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云南-大理-漾濞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8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8日至11月23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践行‘两个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如,2022年党组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只在2022年1月17日、4月27日的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端正学风,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学习时效性、针对性、自觉性和系统性,结合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干部职工例会、“三会一课”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2023年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州相关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批示及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政治理论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如,2020年至2021年12月,县审计局共召开党组会议48次,其中未执行“第一议题”43次。如,2021年﹣2022年10月,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每次学习主题发言人只有1人,有10次的发言人为非党组成员。”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学习强国、新闻报道、网络平台、纪要文件等媒体和渠道,定期做好“第一议题”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组织上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第一时间得到学习传达贯彻。2023年度已召开党组会议9次,每次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学习程序,加强学习、研讨、交流,做到每次学习至少有一名党组成员作主题发言。2023年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每次都有1名党组成员和1名干部职工作主题发言。
(二)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推进各单位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思考谋划少。如,2019-2021年《关于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均指出‘被整改单位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屡审屡犯’,审计局主动督促整改不足,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督促审计整改,严格执行《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按照相关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审计组认真做好整改指导和监督整改工作。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监督力度,强化与巡察、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追责的及时移送,由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已将《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入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针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如,县审计局作为法治建设成员单位,未深入开展普法宣传,2020-2022年党组会未研究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无计划、年终无考评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全面依法治县思想学习,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评。进一步加强与县依法治县办汇报对接,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3.针对“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成效不明显。如,工会账户未开立,工会账务在资金归集户中核算。如,审计局法人电子印章更换不及时,2021年5月29日完成审计局长工作交接,到2022年10月11日才启用法人某某的电子印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对省、州、县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我局《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成效。通过不断与省财政厅对接、协调,现已开立工会账户。针对更换单位法人印章不及时的问题,在今后更换法人时,及时更换印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党组班子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大局方面还有差距。如,党组分工混乱,职责不清,党组分工以行政分工为主,妇联、共青团等工作无人分管;党组成员某某未承担党内工作,副局长某某(非党干部)又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普法等党内工作。2022年6月9日增补某某为党组成员后未重新调整分工。”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党组班子,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好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及时调整了党组分工。
2.针对“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党组会议统筹性、权威性维护不够,党组会议题会前沟通酝酿不足、审核把控不严。如,2021年6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共22项,其中14项为5000元以下的小额经费支出,不在党组会议研究范围内。同次会议研究的装修租赁办公楼项目经费支出事宜,未在事前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即开始项目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议议题,严格把关上会讨论事项,严肃党组议事程序,维护党组会议统筹性、权威性。
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集体决策不规范。如,2020-2021年党组会表决多数以‘大家一致同意’通过,2021年12月17日党组会研究本年度资金预计结余数,表态以‘全体同意’记录,研究支付经责审计中介费42.5万元,支付工会‘七节一生日’31960元等无表决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重大事项和重点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党组议事内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末位表态发言,规范会议记录。
(四)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职责不到位。如,2022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时未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列入其中。”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能职责,尤其是履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优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严格审计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对审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培训,2023年计划对太平乡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今后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列入每年审计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执行不严。如,2018年至2020年期间县审计局共5次委托云南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沪滇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项目,均未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均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补助。如,2020年‘六一’节慰问单位职工子女、2022年超标准发放驻村队员某某、某某生活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举一反三,自检自查。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清退2020年“六一”节慰问单位职工子女资金;决定清退2022年超标准发放驻村队员某某、某某生活补助。
2.针对“公务接待无审批手续、接待方案,接待超标。如,2022年4月15日接待某某村委会一行5人超标准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做到公务接待事前审批、事中审核、事后复核,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等。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清退2022年4月15日接待某某村委会一行5人超标准报销资金。
3.针对“报销下乡生活补助不规范。如,2022年1月11日,某某等6人到鸡街乡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第一阶段审计报销资金,其中含1月12日非出差时段生活费。如,某某等3人到瓦厂乡开展“十三五”期间扶贫搬迁债务审计报销资金,附件只有一张发票一份菜单,无法区分早中晚三餐就餐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依规依纪报销相关费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其中某某报销的生活费发票为补开2022年1月11日晚餐发票;某某报销的资金属午餐和晚餐发票,由于在同一家餐馆就餐,所以只开了一张发票一份菜单,未发现超标准报销情况,涉及相关人员作了相应说明。
(二)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
1.针对“财务审核不严。如,2021年11月30日报销公车修理费,无派车单,未附报修单、材料清单。2021年12月31日报销2021年度职工体检费,无方案、合同等附件;2021年11月24日,县审计局提前发放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的审计外勤补助和某某、某某两人11月、12月的驻村工作生活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财经纪律,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资金支出的审核力度,对单据不齐全、开支不合理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一是对“2021年11月30日报销公车修理费,无派车单,未附报修单、材料清单”修理厂作书面情况说明;二是2021年度职工体检时已制定体检方案和签订体检合同,但在报销体检费时没有将其作为附件,现将体检方案和签订体检合同补入会计凭证;三是根据当年度财务经费报销相关管理要求,结合项目计划、项目预算和工作进度,各审计组对照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测算了完成审计项目尚需投入的工作量,并以此为据报销外勤经费,项目结束后,根据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均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针对“工会经费支出监督不力。如,2022年3月8日下午工会组织20人参加春游活动超标准报销餐费;2022年7月27日购买农产品直接发给工会会员,未统筹纳入工会‘七节一生日’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工会活动组织,强化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加大对工会经费支出的监督审核力度,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一是清退2022年3月8日下午工会组织20人参加春游活动,超标准报销餐费;二是工会“七节一生日”严格按照不超3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款项中核算收支。如,2020年12月,用基本户资金预发省级文明单位考核奖励,未列支出,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协调争取财政资金,严格财务收支,严格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形式化。如,2021年7月8日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时记录只有‘1.动员会、2.材料准备’。”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审计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性和规划性(一季度已经召开),做到会前充分准备、决策民主科学、措施具体明确、记录规范完整准确。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如,与干部职工廉政谈心谈话内容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标尺,以成效为标准,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局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集体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长、股室长与各股室干部职工分别开展谈心谈话不低于2次,在进行业务交流的同时多方面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诉求,推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
1.针对“对工会工作不重视。如,2022年9月29日工会任期届满,同时工会主席提出辞职申请,截至11月23日,审计局党组未主动研究过工会换届事宜,拟等待县总工会下文安排才开展工会换届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县总工会的请示汇报工作,严格规范局工会组织机构及运行工作,已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工会换届。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如,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议程不够严谨,无学习环节;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个人批评意见辣味不足;发言提纲中某某、某某的个人事项说明均以‘个人重大事项没有变化’简述。”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标准规范,严格程序步骤,从严从实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将所有材料通过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后,及时提交县委相关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审核,对不按要求撰写材料的领导干部进行重写。做到会前组织专题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在材料中杜绝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进一步提高相关会议材料的严谨性;会上班子成员既讲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讲情面,互相之间提问题尖锐,批评到位,又讲团结,互相关心爱护,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充满“辣味”,将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征求意见、分析问题、明确方向的会议,达到增强修养、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会后,坚持相互监督,时常交心提醒,不断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3.针对“召开支委会不严肃。如,2020年8月24日支委会研究内容为‘针对红十字会的相关审计、平坡镇......土地整治项目’两项;2022年3月10日支委会与2022年3月8日第五次党组扩大会议的内容相同。”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进一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定频次、定职责、定主题、一报备、一纪实”要求,使党组织的政治生活正常化、严格化、严肃化,严格做到会议内容明确、会议层次分明,不开套会、混会,并完整精确全面做好会议记录。
4.针对“党员积分管理不到位。如,2022年9月—10月份党员某某未进行积分自评,支委会未按月开展党员积分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积极培树党员的法纪规矩意识,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范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建成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员队伍。切实做好党员积分自评和评定工作,督促党员及时开展积分自评,按月组织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
四、关于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对原局长某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已作延伸,但对审计外勤经费方面的问题延伸整改不彻底,仍存在报销附件不全、部分审计项目现场签到表无组长签名认可、重叠报销外勤补助和下乡补助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自检自查。对近两年(2021年3月-2022年12月)审计外勤经费支出再次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对不合理或超标准的资金进行清退。加强对外勤经费报销的审核,对单据不全,依据不合法不充分的坚决不予报销。通过自检自查清退了不合理或超标准的资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7524603;电子邮箱ybsj7524603@163.com;邮编6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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