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愁”与“盼”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康一
物业服务“小问题”事关基层治理“大民生”,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好坏是衡量一个小区文明建设程度的重要依据之一。
小区业主通过缴纳物业费购买物业服务,业主们盼的是缴费后能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愁的是缴费后物业公司相应的服务没跟上。
近年来,有些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差,环境卫生差,业主投诉多;有些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缴物业费;有些物业公司因收不上足额的物业费,入不敷出,服务因此大打折扣,甚至导致“恶性循环”。
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们共同的“大管家”“服务员”,“物业费应收之于民用之于民”。物业公司最“愁”的就是收不上物业费;最“盼”的则是收上物业费,同时服务好业主,让业主满意,从而实现“良性循环”。
现实中,很多物业管理问题都不是偶发、单发的。有部分业主因生活习惯和公德意识的因素;也有物业公司不作为、慢作为的因素。
这些关乎业主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从不同角度分析,有社区党建弱化、市场监管缺位、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功能滞后及纠纷调解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拒缴属违法。据悉,去年我县拒缴物业费的案件有几十起,都是物业公司胜诉。物业公司只有在收到了物业费后,在物业服务方面的支出才有保障,文明小区建设才有可能。
当前,正值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小区业主、物业的共同参与。业主与物业不应站在对立面,而是“一家人”。
对于业主而言,要提升自我素养,积极缴纳物业费,合法主张合理的权益。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尤其是党员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并带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自觉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义务,齐心协力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小区。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在文明小区建设中服务不能缺失,要宣传文明小区建设相关知识,提供相应服务,让广大业主的物业费缴得放心,缴得舒心,尤其是我县正处于文明创建的关键时期,更要用好这笔物业费,把小区建设得更加美丽、整洁,让业主有一个舒适的环境,把业主的这笔钱管好,把物业费用到实处。
物业费“缴”到位,物业服务“跟”到位,小区环境才能“美”到位,文明创建才能真到位。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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