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三十七)
|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金湖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14日 |
《淮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三十七、油烟净化装置维护不到位,抽查发现,超半数油烟净化装置长期不清洗,附近墙体“油头垢面”。
二、责任单位
金湖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油烟净化装置维护到位,油烟达标排放,保持油烟排放口外立面和附近墙体干净整洁。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编制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治标准,提出整治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提升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质量。
(二)定期对餐饮油烟净化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做好维护记录。
(三)对油烟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查处,督促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装置维护到位。
七、整改完成情况
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针对交办问题,我县立即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
(一)编制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进行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详细登记经营户信息、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运行维护情况、油烟在线监控安装情况,共排查出237家餐饮单位,并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台账。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市监局、黎城街道等相关单位,分别组建不少于3人的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
(二)定期对餐饮油烟净化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做好维护记录。
(三)对油烟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查处,督促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装置维护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3日)向金湖县委、县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7-86801361
电子邮箱:358171454@qq.com
中共金湖县委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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