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密云-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17日 |
2022年,密云区统计局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要求,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职,以执法检查为手段,以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促进依法治统为目标,坚持统计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不断促进依法治统,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队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党组重大决策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等文件要求,切实按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3.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按照《北京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区统计局在统计系统内部、各镇街(地区办事处)、中关村密云园及10个区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纠治工作。要求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4项必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针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避免出现“宽、松、软”。另外,将市局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及国家统计局近期查处的干预统计工作有关案例等有关内容转发至全区63个部门及镇街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全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更好理解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自查责任,持续推动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4.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来,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进行学习。今年9月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分别集中学习了《监督意见》《实施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
5.落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贯彻落实开展统计造价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等工作的若干措施,密云区统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保障下,落实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在机关内部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情况调研。请各科室根据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全面研判单位内部统计工作现状,深入剖析产生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向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调查对象做问卷调研。通过“问卷星”收集160份调研问卷。结合问卷反映出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6.双随机、一公开,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对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的考核要求,执法队统一思想,明确认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区内限额以上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形式包括日常常规检查、专项查询检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专项检查、催报迟报查处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完成各项检查任务350余家,其中,常规检查70家,专项检查105家,非现场175家;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38家。
7.把握时点“普”法,做好法治建设。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充分利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利用电子大屏幕、手机微信小程序等宣传方式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条例》的认知程度;同时使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夯实宣传组织保障,完善审核、考评、通报机制。在宣传载体渠道拓展、内容互动融合上积极探索,坚持“内、外宣传”同向发力,牢牢把握自有大屏幕宣传引导作用,实时跟进更新党建、政务、经济类信息动态,营造常态化宣传舆论氛围;整合延伸统计业务动态、党建、文化等多方面内容,依托《中国信息报》,国家局内网、市局内网、宜居密云等各级平台载体,展现统计人、统计事儿、统计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的动态,扩大密云统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目前,被国家、市、区各级媒介采用政务类信息100余篇。
8.通过统计巡查加强工作指导。为加强对全区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根据国家局、市局有关规定,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密云区统计巡查工作办法》,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据《办法》,研究制定《2022年密云区镇街统计巡查工作方案》《2022年密云区部门统计巡查工作方案》,对太师屯、不老屯、西田各庄、冯家峪等四镇以及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两部门开展了统计巡查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通过巡查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帮助被巡查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生态。
9.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对立案案卷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对做出减轻或者加重处罚决定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配合法规科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处罚结果进行集体讨论,保证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机关干部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日常工作偏重于统计业务的研究,忽略对统计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重形式、轻实效,学习不深入、不透彻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对宪法、立法法等涉及法治根本问题的认识严重不够。即使有组织学习活动,也缺乏必要的系统性。部分机关党员干部对法律还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在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上,持有实用主义工具论的观点。受传统观念影响,将法律视为工具,而没有将法律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二)统计普法形式单一,受众人群有限
近几年,统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执法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同时,充分利用会前讲法、以案释法、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法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这些宣传形式的对象大多是企业统计人员和普通社会群众,受众停留在较低层次,缺乏有针对性的对企业法人、负责任人进行普法。宣传形式缺乏创新,受众人群较窄。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密云区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一把手在年初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年的法治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一)认真履职,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1.加强法治学习,统计法治建设稳步提升。全面夯实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分级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并结合密云实际、岗位职责进行了专题研讨。学习包括《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统计局有关等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内容。
2.积极协调,认真落实,推动区委区政府学习《监督意见》《实施意见》。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向去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学习相关文件。今年9月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分别集中学习了《监督意见》《实施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王永浩向常委会作了关于开展统计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二)高度重视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统
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能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做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以及与统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法治建设打牢法律理论基础。
(三)坚持高标准,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培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深入深刻理解法律法规内涵,尤其是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思维,维护法律尊严。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将法律宣传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变被动灌输为主动汲取,积极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人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二)持续坚持严格依法决策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全体会议、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继续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实践优势,协助解决统计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三)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严格统计执法监督,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巩固统计执法效果,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结合统计中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点面”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统计执法检查。除按“双随机”要求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外,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精准执法,精准发力。
(四)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
全面落实《监督意见》《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深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得到及时查处。推动建立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全方位统计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会商会审、协调联动制度,汇聚监督合力。
(五)依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统筹运用统计督察、统计巡查、数据核查工作成果和数据挖掘应用技术,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切实做好上级转办案件、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案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统计氛围
加快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全市统计诚信企业评选和统计失信企业认定,推行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配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探索推进统计领域“红名单”认定制度,发挥统计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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