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全区天然水域禁渔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自贡-贡井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1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恢复我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渔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规〔2022〕1号)、《自贡市长江流域禁渔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自农函〔2021〕133号)、《贡井区天然水域休闲垂钓暂行管理办法》(贡府发〔2021〕82号)、《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贡井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境内天然水域禁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贡井区长江流域旭水河、中溪河、乔巴河等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禁钓区全年禁钓)。
三、禁渔规定:在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加工销售、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法律责任
1、违反禁渔规定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罚。
2、在禁渔期间,阻碍、拒绝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同时欢迎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0813-4703300;区农业农村局0813-3315232;区市场监管局0813-3300315。
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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