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长乐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根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长委法办[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具体实际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我局截止目前审批事项中,立等可取即办事项占全事项总数的93.1%,其余6.9%为承诺事项,均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规范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工作举措,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精简材料和流程。规范“异地通办”,做好系统对接和专人负责,做到“异地通办”业务便捷高效办结。借助福州日报、长乐融媒体等平台,通过在服务大厅摆放“易拉宝”,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便民举措。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力度减轻企业群众的负担,确保证明事项管理规范有序开展。我局审批科坚持以群众至上、优质服务为理念,持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我区办事创业的营商环境。
2、我局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参照省市一级的权责清单,对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调整,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对因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法治工作。
1、逐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每年度制定我局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取消、下放审批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合法齐全。并在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布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监督。
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我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部署各科室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方案(2021-2023)》实施方案。
将3年内受到10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9家客货运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结合日常监管检查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组织这九家企业开展违法失信约谈会,签订信用承诺书,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为止已退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
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将所有行政违法案件皆通过单位LED灯展示,面向社会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起到一定警示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以每月报送“茉莉分”的形式,将行政处罚对象信息报送至区信用办,做好我区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定我局局重大行政决策
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制定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没有发现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和清理工作。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根据区司法局的工作布置,开展涉及各类相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组织工作、履行职能。同时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原则进行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因为权责清楚且沟通顺畅,目前未发生对具体案件管辖权的争议。另外,由于目前我单位办理的案件均未涉及刑事犯罪,所以不存在需要移送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大队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至少由两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大队注重案件的衔接工作,案件办理完毕后及时进行两法衔接录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健全抄送制度,及时将案件处理情况抄送至相关部门,提高后期监管力度。
3、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大队重视全过程记录,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备的执法记录仪,以便真实记录执法过程,后将执法过程录像刻成光盘作为视听资料附近卷宗归档保管,同时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以确保案件证据材料的真实性。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执法大队全面推行重大案件审核制度,执行比例达到100%,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达到6.7%,2022年1月1日至11月1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1起,审核率100%。由于我单位办理的案件未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目前没有需要组织听证的情况。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执法大队每季度会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从上季度处理的案件中随机抽取25份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评分表,由违章处理中心对评查结果进行梳理并整改。同时执法大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件,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2)每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参与报送行政执法与行政许可案卷抽检与评查工作。做好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查和案卷目录整理归案,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督促予以整改。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均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制定法治培训计划,本年度已召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暨“新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及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知识讲座。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的培训活动以及“一月一学法”进行线下学习,挑选典型案例在会上进行讲解,加深执法人员业务熟练度以及法治意识,另外,加强与各县区大队的执法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各县区大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同时通过“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线上学习,保证每年的学法时间。
根据区司法局通知并组织布置好“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相关事宜。共计
参加培训考试人数20人。
我区执法大队积极开展人员招收申报,在新招录的人员上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等专业的人员比例,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结构。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成立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局2019-2022年度无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的方式进行执法评议,同时,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福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各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相关材料检查活动,并积极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能力测试,提升业务水平。执法大队重视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行政违法行为不“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除了按规定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外,还对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耐心的普法教育,指出涉嫌违法事由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处罚对象不依法履行处罚决定的,区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决不采用粗暴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五、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八五”普法的工作
在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期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在全区237辆公交车的LED播放屏,共计30条公交线路,以及全区165辆出租车车顶灯LED屏幕滚动刊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等宣传标语共计330条。在元翔福建空港快线有限公司(客运站)LED大幕刊播宣传标语。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局党组中心组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格落实《长乐区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以及“以案释法”的普法知识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网络学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日常普法工作中,我局区执法大队、运发中心等单位结合
春运、“12.4”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及时把握宣传契机,在公交车站、超限站、人民会堂广场等地开展多种方式的现场法治宣传活动,树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3年3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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