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材料谷·未来科技园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8日 |
《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材料谷·未来科技园等项目)》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落实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为推动广清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形成产业链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助力清远打造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佛冈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广东材料谷·未来科技园等项目建设,由于项目用地不符合《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满足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文件要求,使用省下达清远市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落实。
二、落实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位于佛冈县龙山镇黄塱村、关前村。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佛冈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2.9239公顷。
三、批准机关和时间
2023年5月6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清远市佛冈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8002023057)。
四、公告方式
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龙山镇人民政府、龙山镇黄塱村、关前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布告。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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