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助力春季农业生产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吉安-峡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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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今年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确保夏粮丰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经研究,决定利用开春后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好当前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对培育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条件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原则上以公益性培训资源为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民办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培育效率。
1、愿意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育各项政策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农广校(农民培训中心)、农业职业院校等。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民办机构等;
3、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学员满意率90%以上;
4、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育的能力;
5、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县级机构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3个及以上实训基地;
6、具备培训必需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7、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承担当年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二、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各机构、单位等向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1),《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备案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请于2月28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2、县级审批。由峡江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遴选方式,择优遴选认定培育机构。
3、公示备案。经峡江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的培育机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备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2、受理部门:峡江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3、联系人:陈建军
4、联系电话:0796-3680297
5、地址:峡江县玉笥大道95号
附件:1.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峡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备案表
峡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www.xiajiang.gov.cn/news-show-42961.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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