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2023年纳入财政惠民“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项目公示
| 所在地区: | 陕西-延安-宝塔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4日 |
建设快讯正文
正文
| 序号 | 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业务主管部门 | 财政局对应科室 | 备注 | |
| 1 | 建国前老党员补助 | 建国前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享受优补的每人每月50元 | 区委组织部 | 社保科 | ||
| 2 | 乡村医生基本医疗补助 | 全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卫生室负责人 | 5000元/人/半年 | 区卫生健康局 | 社保科 | ||
| 3 | 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 30元/月 | ||||
| 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 | 具有宝塔区城镇居民户口,且不享受农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或省外养老保障待遇,或不具有宝塔区城镇居民户口,但在区内享受城镇养老保障待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106元/月 | |||||
| 4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农村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 | 100元/月 | ||||
| 5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 | 独生子女死亡60岁以上:1000元/月49-59周岁:590元/月独生子女伤残:460元/月 | ||||
| 6 | 独女户补助 | 农村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 | 100元/月 | ||||
| 7 | 失独家庭养老补助 | 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 3万元 | ||||
| 8 | 二红生活补助 | 二红生活补助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 80620元/年、人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科 | |
| 红军失散人员 | 36370元/年、人 | ||||||
| 9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1、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 一级 | 因战 | 116270元/年、人 | ||
| 因公 | 111560元/年、人 | ||||||
| 因病 | 106900元/年、人 | ||||||
| 二级 | 因战 | 105220元/年、人 |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 因病 | 61620元/年、人 |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 10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 11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 | 1970元/月、人 | |||
| 其他时期入伍 | 1910元/月、人 | ||||||
| 12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不低于750元/月、人、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 ||||
| 13 |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
| 14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
| 15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
| 16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79.7元/月、人 | ||||
| 17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1.70-79周岁发放标准 | 50元/人、月 |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社保科 | 2021年起市级提高部分已取消 | |
| 2.80-89周岁发放标准 | 100元/人、月 | ||||||
| 3.90-99周岁发放标准 | 200元/人、月 | ||||||
| 4.100周岁以上发放标准 | 300元/人、月 | ||||||
| 18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城市低保家庭 | 680元/人/月 | 区低保服务中心 | 社保科 | ||
| 19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农村低保家庭 | 6000元/人/年 | ||||
| 20 | 残疾人临时救助 |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经媒体报道的;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残联提出救助申请的;因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突发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优先考虑纳入建档立卡和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 原则上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 | 区残疾人联合会 | 社保科 | ||
| 21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850元/人/月(省级120元/人/月、市级100元/人/月、区级630/人/月) | ||||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村协) | 2023年在岗的村协专职委员 | 200元/人/月(省级120元/人/月、市级40元/人/月、区级40/人/月) | |||||
| 22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2023年在岗的残疾人专职委员 | 1000元/人/月 | ||||
| 23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1)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2)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3)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4)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
| 24 | 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 | 以低保、低收入、重残、一户多残、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困难家庭中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为主。 | 每户每年3000-5000元,符合条件的可持续扶持。 | ||||
| 25 | 困难残疾人评定救助 | 已办理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 150元/人 | ||||
| 26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城乡使用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的下肢残疾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凭据(没有购买凭据的可由村(社区)开具证明),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260元/人 | ||||
| 27 | 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 | 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类残疾患者。 | 500元/人 | ||||
| 28 | 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 |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项目的对象为202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2023年录取就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大学生及硕士、博士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 ||||
| 29 | 贫困残疾学生助学补贴 |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项目的对象为202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2023年录取就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大学生及硕士、博士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 ||||
| 30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农村600元/人/月 | 区民政局 | 社保科 | ||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五保户护理费补贴 | 农村特困人员 | 全护理500元每人每月,半护理280元每人每月,全自理190元每人每月 | |||||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丧葬费 | 农村特困人员 | 一次性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农村特困丧葬7200元 | |||||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电价补贴 | 农村特困人员 | 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 |||||
| 31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城市800元/人/月 | ||||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护理费补贴 | 城市特困人员 | 全护理500元每人每月,半护理280元每人每月,全自理190元每人每月 | |||||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丧葬费 | 城市特困人员 | 一次性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城市特困丧葬9600元 | |||||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电价补贴 | 城市特困人员 | 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 |||||
| 32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 工龄不满十年452元,满十年不满15年585,满十五年不满20年780元,20年以上1165元。 | ||||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丧葬费补助 | 针对所有六十年代精简职工 | 去世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补贴,补贴金额按照工龄计算,丧葬补贴后再不予发放60年代精简职工补助 | |||||
| 33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 计生后遗症人员 | 800元/人/月 | ||||
| 34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 干部遗属 | (一)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700元;(二)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600元;(三)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500元;(四)配偶中的孤寡老人每月另加100元。 | ||||
| 35 | 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 分散供养的孤儿 | 1000元/人/月 | ||||
| 3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000元/人/月 | ||||
| 37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残疾人 | 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18周岁以下(不含)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 | ||||
| 38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人 | 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
| 39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 200元/人/月 | ||||
| 40 | 村干补贴 | 在职村干部 | 实现“一肩挑”的村党支部书记3000元/月/人,未实现“一肩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300元/月/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2000元/月/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1380元/月/人,村民小组长800元/月/人。村干部基础补贴占补贴的20%,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 | 综改科 | |||
| 村干补贴-村干绩效 | 在职村干部 | 实现“一肩挑”的村党支部书记3000元/月/人,未实现“一肩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300元/月/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2000元/月/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1380元/月/人,村民小组长800元/月/人。村干部绩效补贴占补贴的80%,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 | |||||
| 村干补贴-村干离任 | 离任村干部 | 任职20—30年,补助600元/年,任职31年以上,补助800元/年,获省级以上劳模称号,补助800 元/年。 | |||||
| 41 | 农机购置补贴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区农机中心 | 农财科 | ||
| 42 | 农机深松整地 | 项目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 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完成后,经验收达到作业质量和标准要求的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30元 | ||||
| 43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 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且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 | 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以“双限”进行适当支持。补助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全部工程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
| 44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拥有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 50元每亩每年 | 区农经站 | 农财科 | ||
| 45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履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 | 16/元/亩/年 | 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 | 农财科 | ||
| 46 | 互助资金占用费补助 | 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 | 当年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 区乡村振兴局 | 农财科 | ||
| 47 |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 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 | 每人每年3000元 | ||||
| 48 | 小额信贷补贴 | 建档立卡脱贫户 | 当年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 ||||
| 49 | 天保工程集体林护林员工资 | 村级护林员 | 每人每年1000元 | 区林业工作站 | 农财科 | ||
| 51 | 农业产业补助——养殖业 | 补贴对象为区域内农户为主,兼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22年11月以后新建(改扩建)湖羊、生猪、肉牛、家禽、蜜蜂等养殖场(户)。 | 1、湖羊。对新发展设施湖羊的,能繁母羊达到100只以上的设施养殖场,圈舍达到设计要求,一次性奖补3万元;能繁母羊达到300只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圈舍达到设计要求,一次性奖补10万元。2、生猪。对新发展养猪场,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60头以上、育肥猪存栏不少于500头的标准化养殖场,每场一次性奖补15万元;新发展养猪场,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育肥猪存栏不少于300头的标准化养殖场,每场一次性奖补8万元;发展“120”模式(存栏10头母猪、年出栏200头育肥猪)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每场一次性奖补3方元。3、牛。对新发展能繁母牛存档50头以上,年存栏不少于100头的养殖场,每场一次性奖补15万元;新发展适度规模养牛户,能繁母牛不少于10头,年存档不少于30头的养殖户,每户一次性奖补5万元。4、家禽。对新建存栏1万羽以上的设施家禽养殖场,每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5、蜂。对新发展蜂场蜂群100箱以上(意蜂以十框标准箱,八脾为准;中蜂以十框标准箱,六脾为准),养殖周期满一年以上的养殖户,每户一次性奖补1万元。 |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农财科 | ||
| 农业产业补助——特色产业 | 补贴对象为区域内农户为主,兼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22年11月以后新建(改扩建)湖羊、生猪、肉牛、家禽、蜜蜂等养殖场(户)。 | 经营主体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并配套产业链延伸,年度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 | |||||
| 52 | 养殖大户补助 | 补贴对象为区域内农户为主,兼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22年11月以后新建(改扩建)湖羊、生猪、肉牛、家禽、蜜蜂等养殖场(户)。 | 一是选址科学合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地势、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距离村庄、居民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居民聚集区的下风向,无污染、无疫病的区域;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其他畜禽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500米以上;距离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15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二是基础设施完善:硬件建设水平达到省级标准化示范场标准,并建有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三是养殖规模达标: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牛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0只以上,家禽存栏10万只(或出栏50万只)以上。四是手续制度健全:建有生产管理和畜禽防疫制度,落实标准化养殖技术规程,生产档案记录完整。每场奖励20万元。 | ||||
| 53 | 救灾补助资金 | 补贴对象为区域内农户为主,兼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22年11月以后新建(改扩建)湖羊、生猪、肉牛、家禽、蜜蜂等养殖场(户)。 | 死亡牲畜:牛每头补助2000元;羊每只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600元:圈舍塌方:按塌方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 ||||
| 54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每人每年600元 | 区水土保持工作队 | 农财科 | ||
| 55 | 妇女“两癌”救助金 | 低收入两癌妇女 | 每人10000元 | 区妇女联合会 | 预算科 | ||
| 50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低收入家庭 | 租赁补贴对象为宝塔区城镇居民中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低收入线标准为人均月收入765元以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5㎡以下,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保障15㎡,每平米补贴4元,人均月补贴金额60元。 |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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