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宁夏出台四个办法强化技工教育管理

所在地区: 宁夏--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宁夏技工院校设立办法》《宁夏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解决技工教育“学校怎么准入”“专业怎么设置”“学校怎么管理”“办学水平怎么评估”问题,为全区技工院校管理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宁夏技工院校设立办法》主要明确技工院校设立原则、设立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设立技工院校要拥有自己的办学场所,允许租赁或借用办学场所,必须签订不少于10年的有效协议,续签每次不得少于5年。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实行分级受理、分级审批,对办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严格把关。

《宁夏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专业设置的条件要求、遵循程序、专业建设、专业调整等内容,建立自治区技工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各专业(群)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和规划全区技工院校专业布局和提高专业(群)建设质量。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必须依据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岗位、课程评价等,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或一体化课程方案。

《宁夏技工院校管理办法》从党务政务、教学管理等9个方面,建立技工院校办学全过程、生命全周期、校园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全面厘清自治区和属地、行业在技工院校管理中的职责边界,理顺技工院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办学管理规范和监督保障规划,明确办学管理监督责任。要求技工院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规范招生宣传和招生行为,加强教学实践管理,保证教学实践质量。

《宁夏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主要明确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内容和方法、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及应用等内容。对全区批准设立或升格满3年的技工院校,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4个方面,采取数据比对、现场评估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实行量化评分。对评估不合格的技工院校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暂停招生3年以上、无全日制在校生的技工院校,取消办学资格或注销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再次评估不合格的技工院校,参照技工院校设置标准,降至相应办学层次;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再次评估不合格的普通技工学校,取消办学资格或注销办学许可证。

目前,我区有技工院校25所,常年招生的有14所,在校学生1.45万人,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全区技工院校每年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记者 马照刚)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