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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南沙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统计和年度报告对象

  (一)参加统计对象

  南沙区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机构及其分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证的机构)。全年营业总收入等有关经济数据仅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单证劳务派遣机构)填报。

  (二)参加年度报告对象

  南沙区辖区内2022年12月31日前经区人社局核准并领取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完成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各机构)。

  二、申报系统和完成时限

  (一)参加统计系统和完成时限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机构通过省系统门户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lzyh/)填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证的机构登录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lzyh/mobile/)或通过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填报(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在广东省注册的总部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单证劳务派遣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应包含所有分公司全年营业收入。

  参加统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2023年2月5日前需完成市场统计工作。

  (二)参加年度报告系统和完成时限

  经区人社局核准并领取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完成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各机构)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lzyh/radowAction.do?method=doEvent&pageModel=pages.company.LicenceApplyAddOut&initParams=440115000000&gdbsTokenId=)填报(详见附件3操作手册)。

  参加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2023年2月5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工作。

  三、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内容及报送材料

  (一)统计内容

  本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详见附件1,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LM1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LM2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表LM3表),填报有关统计数据。LM1、LM2等表均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省系统填报直接生成,LM3表由系统汇总生成。统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全年营业总收入(单位为万元)仅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填报全年营业总收入。各镇街的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数据由区级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汇总、填报。在广东省注册的总部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应包含所有分支机构全年营业收入。

  (三)年度报告纸质版材料

  请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待系统数据审核通过,统一于2023年2月13日后提交到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302A),区人社局审核纸质材料无误后,为年审合格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年审通过公章。

  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含财务情况报告);(必交)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许可类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备案类机构);(必交)

  3.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必交)

  4.在职从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需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花名册成员至少3名同时具备社会保险权益);(必交)

  5.2022年度缴税情况证明;(必交)

  6.2022年度人力资源培训内容和2023年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计划必须与人力资源服务有关(不包含语言类、技能类培训)。2023年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名称、培训教材、培训教师资质材料、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场地租赁合同或租赁备案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类业务范围有“人力资源培训”的机构必交,其余不用提交)

  7.许可范围内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开展网络招聘”的机构,需按照《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4号)要求,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在第三方进行网络招聘的,需带上第三方的网络材料报备。

  四、区人社局审核流程

  (一)系统审核:2023年1月13日-2月5日,区人社局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进行网上审核。

  (二)公示:审核无误后,区人社局将汇总各机构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于2023年2月12日前将年度报告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盖年审通过公章: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为通过年度报告的南沙区辖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年审通过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是法定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要手段,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机构如实按规定提交年审材料,区人社局将依法开展核查,各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度报告的,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给予处罚。

  (二)参加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2022年发生有效的举报、投诉情况的,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投诉事由、性质和处理情况,区人社局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

   2.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劳务派遣机构季(年)度统计操作手册

   3.机构统计年报填报操作指引

   4.在职从业人员花名册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联系单位:审批管理科,联系电话:020-3468907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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