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发展扶持办法(试行)》6月起施行 符合条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最高可获25万元补助
| 所在地区: | 广东-江门-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8日 |
江门日报讯(记者/张浩洋通讯员/莫奔华)5月5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江门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补助。根据2023、2024年的年度评价结果,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结果为A级的,补助25万元/家,总数量不超过5家;运营评价结果为B级的,补助15万元/家,总数量不超过10家。
据悉,申报对象需为在江门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中一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单位需对照项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辖区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市科技局将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将拟扶持的孵化载体名单及金额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孵化扶持资金项目下达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资金项目计划按程序拨付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获得补助资金的孵化载体需积极开展孵化运营提质增效工作,并配合科技、财政、审计及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数据统计和绩效评价。《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正文结束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