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14日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轮巡察反馈给我局的问题共4方面10个问题,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分析产生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落实问题整改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对整改问题实施台帐管理,逐一研究解决,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存在偏差问题。我局已经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2 年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其它文件精神我局也已落实到位。日后对省、市局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重视程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高质量的完成。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022年12月,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向组织部递交了《关于合并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与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的请示》,当月得到了组织部的批复。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了讷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支部委员会,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自成立后讷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及讷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有关材料,及时开展了对讷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督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计划于2023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至少4次)。制定了自媒体账号管理制度和编审制度,按照规定制定了党课讲授计划,计划中2023年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3.关于“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支出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一致通过后,由主管财务领导及主要领导会签予以拨付。二是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已将自设的稽查股取消,并将稽查股业务及人员并入局机关综合业务股,对其工作进行了重新分配,由局机关直属管理。三是于10月14日召开医保局党组会议,对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宋广涛分管脱贫相关工作。继续加大对医疗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工作的重视,并召开3次相关工作推进会议。 4.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未夯实问题。一是讷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12月成立了讷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支部委员会,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自成立后讷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及讷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二是经研究,积压的零星药费已全部审核完毕,并完成拨款。同时对审核环节进行了整合,将原有的三个独立审核环节简化,由七点公司在录入信息时即进行审核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压缩了审核时限,对讷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大厅工作窗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做到咨询类业务“一次性告知”,同时成立监督领导小组,2022年12月12日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未发现工作不认真、办事缓慢等情况。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让广大办事群众体验到了有温度的医疗保障服务。 5.关于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强化了稽核人员队伍,增派了两名稽核检查人员;制定了日常稽核检查计划,确定了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为日常稽查检查目标,增强日常稽查检查力度。二是已对既往检查问题,逐条梳理。对涉嫌违法案件,经会议研究,已做行政处罚处理。2022年共处罚6家定点医疗机构,罚款金额共计24.97万元,目前已到账14.52万元。三是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博爱医院、同安医院、和一协医院三家医疗机构进行疑点数据审核,依据审核报告分别对博爱医院作出了追回违规金额61,240.13元并处违规金额1.5倍罚款93,189.19元的处理;对同安医院作出了追回违规金额65,735.80元并处违规金额1.5倍罚款98,603.70元的处理;对和一协医院作出了追回违规金额43,419.84元并处违规金额1.5倍罚款65,129.76元的处理。四是在讷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打击欺诈骗保小动画,促进了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形成了警示震慑作用。目前处理了1例举报奖励案件,于2022年11月2日将奖励金额1046.23元发放到位,提高了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形成了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内生动力;对辖区内201家定点医药机构分发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台历等共1万余份,提升了定点医药机构的不能骗、不敢骗、不想骗的意识。五是现已完善个人零星报销审核制度,增加二审、三审人员分级复核。 6.关于防范化解廉洁风险存在漏洞问题。一是根据反馈情况自查发现,医保局2020-2021年虚列费用2300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以及下乡业务调研指导等;医保中心2019年5月至2022年7月虚列费用9000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卡口板房、卡口电费、板房搬运费、电暖风、插排、门锁等。其余资金用于稽查、执法检查等租车费用,已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市纪委监委。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7.关于化解疑难问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经会议研究决定,对2021年3月至9月医保中心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补款总额的80%予以支付。二是已重新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因工作量较大,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果,尚未反馈至我局,待返回医院确认扣款结果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医疗机构。 8.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问题。2022年12月,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向组织部递交了《关于合并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与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的请示》,于2022年12月得到了组织部的批复。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了讷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支部委员会,并建立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能够按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 9.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一是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医保局党组会议对股级岗位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对局机关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股长进行了任命。二是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医保局党组会议对系统内股级岗位人选进行了调整,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向组织部报批。三是印发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借调有关工作人员的请示》文件,向市政府请示继续借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9人,从事审核、结算、稽核等工作,同时在2023年公务员招考计划中计划招录8名公务员,招录工作人员后进行合理分配。四是已在医保系统内进行了人员岗位轮换,经2023年11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综合业务股、医保中心审核股、结算股、财务股等重要股室股级干部及业务人员进行了调整。 10.关于医保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整改事项推进缓慢问题。我局已将部分档案与杂物进行了整理,但由于空间有限,并不能达到目标要求。同时,已向市政府请示办公场地,增加档案室,会议室等办公面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2—3363829;邮箱:nhsylbzj2021@163.com。 中共讷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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