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周宁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13日 |
根据中共周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股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问题。
(1)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认识稍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9月2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22年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于8月30日根据公布的国土三调数据摸清了全县耕地草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从而有效开展林权确权登记,为下一步林权抵押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于9月20日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宁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11月3日,经统计已办证580本,面积103406.21亩。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9月7日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会议,组织局干部职工、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参与此次会议。二是本年度7个应编尽编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均已完成委托。三是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驻村调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于8月25日、26日召开礼门6个、玛坑8个、泗桥6个村,9月22日、23日召开七步7个、咸村5个、浦源6个、纯池2个村的专家评审会,编制村民版规划,通过管控图则的形式形成村民版规划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夯实了村民住房建设需求,优化调整村庄宅基地指标,落实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空间,深化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内容,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及宜耕后备资源的分析。
(3)国土空间修复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推进工程实施进度,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项目区督促指导业主及施工队开展治理工作,于10月20日组织省级专家,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七步镇等对该治理项目开展验收并提供整改意见,11月4日七步镇通过工程验收完成整改。二是根据《周宁县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我局会同各相关乡(镇)建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每个项目的治理内容、工程进展、责任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建立考评机制,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目标、进度、措施等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2.关于“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够有力”问题。
(4)遏制违法占用耕地抓早抓小的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2年8月以来组织各乡镇所使用福建省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系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528次,发现并上报处置违法用地75宗。二是根据《宁德市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四早四严四要”用地监管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的通知》,加强各乡镇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力度,截至11月2日,我县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评价分69.57、违法行为整改率75.35%、动态执法图斑核查率评价分100,均居全市首位。
(5)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10月期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乡镇,入户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政策。向群众解答问题1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在各乡镇挂宣传横幅、用LED滚动大屏播放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标语等方式来提升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度及参与度。二是于8月19日、10月19日结合土地卫片核实整改的工作,召开耕地保护政策宣传、解读会2场。三是《周宁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于2022年8月31日印发,设立三级田长,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实行最严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三级田长对违法用地、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行为进行劝诫、报告,有效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6)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够有力,抛荒撂荒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浦源镇萌源村和狮城镇虎岗村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和6月17日完成对抛荒撂荒耕地的重新复耕,完成问题的整改。二是坚决落实《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推进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后期管护资金专款专用。加大对补充耕地项目的监管,避免出现抛荒撂荒问题。对全县2020年以来已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随机抽查,大多数项目实地种植农作物,后期管护良好,其中狮城镇桥南-前坪村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由于管护不到位出现抛荒问题,我局已于2022年11月督促狮城镇人民政府整改到位。
3.关于“落实部分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7)临时用地到期复垦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1日,分管副县长带队前往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堆渣场临时用地,督促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复垦进度。二是通过现场勘查、电话通知、发函等方式督促履行复垦义务责任人落实复垦义务。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堆渣场临时用地于2022年3月初进场施工,开始复垦;周宁县狮城镇陈凤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临时用地于2022年8月进场施工,开始复垦。三是经过摸底排查,我县2021年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均已完成验收。
(8)“田长制”工作推进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周宁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8月31日,由中共周宁县委办公室、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设立三级田长,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实行最严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三级田长对违法用地、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行为进行劝诫、报告,有效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9)化解批而未供土地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摸排、梳理分类,健全我县批而未供处置台账,逐宗核实登记,分类推进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二是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18日,我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处置数量为529亩,已完成处置任务。
(10)测绘监督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9月26日制定本年度测绘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按照方案对测绘单位资质、测绘成果质量、保密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待上级对全省范围永久性测量标志摸排统计结束并移交相关成果后,开展测量标志巡查维护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1)未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10月19日印发《中共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下半年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和研判预警报告》,对我局意识形态潜在风险点进行认真细致地研究,日常排查已经或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工作。
(12)“三审三校”工作开展不到位,县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板块的部分信息更新审核表未签署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截至11月,2022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板块信息更新审核表共计91件均已签署时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3)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10月13日发布工作通知,安排专人负责出让金补缴合同往返行政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局的盖章事宜,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多跑一趟的问题。
(14)信访答复存在敷衍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2日对周某某等5件未书面答复的信访件已完成了书面答复。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内部环节管理,建立举报线索台账,截至11月,共接收举报线索件23件。三是针对5件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信访件未进行书面反馈问题,责令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下步将严格按《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到一案一处置,及时答复。
6.关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
(15)业务工作多次被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15日印发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中新增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对存在违反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导致综合考评分数较低的,正式在编干部给予警示约谈、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劳务派遣人员直接予以辞退”。对考评得分低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评先。二是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设置了一次性告知单供办事群众查看,按照查询、收件、发证等顺序合理设置窗口位置。对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延迟服务”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工作,以拍卖方式进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出让、登记均通过《福建省矿政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办理,审批许可证配号等全流程的网上办理及在线闭合监管。四是对矿环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6)窗口工作考评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分管领导每周2次到现场办公,局长在8月-10月底先后3次于“局长服务日”到窗口指导工作。二是根据《周宁县行管委关于2022年8月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月度考评情况的通报》,8月份我局窗口2名工作人员被评为“服务标兵”。三是于11月15日印发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中新增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对存在违反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导致综合考评分数较低的,正式在编干部给予警示约谈、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劳务派遣人员直接予以辞退。对考评得分低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评先”。
7.关于“行政执法不严谨”问题。
(17)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周宁县自然资源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法制监督,截至11月,共计召开1次案审会,共审理7宗案件,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案件查处质量和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于2022年10月20日组织局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人员参加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视频培训,规范行政案件查处程序。
(18)罚没财物移交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8-2021年度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罚没财物交接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共自查120宗,对卷宗中涉及的时间未填写及文书错误及时进行纠正,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10月20日组织局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人员参加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视频培训,规范行政案件查处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19)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宗,公示12宗。二是政策法规股全程参与我局行政案件办理,并对执法大队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计召开1次案审会,共审理7宗案件,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案件查处质量和行政效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关于“规范化运行意识不足”问题。
(20)存在公车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0月31日局务会研究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公车管理工作。二是于11月8日组织办公室内勤人员和驾驶员认真学习我县《2019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是于11月15日印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其中涵盖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21)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未休年休假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8-2020年应休未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已清退8人多领应休未休补贴,其中1名干部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为小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其发放的补贴不属于清退范畴。二是对原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原办公室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2)工会资金使用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10月12日组织工会经办及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进一步规范工会资金的审核。
(23)集体决策事项违反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集体决策事项会前会商的原则,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一律不予上会研究。二是于2022年9月对工会2018年至2022年工会经费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该集体研究事项未实际支出。三是于2022年10月12日组织学习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四是对局工会主席予以批评教育。
(24)未及时健全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单位实际,于11月15日印发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其中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岗位职责、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22项制度。
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
(25)存在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13日组织股室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每月底通过“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进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6)个别合同先签订后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集体决策事项议事原则,未经研究的一律不准先签订合同,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7)工程建设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周宁县浦源镇吴山底村2014年土地整理项目于2019年9月10日完成清算。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项目台账化管理,及时跟踪项目的实施进度。对于建设工期超过批复、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通报,督促乡镇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及时完成验收。
10.关于“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
(28)项目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强调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于9月29日组织人员参加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举办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工作对接及培训会;于10月18日组织股室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切实提高经办的业务水平。三是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运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业务时将实时在线通过用管系统进行流转,全过程留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自8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上流转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件。
(29)行政审批超时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1年度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收件清单进行自查,共计自查60件,均未出现行政审批超时限问题。二是办理收件工作严格按照材料清单现场与企业和群众检查核实办件要件,及时查缺补漏,提高办证质效。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关于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的要求,及时整理档案,避免因漏件导致行政审批超时限,自查整改以来,未有行政审批超时限的情况出现。四是对原城乡规划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30)未严格执行党组条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落实好会议记录。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关系,并指定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局党组会议。三是对两名班子予以谈话提醒。
(31)存在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9月2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区分好党组会与局务会研究事宜范围。二是在8月17日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共计召开7次党组会议,并于11月15日印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召开范畴。
(32)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2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非党组成员只有列席权,无表决权。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把控党组会议参会人员,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现象。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3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9月19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二是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填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确保廉政风险排查不流于形式。
(34)派驻纪检组下沉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0月26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围绕矿产资源日常监管、浦源镇五四茶场周边违建坟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等,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于11月9日印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乡镇自然资源所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乡镇自然资源所管理的职责和行为,促进基层所人员正确履职。三是督促局党组切实加强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的乡镇自然资源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追责问责。9月以来,政务警告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其中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4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5)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度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7名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及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二是于9月2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
(36)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率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参与率的相关规定,在会前摸底参会人员情况,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确保参会人数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在下步民主测评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相关规定,确保民主测评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于10月26日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11月10日组织前往咸村进行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积极性。
(37)党员教育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以来共计召开3次党员大会,均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退休党员及流动党员参会。二是特殊情况,如有事或者生病无法参会的,均通过送学上门、微信传送学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规范退休党员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14.关于“干部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问题。
(38)专业型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对我局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摸清底数。二是制定《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加强干部平时监督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股级干部选拔配备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专业技术类人才选用,2022年公务员招考中,规划审批类2人。四是注重干部培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工作视频交流调度会、2022年全市耕地保护视频培训暨补充耕地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全国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管理视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培训共4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39)村级土地协管员管理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11月15日重新修订印发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周宁县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与日常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二是于10月31日下达各乡镇村级协管员培训经费,并于10月和11月期间各乡镇陆续组织协管员培训。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5.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40)上一轮巡察发现“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固定资产应登未登”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11月14日委托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和登记工作。二是于10月19日局务会上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三是浦源所1部照相机已找到实物;局机关1部遗失照相机列入盘亏;对已达或者超过年限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一台笔记本未列入台账已列入台账。四是于11月15日印发《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包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适用与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测绘监督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9月26日制定本年度测绘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按照方案对测绘单位资质、测绘成果质量、保密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待上级对全省范围永久性测量标志摸排统计结束并移交相关成果后,开展测量标志巡查维护工作。
情况说明:全省范围内控制点摸排工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开展中,待摸排结束后将下发相关控制点成果。
整改措施: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下发全省范围内控制点摸排结果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下发控制点开展检查、维护工作。
2.关于“专业型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对我局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摸清底数。二是制定《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加强干部平时监督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股级干部选拔配备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专业技术类人才选用,2022年公务员招考中,规划审批类2人。四是注重干部培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工作视频交流调度会、2022年全市耕地保护视频培训暨补充耕地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全国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管理视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培训共4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情况说明:目前乡镇自然资源所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对股级任免工作有所滞后。
整改措施:详细研究股级任免方案,制定可行性计划,争取2023年12月前将重要岗位的股级先行任免。
3.关于“上一轮巡察发现“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固定资产应登未登”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11月14日局务会上以询价方式确定委托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摸清底数,排查出到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桌、办公椅以及电脑等。预计12月底完成盘点,形成初稿。二是于10月19日局务会上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三是浦源所1部照相机已找到实物;2019年固定资产清查时,已将局机关1部遗失照相机列入盘亏;2020年根据清查的结果对已达或者超过年限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其中就包括矿环股的笔记本电脑;利用与管制股的电脑5月份已列入台账。四是于11月15日印发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包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适用与管理。
情况说明:由于固定资产数量多,情况复杂,对于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与清查预计12月底完成盘点后,形成初稿。
整改措施:督促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和登记工作的进度,及时形成登记结果文件,报送县财政局批复。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倒查制度缺陷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622208;通信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邮政编码:355401;电子邮箱ndzngtj@163.com。
中共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1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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