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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江干区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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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领导小组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党组和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目标,强化跟踪督办,严肃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2022年10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密联系实际,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一作剖析发言,主动认领责任,提出整改措施,自我批评不遮掩、不护短,为更好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领导小组围绕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29个问题和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按照“六见”要求,制定了《中共淳安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中共淳安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措施责任分解表》,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时间,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反馈意见中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短期内见到明显成效。三是建立销号制度,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班子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巡察整改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实行挂牌销号,实时跟进,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围绕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深入剖析普遍性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用制度机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照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反馈的三大类29个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29件,办结率为100%。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提醒谈话2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部署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社区矫正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推送个性化教育课程,实施个别化教育矫正。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所依据“矫正类别、主观犯意、犯罪类型”三个维度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现实表现”三个因素划分矫正类型,生成一人一课程的学习包,推送个性化教育课程,实施个别化教育矫正。2022年以来,共推送650余条学习视频。同时线下结合当月重要时事开展一月一主题的小班化学习,二十大期间,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集中矫正对象收看习总书记在二十大上的报告,连续多日集中进行学习和自学。以具有淳安特色的“真心”对待、“耐心”转化、“诚心”感召、“慧心”开释、“齐心”协作、“全心”付出的“六心”教育品牌,拓展教育帮扶效应,鼓励更多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用爱回报社会。二是建立智汇矫“矫务互通”模块。通过线上平台收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及问题反馈。社区矫正对象在个人手机端APP上提交相关意见建议,由县社区矫正中心直接收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梳理解决。该模块7月上线以来共收到社区矫正对象60余条意见建议,并完成一一反馈。三是完善“智慧替代+数据赋能”机制,实现矫正过程“便捷化”。依托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基础信息库和外部共享数据库,实现对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助报到和日常监管。引入VR智能技术,新置搭载监狱的一天、疫情防控、党史教育等多个场景的VR教育系统,全面打造社区矫正“VR+”教育模式,以虚拟现实技术为基础,以崭新的教育模式,提高精准矫正工作水平。开展“VR+”心理咨询。利用强大 AI 心理咨询大数据平台与 VR 中的计算机图形技术、多媒体技术、传感器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网络技术、立体显示技术以及仿真技术等多种科学技术进行结合,构建通过VR沉浸式体验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干预,让VR虚拟现实设备建立的虚拟世界为心理咨询师和社区矫正对象搭建桥梁。截至目前,心理预警15次,对这些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目前已完成心理个辅28人。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让社区矫正充满暖意。采用政府购买形式,与淳安县九九培训学校合作,定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心理个辅、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公益课程等服务项目5个,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运用到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中,创建“壹心家园”,有效改善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矫心正行质量。截止目前开展心理团辅8场次,“一对一”心理个辅28人次,素质提升课程10场次,职业技能培训1场次。

2.矫正力量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考虑区域面积、行政建制、人口分布、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和交通便利等多种因素,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分中心”工作机制,并对分中心管辖范围进行分组调整,构建起“1+7”矫正分中心工作模式,从而形成具有淳安特色的机制顺畅、硬件完备、职能明晰的执法运行体系。二是统一聘请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4名,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学习、严格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制度,有效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力量基础。三是积极向市司法局争取1名优秀监狱民警协助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监狱民警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表。2022年监狱警察依法参与执行收监程序1次、个别谈话130余场次、开展入矫教育7场次。

3.与其他部门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基础上,积极推动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形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并积极谋划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2022年4月底,完成全县各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的调整。二是积极借助县人大检查《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契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各司法所与属地派出所开展座谈交流,落实信息核查机制,同时在智汇矫平台增加“信息核查”模块,实时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核查情况。截至目前,已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核查信息31次。

4.司法干部整体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司法干部学习培训,增强司法干部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二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现实可行的激励措施,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于今年国家法律资格主观题考试延期,目前通过人数仍为15人。

5.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进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抽调林业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10家单位业务骨干及县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建设监督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通过案卷互评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互学的目的。集中评查许可案卷37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36份(其中包括行政处罚案卷中含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内容的10份),共计73份。发现问题183个,被认定为优秀案卷2份,合格案卷70份,不合格案卷1份,案卷合格率为98.6%。二是组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共156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知名律师、县法院业务专家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在培训班基础上组织了执法证件考试,邀请市司法局领导参与监考,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是持续推进“以案治本”活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指出,要求举一反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对乡镇、部门在行政管理执法等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在其提出咨询时,积极给予指导和解答。

6.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调整涉亚运专项执法监督侧重点,对重要执法单位的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监督。一是全面应用数字化执法监督平台对食品药品、综合执法、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进行日常执法监督。对线索中心推送的各类执法案件风险提示及时梳理核查,对各执法部门执法公示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和抽查。截止目前,已核查并解除无风险线索51条,针对存在问题的3条中风险线索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二是对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已办结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线上评查,共筛选出38份处罚案卷,发现问题26个,无不合格案卷。

7.村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有提升空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促进行业发展。县局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8月底,召开律师行业专题会,传达县平安护航二十大百日攻坚文件精神,要求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担当社会责任,积极为县平安护航二十大百日攻坚重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9-11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全县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要求各律所、基所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10月16日,组织全县律师喜迎二十大,集中观看二十大开幕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激励广大律师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二是细化监督考核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服务质量与补贴挂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村社区,不予发放补贴,并且在1年之内不得担任法律顾问;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村社区,发放合格补贴的150%。严格责任追究机制,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法律服务的,以及未及时提交工作服务材料等情形的,不予发放补贴。三是加大律师人才及引进,壮大服务队伍。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对来淳执业的律师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措施,吸引人才,壮大法律服务队伍。

8.村级工作站“挂牌”多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目前村级工作站中司法行政相关“牌子”,共有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法律顾问、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点、社区矫正工作站四类牌子,其中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牌子和法律顾问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设置,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点牌子根据《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和依据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明确2015年杭州市直部门工作事项进社区(村)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置。根据《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目前已在各乡镇设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该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将有社区矫正对象村的村干部纳入该对象的矫正小组开展教育帮扶等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站牌子将尽快予以清理。二是积极与上级沟通,建议加强相关牌子整合,为基层减负。三是落深落实司法行政末端枝节工作,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四个平台”功能,贯通推广“浙里社区矫正”省级重大应用,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强化资源整合,将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指导网格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走访管控。

9.审前调查评估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调查程序。坚持评估意见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相统一,按照回避及双人办案原则要求,进一步严肃调查,强化取证观念,及时成立调查评估小组,严格遵守调查流程,对有关材料的接收、寄送等过程进行全方位记录,实行一人一档、专门管理,实现定调查时间、定被调查人、定点调查“三定”相融合,真实有效了解调查对象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二是规范调查过程。各司法所根据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工作环境、社交情况等不同要求,实地走访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派出所等地,向干部群众、亲人朋友以及邻里等群体,详细了解被调查对象的工作及生活状况,查看有无犯罪案底及其它违法记录,全面掌握其社会表现,并认真做好记录汇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综合评定被调查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全面、及时、深入调查,保障调查评估结论的准确性。三是提升调查成效。进一步加强调查人员的技能培训,不定期举办案件分析会、业务培训班等活动,不断提升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设立法治审核专岗,专门抽调业务骨干专职负责案卷法治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一律打回,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完成,对执法瑕疵做到“零容忍”。

10.思想认识还存在误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局中层以上干部是谈心谈话主体,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并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开展好本科室所一般干部职工的日常谈心谈话,引导全局干部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筑牢精神文明高线、疫情防控底线、大平安防线、基层智治守护线。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1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理论学习。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由各支部书记领学,加强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的集中理论学习。同时给每个党员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干在实处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二十大精神读本等书籍,抓好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理论学习。二是创新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原先以会议形式为主要载体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局党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鼓励各相关科室所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如千岛湖司法所走进淳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线上+线下”法治讲座,开始“数字普法”的新探索;大墅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喜迎二十大,走好人生路”主题活动,现场传达省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引导矫正对象从党的历史进程中感悟人生,明理崇法感党恩。同时,矫正对象通过亲手制作的绘画和插花作品向二十大献礼。

12.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淳安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在平时考核中注重考核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年干部员的培训。召开司法局舆情信息写作培训会,提高青年干部员社会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分析能力。目前已被录用21篇舆情,其中14篇舆情被市委宣传部录用,7篇舆情被省委宣传部录用。

13.阵地作用发挥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宣传举措,健全完善淳安司法宣传机制,宣传淳安司法特色工作,完善队伍“传帮带”制度,强化年轻干部信息和宣传能力培养。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新媒体+宣传”,充分运用好新媒体普法专栏,提高普法传播力,打造宣传教育新阵地。如“淳安司法”微信公众号目前每个工作日都发布两条普法文章;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法治主播,借助“淳风尚有礼课堂”,以直播形式面向青少年群体进行普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还开展了云上直播栏目,获得网友广泛关注。

14.干部教育引导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常提醒常教育常监督,实行干部预警制度,以现实案例为戒,进行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二是密切关注青年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谈心谈话与心理疏导,做到岗位变动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发现情绪异常必谈。三是针对青年干部的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选人用人青年干部培养机制,鼓励青年干部增加真才实干,练就过硬本领,更好地展现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形象。今年9月,选派2名年轻干部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获得全市第四的好成绩。

15.超范围公务派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经了解该起派车系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杭州市司法局在淳举办的杭州市第二期行政复议沙龙活动期间参观淳安县博物馆红色印记的行程派车(根据活动方案安排用车)。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将县纪委《关于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车贴发放相关规定的通知》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发各科室所学习,让每一名工作人员掌握公务用车规定。三是依据公务用车规定严格审核,对照公车、车贴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公务用车报销票据审核把关,杜绝不规范用车的报销。

16.部分支出原始凭证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第一,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误餐补贴审批表未归入会计凭证,仅归档在会计档案里的问题,经重新核对每月审批表与汇总表总数一致。另,2020年4月至今,误餐补贴审批表已按要求装订入会计凭证。第二,2017年1月,淳安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干部通过自驾方式前往江干区、富阳区、滨江区参加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2016年度区县督导互查工作,因通过省道前往以上地区,无法提供过境票据,故未将过境费收据记入会计凭证。第三,支付千岛湖印象传媒公司“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宣传费”的8000元为2018年8月7在建德召开杭州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第三组汇报会上使用的普法音频制作费用。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领会,掌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明确报销必须提供相应原始印证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且按财务制度纳入报销凭证。三是加强会计档案质量把控,做好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监督和及时整改。

17.票据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淳安县司法局的机构名称和税号有所改变,在票据审核时未注意到以上收款单位提供的发票上仍然使用已废止的付款单位和税号。二是将规范的报销票据名称和税号等再次发每一名工作人员、让所有工作人员掌握。三是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认真校对发票内容,做到票实、票证相符,不符合规定的整改后再给予报销。加强举一反三,并及时整改,例如,对司法所的水电费报销凭证,已要求全部统一使用机构改革后淳安县司法局的最新税号及抬头名称,并全部落实到位。

18.部分项目支出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普法宣传对外合作履约验证材料不充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印证资料均补齐并归档。二是有关微信服务外包存在工作安全隐患问题,已与第三方充分沟通和强调,严禁第三方未经允许远程操作及私发微信内容等情况发生,并在新签订的年度合作合同中单列安全条款予以明确。三是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合同审查把关,强化合同采购、签订、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合同履行闭环高效。

19.资产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今后应规范资产登记手续,凡购买资产后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登记和资产计提累计折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举一反三,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折旧相关问题的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监督和及时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12月2日,责任领导约谈公证处工作人员,就此事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20.资金管理不严绩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证费收取工作,2022年1月淳安县公证处已在杭州银行开具公证费收款账户,若当事人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时可通过杭州银行二维码支付,公证费直接支付到杭州银行公证处账户。若当事人采用现金支付,则统一由财务人员严格依照收费标准收取,并向当事人出具统一发票,财务收取公证费后须当天缴存至公证处农行基本账户,严禁办证人员私自向当事人收费;如因特殊情况由办证人员代收的,则必须在两天之内如数向财务人员交款,严禁滞留公证费。二是规范现金使用工作,目前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等已全部实现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同时认真审查领款凭证,财务支出时,必须有收款人签字。三是合理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公证处基本账户上有资金200余万,其中有126万元自2020年起办理定期存款,定期一年,自动转存;活期存款约90万,作为公证处平时支出。四是在规范办理提存公证基础上,根据提存人指示合理办理提存款定期期限,根据具体提存款情况向提存款专户银行邮储银行申请提高存款利率,截至目前,邮储银行的提存专户中所有提存款均为定期存款。提存款共四笔存款,两笔是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汇入的哨岭半岛补偿款,合计7146.36万元,定期半年;两笔是自然人当事人办理相关民事类公证时的提存款,一笔20万元,一笔29.3万元,均定期一年。同时通过修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提取超过200万提存款需事先向淳安县司法局书面报备,以提高资金使用规范。

2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银行票据和印章及公证处收费等进行了相关规定,同时设置了出纳、会计各1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支票、财务凭证须由专人分别保管,以制度管理人和事。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出纳各司其职,印章、票据有专人分别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22.未按照省二级档案规范化目标管理全局档案,未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制度,局档案室除综合性档案和社区矫正档案等集中管理外,相关科室和基层所近五年档案未及时移交,案卷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县档案馆联系,就档案业务进一步沟通,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例如:《淳安县司法局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应急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对基层所生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并由各科室按照业务条线定期收集归档至综合档案室。截至目前局综合档案室存有文书档案永久保存900件、30年保存478件、10年保存810件;业务档案2098件(卷)。

23.档案室未按照“八防”要求设置,档案管理案卷目录缺失,档案管理员数字化档案系统操作不熟,档案查阅利用无登记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档案“八防”措施,设置防盗门、防盗文件柜、采购灭火器、防霉防虫药品、湿度计、温度计等用品,并按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和记录。二是完善档案目录,已联系县档案局对新档案员进行档案管理员数字化档案系统操作培训,做好查档利用登记造册,已于11月中下旬向县档案馆移交近十年室存文书档案提高档案数字化率,目前处于移交办理过程中。

24.档案管理缺乏指导监管,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文书档案未严格按照淳司[2018]9号文件操作,所形成的调解案卷未及时按标准组卷归档

整改情况:分片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尤其加强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卷业务指导,指导县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化制作并按要求组卷归档。

25.出国境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进行核实。全面摸排《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干部填报情况,目前已完成县局全体干部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填报。对涉及岗位调整的干部,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备案人员信息真实有效。二是规范台账管理。经查阅档案,自2017年以来,县局对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情况和保管交接情况全部进行登记,下步将妥善保管台账。

26.未按规定计算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对当年度工资计算基数,有少数人在年底进行了工资调标,从而出现部分党员党费计算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今后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计算。

27.党费收缴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目前鼓励各党支部使用农业银行党费专户缴纳党费,后续对仍以现金方式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将及时做好登记。二是按照组织部规定的时限,及时上缴党费到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三是经核对2020年1月17日《中共淳安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记载的17771元结余党费为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使用上级党组织返还党费后的结余金额。2020年1月党费专户结余的28353.2元中包括了2019年四季度各党支部党员缴纳的党费。今后在起草党总支换届报告时,将更加严谨用词,避免含糊不清的表述。

28.发展党员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摸发展党员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对整改。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核把关,明确档案负责人,对新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的学习,加深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理解掌握,提升学用结合能力,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29.党组织换届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织换届程序流程。按照换届程序,整理完善换届材料,并加强台账管理。二是规范公文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党务公文印发。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期间,提醒谈话2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7项。

下一步,淳安县司法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化认识,加强学习,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是克服松劲思想,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按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提醒,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胆纠正各种错误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坚持善作善成,坚决打好巡察整改这场硬仗。树立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问题整改,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心系群众,坚决把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倾听群众意见,尽全力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4817542;邮政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547792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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