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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供销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宁德-周宁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周宁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后,县社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自觉对标对表,逐一认真抓好整改。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强大合力。

  (二)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落细落实

  县社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了《周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实行对账销号,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县社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1)未结合本系统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的重要指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9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论“三农”工作》专题党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提升运用能力,做好为“三农”服务,积极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二是2022年周宁县爱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营,2023年1月开始供销企业总公司将有收入进账。10月直播间试运营,通过委托第三方运营或公司直播带货等形式增收创收,逐步实现供销企业总公司收益向正方向增长。

  2.关于“农村电商服务和村级综合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2)供销社对农村电商发展统筹谋划不足,供销社电商经营主体和特色农产品电商培育不够有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较为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合作社电商业务的指导,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电商水平更上一层楼。10月电商直播间试运营,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基层经济组织,免费为基层社企业、合作社的特色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解决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助推乡村经济发展。二是对15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进行重新核准、重新挂牌。并对这些服务社加以技术扶持和指导,提高各网点的服务能力。2022年农资保价稳供工作中,充分调动各网点的积极性,完成了市社下达的补助农资销售不低于任务1400吨的129%,进度名列全市前三。

  3.关于“推动综合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

  (3)基层社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0月28日供销社研究决定并印发《关于聘用农村经济能人担任周宁县基层供销社副主任的通知》从农村经济能人中选拔了9人作为各乡镇基层社副主任,并把各乡镇优秀合作社的负责人纳入基层社员,充实基层社,解决单人社问题。二是基层社规章制度上墙,建立“三会制度”,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

  (4)推进基层社改造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未完成):由于提升改造缺乏资金,致使推进基层社的改造进度受阻。玛坑、城关供销社的破旧场地还未得到改造提升。

  (5)改革工作进展缓慢、资金滞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实施建设项目,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再出现滞留情况。二是2022年2月争取到专项资金,用于周宁县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礼门农资配送中心及庄稼医院项目工程、礼门供销社办公楼改造建设等。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6)分析研判制度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2022上半年意识形态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报告中加强了分析研判制度的落实,分析存在问题或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7)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审核发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事后审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严格审核发布制度,从9月5日至11月1日共发布9次LED宣传,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审批后发布,做到规范到位,严格落实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审核发布等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问题。

  (8)农资储备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农资冬储工作每年10月开始至第二年3月底。一是10月28日印发《关于下达我县2022-2023年度化肥冬储计划的通知》,下达冬储任务,要求各承储单位尽快组织实施,落实化肥冬储所需资金、货源、调运、仓储等工作,并据实上报每月工作进度。二是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定期深入各网点检查指导,严格按照“质量好、品种全、数量足、价格稳、服务优”的目标要求做好农资冬储工作,确保新一年度农资储备任务顺利完成。

  (9)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周宁县供销社机关考勤等工作制度的通知》,办公室重新修订了17个制度,要求各基层社、股室、所属企业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三重一大”制度增加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

  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10)超范围接待。

  整改情况(未完成):接待非公务活动对象的三笔费用目前还未退还,正在积极追缴。

  (11)对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20日已收回违规报销洗车费。二是下步将加强对供销企业总公司公车的管理、监督、指导。

  7.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12)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对2022年以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截留挪用问题;二是8月30日供销社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跟踪,做到专款专用。

  (13)违规报销养老保险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20日已收回职工2018年12月在土产公司多报销的养老保险费。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4)账目审核缺失、用非正式发票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以来,每笔费用报销均采用正式发票,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由领导签字同意报销,做到层层把关,从严规范财务管理。

  (15)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于未列入的固定资产,2022年9月已进行账务调整。

  (16)未按合同要求时间收缴租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对外出租的南街1号店面,房屋租金已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按时收缴到位,并于9月27日缴纳到财政。下步将强化资产出租监管,明确租金收缴工作流程,做到一户一缴、按时缴纳,并及时上缴财政,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7)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一是2022年10月31日召开班子会研究新录用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事宜;二是2022年9月19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事宜,2022年10月11日,按规范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8)“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反馈后,县社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一是8月23日,通过嫁接832平台成立周宁县供销展示展销中心,把专业合作社的名优特农产品推向全国各地,帮助群众打开销售渠道;二是电商直播间于10月开始试运营,免费为基层社企业、合作社的特色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为农村群众解决流通“最后一公里”。三是与省供销社下属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免费向农户提供薯苗、技术,由群众负责蜜薯种植,公司负责包销,为农民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规范召开党内政治生活会,2022年10月1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班子成员都进行了开诚布公、襟怀坦白的自我检查,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相互批评时大家能敞开思想、坦诚相见,问题点得比较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起到了帮助同志、促进工作的效果。

  10.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0)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6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订202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月31日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后,开展了个人廉政谈话,通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间的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1)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17日县社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印发了《周宁县供销社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入推进县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2022年10月10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集县社科级及以上干部,参观“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观看警示教育片;截至2022年10月,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单位召开会议通报违规违纪典型问题案例的通报9次,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教育。三是11月21日全体党员会议(扩大)通报了2018年以来被追责问责的5名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以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2)议事决策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由班子研究决定。二是8月30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等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防范和规避风险。

  (23)会议纪要与实际会议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30日修订完善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据实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了“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落实好会议记录,指定2名干部负责记录班子会议。

  12.关于“企业法人未及时变更”问题。

  (24)企业法定代表人变动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已变更土产公司法人,确保了企业在合法合规上运转经营。

  13.关于“履行教育培训职能不力”问题。

  (25)供销社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不够,未能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9日组织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培训视频会议。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把所学内容融入实际工作,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进社有企业改革。2022年11月10日与农业农村局、团县委联合举办为期7天的青年农民培训班,培训50人,提高社员的业务水平。

  (26)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实施1年多,培训工作仍未启动”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培训工作已启动,11月10日与农业农村局、团县委联合举办为期7天的青年农民培训班,培训50人,全部获得结业证书。下一步将加大培训力度,继续联合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

  (27)存在“纸上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8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8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并在会议上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对供销社的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制定方案、列计划、整改措施等开展工作;2022年9月19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事宜,2022年10月11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8)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周宁县爱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宁德紫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经营合作,双方于1月20日签订《公司经营协议书》,按投资比例分成,到2023年1月20日供销企业总公司预计有进账收入;至2022年3月土产公司职工已全部退休,接下来将终止烟花爆竹外包经营,收回烟花爆竹经营权,自主经营,实现创收。二是规范党内生活,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要求,会前发放并收回征求意见表25份,并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后,如实向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29)存在“改了又犯”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8月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把好关口,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杜绝出现违规出借的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9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论“三农”工作》专题党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提升运用能力,做好为“三农”服务,积极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二是现在正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营,2023年1月供销企业总公司将有收入进账。

  情况说明:由前期经营不善,供销保企业总公司未产生效益,现改变经营策略,将逐步有收入进账。

  整改措施:2022年周宁县爱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营,到2023年1月供销企业总公司将有收入进账。直播间开播后,通过委托第三方运营或公司直播带货等形式增收创收,逐步实现供销企业总公司收益向正方向增长,预计2023年6月内完成整改。

  2.关于“推进基层社改造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由于提升改造缺乏资金,致使推进基层社的改造进度受阻。玛坑、城关供销社的破旧场地还未得到改造提升。

  情况说明:由于深改资金未到位,再加上供销社自身经费比较困难,造成玛坑、城关供销社的破旧场地还未得到改造提升。

  整改措施:将继续向县财政争取改革资金,对玛坑、城关供销社进行提升改造,争取在2023年12月内完成。

  3.关于“超范围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接待非公务活动对象的三笔费用目前还未退还。

  情况说明:与当事人沟通过,但还未退还。

  整改措施:将继续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进行追缴,预计2023年3月内完成整改。

  4.关于“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对2022年以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截留挪用问题;二是8月30日供销社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跟踪,做到专款专用。

  情况说明:以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够明确,要求财务人员与县财政对接,深入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合理规划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农资冬储的要求,对每年的冬储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加强管理,严格审批,规范使用。二是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按“三重一大”要求上会决定。

  5.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实施1年多,培训工作仍未启动”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培训工作已启动,11月10日与农业农村局、团县委联合举办为期7天的青年农民培训班,培训50人,全部获得结业证书。

  情况说明:因疫情影响,为安全起见,培训工作受阻,今年已承办一期培训,后期将加大培训力度完成每年的培训任务。

  整改措施:下步将加大培训力度,继续联合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办班,资源共享,扩大对社员、农民等培训面,多培养实用型人才。

  6.关于“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周宁县爱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营,到2023年1月供销企业总公司将有收入进账;土产公司将收回烟花爆竹经营权,自主经营,实现创收。二是规范党内生活,2022年10月11日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要求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情况说明:由于前期经营不善未产生效益,现在正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营,2023年1月供销企业总公司将有收入进账。

  整改措施: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经营、自主经营等方式实现创收,改变供销企业总公司和土产公司以往只靠收取店面租金来维持企业的现象,预计2023年6月内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落实举措

  县供销社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整改落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常抓不懈,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生。

  (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社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经常性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三)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社干部职工要以全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勇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强大动力,为我县供销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贡献更大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622408;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西街159号;邮政编码:355400;电子邮箱:znxj159@163.com。

  

  

  周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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