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渣土车辆运输请注意 车走不留“小尾巴”!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武义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5日 |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道路出行环境,维护我县良好城市面貌,近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高压整治车辆抛漏撒、带泥上路等问题。现公布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望广大渣土车司机引以为鉴,车辆运输过程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执行冲洗程序措施,杜绝带泥上路及抛漏撒!
案例一
时间:2023年3月28日
当事人及违法行为:徐某驾驶浙G8***9的货车运输泥土不作密封、覆盖造成遗撒
地点:武义县壶山街道文德里小区门口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时间:2023年4月3日
当事人及违法行为:潘x华驾驶浙G9***8的货车运输泥土不作密封、覆盖造成遗撒
遗撒地点:武义县壶山街道明招路与芳华路交叉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时间:2023年4月18日
当事人及违法行为:金x红驾驶浙GF***2的货车运输渣土不作密封、覆盖造成遗撒
遗撒地点:武义县壶山街道建设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www.zjwy.gov.cn/art/2023/6/5/art_1229184764_59291371.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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