪问题移送区纪委案管室。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组巡察中共城厢区常太镇党委期间,常太镇党委结合巡察指出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具体为:

  一是因工程发包不规范对内东坪村原支部书记曾某某给予通报批评。

  二是因违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对常太镇便民服务中心干部陈某给予诫勉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市级审计问题整改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已按照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梳理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及时追回资金。已责令下莒村委会抓紧归还借款,2022年10月26日已归还200万元,余下70万元待下莒村出售幸福家园安置房再归还;三是针对审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整改,推动工作更加规范开展。

  下一步计划:下莒村“幸福家园”已经竣工验收和交房,现正进行出售。镇政府、相关部门将及时督促下莒村利用春节群众返乡时机,尽快将剩下安置房出售,待资金回笼后及时归还借款,于2023年6月30日前归还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之前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民生工程前期谋划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区项目前期办制定的《农转前期工作、农转审批办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前期预审批核制度,防止民生项目涉及林地、耕地等红线;二是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管,落实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监管责任,防止超出设计红线图施工。三是对在林地、耕地等范围内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震慑。

  下一步计划:整合所有项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预审把关。

  整改时限:2023年6月份之前

  [if !supportLists]2.[endif]“两违”现象仍然严峻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莆田市、城厢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管理的通知,落实常太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建房审批、批后监管放样、关键节点、验收巡查填报制度;三是制定“两违”巡查措施,并按要求落实;四是对历史遗留的两违投诉件、督办件核实反馈。

  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压实责任,建立村级两违巡查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上报当天的“两违”巡查、整治情况;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加大对两违整治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整合力量,加大巡查。由镇村建站牵头,联合国土、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及时制止“两违”,确保整治工作成效不反弹;四是做好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组织村居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领导、镇自然资源部门、镇村建站、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责任人严格落实批后监管四到场制度,把违建扼杀在萌芽中,从源头上治理“两违”;五是部门联动,加强拆违。加大执法力度,对巡查发现“两违”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同时,结合卫片整改工作,做好占用耕地“两违”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6月份之前

  [if !supportLists]3.[endif]工程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采取周例会、月调度制度,加快推进“一户一表”项目建设;二是我镇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常太片区供水工程于2024年全部投入使用。

  下一步计划:督促协调加快党城、莒溪水厂建设,同时提请业主单位加快第二阶段项目的设计、手续报批等工作,做到与第一阶段项目建设无缝衔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份之前

  [if !supportLists]4.[endif]工程项目档案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办法并实施;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档案收集有关业务培训,推进档案收集工作;三是规范档案管理。督促各部门做好2017-2021年项目工程材料的收集汇总,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立卷归档。今后严格落实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下一步计划:一是完成以往档案归档,于2023年3月前将各部门工程项目的有关档案收集完成并交由第三方装订,计划2023年6月前装订成册,完成档案立卷归档。二是严格落实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每年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收集,做到按时立卷归档。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份之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800070;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常太社区利洋1号;电子邮箱ptct2800070@163.com。

  

  中共常太镇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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