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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林坊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1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林坊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整改。林坊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重中之重工作,切实抓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推动林坊镇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巡察整改重点问题及重要事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关于印发<中共林坊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林委〔2022〕40号),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认领整改事项,并从思想认识、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厘清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自2022年8月10日反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各类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建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成效。以“项目化工作法”对整改任务“挂号”作战,实时跟进,定期通报,逐项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研究完善《林坊镇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林坊镇干部用餐管理办法》等22项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通过约谈提醒、严肃追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倒逼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制定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林委〔2022〕28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2022年8月25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让学习更加系统更加深入。二是2021年4月2日印发《关于充实调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专题研究并制定《林坊镇2020~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林坊镇乡村振兴8条措施》,规范内业资料整理及归档。三是紧盯实际突出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要求,明确项目建设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跟踪服务,协调推进,确保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充分汲取林联村乡村振兴项目滞后的经验教训,强化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张坊村乡村振兴实际突出村项目建设。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举一反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二是重新梳理近期调研报告和党课讲稿,对不符合要求的党课讲稿,要求4位当事人重新撰写,并到所挂的村开展上党课5场次。三是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已结合分管领域、所挂村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并分别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四是2022年10月17日开展对党建指导员关于“三会一课”,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的业务培训,于2022年9月14日开展对各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关于上党课、组织生活会等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五是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党建指导员职责。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党建指导员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开展指导,每季度调阅党组织活动会议记录本,并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学习缺少交流研讨等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推动“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取得预期效果。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比学赶超氛围不浓的问题。①学习“浅尝辄止”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9月27日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依托微信公众号、党员微信群线上线下学,营造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浓厚学习氛围。二是镇机关支部2022年10月9日主题党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开展党的四个历史时期专题研讨。三是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规范中心组学习研讨,明确今后重要的学习研讨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带头做好研讨发言。四是2022年10月25日,针对党的四个历史时期学习笔记简单,只摘抄章节标题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宣传委员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同样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副镇长江子华进行诫勉谈话。

②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认真核对未撰写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党员,要求22名机关支部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目前22名党员均已提交材料。二是于2022年10月17日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业务培训,要求支部党员今后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照自身问题开展深入剖析,认真执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每季度调阅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对各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开展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完成整改。

③部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镇项目办已对林坊镇所有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摸底,排出项目时间表,及时推进。二是认真分析项目推进缓慢原因,对土地征收、沟通群众等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问题,汲取经验教训,抓好今后项目工作的前期工作。三是制定《林坊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理,按计划序时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28日印发《中共林坊镇委员会关于调整林坊镇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林委〔2022〕36号),及时调整林坊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二是林坊镇党委中心组于2022年8月29日组织学习《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 习近平这样部署》《加强党的领导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网络意识形态内容,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三是由镇宣传办牵头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出存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甚至只字未提问题的12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四是今后按要求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撰写要求。五是2022年11月1日,针对存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甚至只字未提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时任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现任宣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某某移交宣和镇党委处理,宣和镇党委于2022年11月10日对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0月26日,针对存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甚至只字未提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对二级主任科员华某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0月25日,针对同样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二级主任科员杨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2)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广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组织镇村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如何形成的》,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宣传载体,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掀起“大学习”热潮。二是已在“花薯芬芳”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思想”专题专栏,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文章6篇。三是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已结合分管领域、所挂村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并分别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并在今后工作中落实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要求。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镇周例会组织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在今后工作中按要求逐级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在2022年7月28日印发了《中共林坊镇委员会关于调整林坊镇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林委〔2022〕36号),及时调整林坊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干部,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各种媒介充分宣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在公众号发布30余期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并积极转发至各村民群,引导群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在各类微信工作群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中秋、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提醒。积极开展培训,9月20日和10月8日分别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政策解读视频培训和全县疫情防控视频培训。二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督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更新不及时、核酸检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村对照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坚持“快准严实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于进入政府大院办事人员,安排专人具体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三码、登记”等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四是由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各村落实重点场所的日常防控和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次。五是2022年10月25日,针对疫情防控思想松懈,管控措施存在漏洞,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控不严格问题,由党委对林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盛昌诫勉谈话。

(2)关于综治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枫桥经验”,2022年8月15日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中心,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抓早抓小,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2年9月29日和11月1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二是2022年10月8日党委副书记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强化文明执法意识,加大治安巡查,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扎实做好综治工作。三是由党委副书记牵头梳理2017年以来的信访件,并按三到位一处理措施化解信访件,截至2022年11月共签订6份息诉息访协议。四是在2022年1月21日和3月25日分别核减1名和劝返1名滞留缅北高危人员,全力加强涉诈高危人员管控劝返力度。

(3)关于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7日调整充实林坊镇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把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解决管理工作上下协调、内部联动不通畅问题。二是2022年10月17日由财税分管领导组织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的通知》(连政办〔2020〕30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林坊镇全体机关干部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的意识,全镇上下压减一般性支出,镇村两级严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成本。三是2022年8月17日成立林坊镇往来款项清理领导小组,根据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往来款项清理的通知》(连财〔2022〕134号)文件精神,制定计划分阶段清理往来款项。截至目前,共计清理往来款项100笔合计138.64万元。今后我镇将按计划加大清理力度,序时完成。四是2022年10月17日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财政所、经管站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制度知识等,提升业务水平。五是2022年10月20日,针对缺乏财务核实情况和领导审批等必要手续就核销暂存款、暂付款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时任财税分管领导)赖金贵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2022年11月9日,由党委对时任财政所负责人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责令书面检查。

4.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25日组织镇村干部对“四不摘”等脱贫政策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测试,确保入脑入心。要求各村结合实际,认真梳理脱贫成效与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开展动态摸排,每月下旬安排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网格员等入户了解排查,做好常态化监测,新增低保兜底对象13户22人。三是在岗尾安置点旁建造车棚,动员住户把电动车停放在车棚里,不在楼内和房间里充电,消除充电隐患。四是从实际出发,2022年设立了黄兔养殖和地瓜种植两个激励性项目,既达到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又契合脱贫户需求,杜绝项目福利化。

(2)关于产业振兴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地中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农发公司,在陂桥村、林坵村、塘坵村、林塘村4个村流转耕地220亩,建立地瓜脱毒种苗组培扩繁基地;发展地瓜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3500亩,恢复地瓜优良品种特性,提高地瓜种植综合收益,提升地瓜全产业链产值。2022年完成地瓜种植5560亩,预计总产值达3000万元。二是产业强镇项目惠及农村农民力度不够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度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投入到农民群众受益的项目有:地瓜脱毒苗、肥料等补助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142万元,地瓜绿色标准化基地田间道路建设工程投入42万元,地瓜脱毒苗组培中心30万元及地瓜科技服务中心4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254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较好地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地瓜产业科技含量。在地瓜产业发展进程中,林坊镇将加大对一产投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2022年度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五个一批”项目建设竞赛中,截至2022年10月17日,林坊镇已完成谋划项目6个,开工项目4个,竣工项目1个;第三季度乡镇主要经济指标综合排名全县第二,序时完成全年任务指标。四是2022年度林坊镇的税收任务是1571万元,至10月31日完成175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关于文化振兴成效不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内容,提升镇村干部思想认识。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等评选条件,建立健全镇规民约、村规民约。二是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三是明确文明村镇创建的时间节点和标准,由分管领导带队到村加强创建市级县级文明村创建指导,重点督促林联、大梨、陂桥和有福等4个村的创建工作。四是大力营造文化氛围,加大文化振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申报筹建冠豸书屋林坊分馆,并于2022年9月28日开馆。

(4)关于人才振兴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专题研究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建立健全乡土人才“引培留”机制,研究制定人才“引培留”措施,完善乡村振兴人才储备库,建立“乡贤智库”。二是2022年7月18日召开党委会,及时调整农技岗位干部,充实农技岗位人员1名;2022年9月13日召开党委会,充实乡村振兴岗位人员1名。三是加强乡村振兴乡土人才履职能力培训,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开展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2022年4月11日开展农村六大员关于乡村振兴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5)关于生态振兴短板明显的问题。①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0〕7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起,每个乡镇每年完成一个以上行政村。任务村验收分数85分以上(含85分)视为验收通过,目前林联、张坊、五寨、李丰、陂桥等5个村通过市级验收,庐屋、魏坊等2个任务村的“两治一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余村制定计划分年度分批次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已整治裸房45栋13120平方米、空心房21栋4119平方米。二是经核实,林联、李丰等村剩余裸房未整治原因是户主常年外出或缺资金无粉刷意愿,剩余的空心房多数主体结构较完善,不属于D级危房,只能根据群众意愿,无法强拆。三是举一反三,对全镇裸房空心房进行全面摸排,制定了裸房空心房整改台账,按挂村包户的原则,落实好各村的裸房整治及空心房拆除。四是严格按照《林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8月由考评小组开展对15个村人居环境督查考评,通报督查结果,限期整改。

②“河长制”工作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营造氛围,2022年以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河长制工作宣传的文章10篇,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志愿者活动,倡议、引导群众共同爱河护河,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对偷排乱排、乱堆乱放、往河里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1起进行严厉处理,提升群众意识。二是制定《2022年林坊镇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2年林坊镇流域水质整治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提高了林坊水域生态环境,2022年9月22日文川河流域水质情况通报,林坊镇乡镇交断面6号桥采样点水质类别已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三是健全完善《林坊镇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林坊镇河道专管员绩效考评细则》,加强对河道专管员履职监管,要求河道专管员每日在福建数字河湖管理平台打卡和县、镇河长办群报备巡河情况,对1名长期履职不到位的门口溪河道专管员,按照《林坊镇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解聘,提高河道专管员履职责任意识。四是为确保巡河有成效、巡河率达100%,针对辖区内4条河道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10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③精品村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项目属于2016年项目,2017年李丰村、张坊村列入县级精品示范村,但县级补助资金未下拨,因村财有限,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后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二是为了推动乡村振兴,2022年8月25日成立镇级项目建设管理小组,由镇项目办牵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扶贫办工作人员参与,2022年10月已谋划编制完成林坊镇各行政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三是2022年10月14日为林坊镇横坑村争取了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

(6)关于乡村治理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调整充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进一步明确各村书记为平安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推进乡村治理。二是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制定林坊镇“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并指导岗尾、塘坵等村分析由于酒驾、刑事案件导致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均未获得平安和谐村的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方案。李丰村已获评2021年度平安和谐村称号。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入户及圩期集中宣传等方式有效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责任感,形成“平安创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2022年10月25日,针对2020年、2021年制定的创建活动方案雷同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综治办负责人邱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组织振兴保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8月26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课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实务及产业形态的选择》,拓宽村“两委”干部思路。二是由各挂村领导牵头,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所挂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案。三是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林联村、陂桥村、有福村,培育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产业试点村陂桥村、庐屋村。四是健全完善林坊镇“乡村振兴八条措施”,鼓励各村因村制宜,积极引入好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身造血功能。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调整林坊镇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林政〔2022〕41号),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对8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钢结构厂房产权人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整改督促力度,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针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2022年10月14日,由党委书记对村建岗位负责人杨某某及岗尾村党支部书记林某某、横坑村党支部书记罗某某、李丰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等4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陂桥村支部书记林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2)关于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的文章9篇,在禁火令期间通过宣传车、智慧广播、村民微信群宣传禁火令,高火险期在进山路口设置禁止火源上山劝导点,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二是制定《驻站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护林员管理,明确护林员的巡查责任区,在农事生产、扫墓、禁火令等重点时段,开展全方位巡查,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切实消除隐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加强隐患排查。针对易在防火区内用火的人员及痴、呆、傻等人员进行重新摸排并建立管理台账。四是制定《林坊镇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扑火装备误工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政〔2022〕37号),明确了队伍组成、管理形式、扑火装备、教育培训、承包费目标考核办法等,提高了我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在506省道沿线安装了5个智慧预警监测系统,提升群众防火用火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照搬照抄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并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林坊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是2022年10月26日,针对《林坊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照搬照抄问题,由党委对安监岗位负责人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作风漂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林坊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林政〔2022〕42号),举一反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林坊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清查固定资产,核实全镇地埋式垃圾箱放置使用情况,现已及时把4个地埋式垃圾箱从企业收回,并放置到张坊中转站2个,浦梅铁路新村安置点1个,林塘中转站1个。三是2022年10月25日,针对存在职责范围内工作底数不清,对环卫固定资产监管不力,导致地埋式垃圾箱被承包人用于私企装运垃圾的行为的问题,由党委对环卫站负责人沈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3)关于材料撰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二是通过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会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2022年10月20日,针对2017至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大幅度雷同并结合其他问题,对时任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现任宣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某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宣和镇党委进行处理,2022年11月10日,宣和镇党委对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日,针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就出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抓得不够到位”字眼并结合其他问题,对时任党委组织委员,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处理,2022年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对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为民服务消极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学习习近平论以人民为中心的论述,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二是组织镇干部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连政综〔2019〕281号)文件精神,提高干部征地业务能力。三是经核实,横坑村民魏某某于2013年12月19日签订征迁协议,协议约定安置地块5块,由于部分地块征迁工作未完成,经其本人同意,先安置3块地块用于建房,剩余2块地块待征迁工作全面完成后再安置。2017年,征迁工作基本完成,因村庄环境整治及村民活动场所需要,横坑村委会与魏某某户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先将安置地块硬化,待魏某某户有使用需求时再进行安置。2022年4月22日,横坑村民魏某某签订了安置地块确认单,已安置剩余2块地块。

2.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关于财会监督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3日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罗某某站长对镇经管站财务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财务监督组组长及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业务水平。二是持续关注全县财务人员调动及倾向性招聘或调入财会专业人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林坊镇乡村振兴中心经管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账。四是2022年11月9日,针对村财镇管工作薄弱环节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原经管岗位负责人林某某责令书面检查;2022年10月25日,针对陂桥村记账凭证分录多借多贷问题严重且凭证装订混乱问题,由党委对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11月11日,针对张坊村累计32.15万元转入村报账员私人账户再支付问题,由党委对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干部孟某某、张坊村报账员张某某责令书面检查;2022年10月25日,针对干部经手大额现金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原党政办干部邱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每年定期盘点各办公室固定资产,10月底完成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做好登记入库,规范固定资产变动账务处理。已将2020年两部卫星电话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完善办公用品管理登记表,严格做好领取办公用品登记。三是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做好资产交接手续,将打印机、移动硬盘等物品纳入管理责任。四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升思想认识,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3)关于干部用餐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用餐管理制度,干部用餐签字一律实名签字,严禁用画圈代替签字。加强干部用餐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干部用餐登记的核实把关,确保用餐登记次数真实无误。二是食堂负责人已于2022年10月31日退回多列支的费用2304元。在取餐处、墙上等醒目位置粘贴温馨提示和宣传标语倡导光盘行动,提醒干部光盘行动,学会过紧日子。三是2022年10月21日,针对存在管理不到位、餐费多列支问题,由党委对时任党政综合办负责人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隐患较突出的问题

(1)关于工程预、结算审核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由项目建设分管领导组织镇项目办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业务流程》、《预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等业务知识,提升镇项目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9月16日委托三名龙岩市文博专家对张水发将军事迹展陈室装饰工程非标部分(97万元)进行现场评估作价,以及委托有预算审核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福建某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张水发将军事迹展陈室装饰工程整个工程预算进行重新审核。重新审定预算造价为1313092元,与原来委托福建省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1320897元相差7805元。三是2022年10月25日,针对张水发将军事迹展陈室装饰工程存在实际未完工就给予验收并全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鉴于经巡察指出后,该工程未完工部分在巡察整改结束前已整改完成,由党委书记对该项目分管领导江子华进行诫勉谈话,2022年10月28日,由党委对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及现场负责人吴振锋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政府采购、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开展有关政府采购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林坊镇政府采购制度。二是经核实,地瓜科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林坊镇2018年度国家级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之一,项目从申报至批复建设都包含了设备空调、音响设备、LED显示屏等建设内容,为了确保地瓜科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工程完整性,未考虑将空调、音响设备、LED显示屏等设备购置单独列入政府采购项目。三是将已完工的地瓜科技服务中心空调、音响设备、LED显示屏列入林坊镇固定资产名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四是经核实,岗尾村冠林路停车场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均属于工程造价低于50万元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根据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文件关于简化发包程序中第二点规定: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自行组织监理。五是2022年10月20日邀请县财政局预算股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财政所、项目办工作人员及村级财务代理会计开展工程预决算、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制度的业务学习培训,以提升业务水平,完善林坊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六是2022年10月28日,针对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项目办负责人吴振锋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项目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项目办、财政所工作人员开展对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林坊镇内控制度》。二是江林大道林坊连接线土方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的问题,经核实,其中:连城县江林大道林坊连接线土方工程和林培线(506至五寨)道路沿线节点绿化工程均有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经核实,2022年10月29日已向这4个项目施工承包人发出退款通知,截至11月9日共退还多收取的工程措施费0.97万元。四是2022年11月1日,针对有福集中安置点附属房工程未经结算审核就全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对时任林坊镇该项目分管领导邹某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揭乐乡党委处理,2022年11月7日,揭乐乡党委对邹某某责令书面检查;2022年10月28日针对项目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项目办负责人吴振锋进行诫勉谈话。

(4)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完善《林坊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22年10月29日已发出通知对多计的0.17万元进行追缴,目前已收回0.17万元。二是经核实,林坊产业发展展厅暨集镇片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签证仅一位业主签认的问题,现已按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完善相关内容,同时举一反三,规范项目验收内容。三是2022年10月28日,针对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项目办负责人吴振锋予以诫勉谈话。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津补贴发放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财务计划审批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2022年10月17日由镇防汛抗旱分管领导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请求支付防汛值班人员补贴的请示》(连政防办〔2009〕4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干部思想认识,要求从严发放津补贴。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18万元;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相关责任人发出退款通知,截至2022年11月5日,收回退款3.18万元。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发放津补贴,镇纪委靠前监督,常态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全镇干部学习《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的办法》(连财〔2015〕62号)、《关于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的办法的补充通知》(连财〔2016〕7号)、《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连财〔2016〕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财务审核把关。二是经核实,根据连财〔2016〕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取消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限制。龙岩市的住宿标准是每人每天350元,其两人报销金额为556元,故钟某某、罗某某两人到龙岩培训未超过标准。三是全面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单,无行程内容等差旅费报销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时报销差旅费用。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林坊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审批,由党政综合办统一管理公务车和加油卡,严格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完善派车单,明确车号、用车审批人、外出事由、领导审批等信息,做到一车一卡,定车定卡,并做好加油卡充值管理。二是2022年10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业务人员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审批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紧盯重要时间和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镇纪委在集中整改时间对公务用车管理开展检查三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党委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2022年10月17日组织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形成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当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一把手”认真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充分征求和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后再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三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记录人员学习党委议事规则并要求工作人员规范、详细记录会议全过程及班子成员发言内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通报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并对各支部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压实党委责任,2022年10月1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明确党建指导员职责,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的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每季度调阅各支部党组织活动会议记录本,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取得预期效果。四是2022年9月13日对科级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培训。2022年9月14日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关于主题党日、党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五是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共11名,修改完善问题整改清单。六是2022年9月14日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严问题,由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各支部书记、其他支委成员开展集体谈话,提高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发生同样问题。七是2022年11月1日,针对派出所、李丰村、大梨村党支部2019年度部分季度无党委调阅记录并结合其他问题,对时任党委组织委员,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处理,2022年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对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9月14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2022年10月13日组织镇党务干部、党政综合办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经核实,党委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在专门的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簿,2021年2月1日及同年10月8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均有逐个审议和表决。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细化各时间节点工作,推动各支部做细做实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党委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规范做好党员档案、会议记录收集存放,完善镇级档案室标准化建设。

(2)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位次意识,于2022年9月组织镇组织办干部集中开展对各支部党组织规范化水平建设专项检查,按照检查细则对各支部进行打分排名次,针对各支部存在的党员量化积分不到位、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责令各支部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各支部建立网上党支部,充分运用好网上党支部平台,通过“冠豸先锋”“学习强国”“闽西党旗红”等资源多渠道组织外出流动党员开展线上教育培训,提高学习成效。三是对林塘村党支部连续6个月以上未参加组织生活的4名党员要求本人作书面检查,有2名党员2021年度组织关系已转出。对林坵村、张坊村党支部多次未参加组织生活的14名党员要求本人作书面检查,均已完成。2022年9月14日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由党委组织委员对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话,提高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发生同样问题。

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实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严格落实党政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连委发〔2016〕20号)文件精神,要求党政班子成员按照4项17种谈话情形做好提醒谈话工作,并使用统一的提醒谈话记录本。三是对党政班子成员谈话记录本进行调阅,10月上旬已调阅1次,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与分管部门干部以及挂钩村主干开展提醒谈话。四是2022年8月26日,在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对2017年以来林坊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发挥案件的教育治本功能,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日常提醒,抓早抓小、惩前毖后。五是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十二期”的“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主题系列宣传,广泛宣传党规党纪,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文化、进入思想、形成习惯。六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关于加强案后教育整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加强案后教育,对处分期满对象认真开展回访教育。七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纪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业务能力,正确区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主体,规范处置。

(2)关于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26日及8月29日,分别在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党委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通报不支持配合巡察、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的意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关于在同一地点做三块内容相同的户外展板的问题,经核实,2019年11月23日,林坊镇人民政府在岗尾桥头第一次制作该户外广告牌。2020年4月因工程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广告牌立柱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时任分管办公室领导赖某某(时任副镇长)联系广告公司维修并往下迁移。对于工程施工方损坏立柱造成的损失,赖某某同志曾要求施工方赔偿维修迁移费用但未持续跟踪赔偿事宜;2020年7月28日,由于台风刮倒折断该广告牌,赖某某同志请广告公司重新制作内容同样的广告牌。其中2020年4月维修迁移广告的费用因广告公司财务人员工作失误,与7月制作的内容相同广告牌费用同样以重新制作广告牌的费用支出结算多计0.96万元并经过验收。以上三次广告牌制作或维修迁移均未提交党委会研究。2020年8月,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因工作交接不及时不精准,接任分管办公室领导邱某某(时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对户外广告展板费用支出把关不严。2020年12月10日,邱某某对该笔广告费用建议支付,导致维修迁移广告费用以重新制作广告费用支出,多支出0.96万元。四是经核实,赖某某同志因收连城县人武部通知,须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体检并上报健康证明,2021年12月21日前往县医院经体检发现双肾有结石并重度积水。2021年12月26日,赖某某同志经向巡察组请假同意后,前往龙岩市第二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并于2021年12月31日进行“双侧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双侧输尿管双J管内置术”,不存在以住院为由规避调查的情况。五是由党委副书记赖某某负责追回广告公司多计取的0.96万元费用和追缴因工程施工方损坏立柱造成的损失1.32万元,已全数追回。六是制定《林坊镇广告制作管理规定》,规范广告牌制作审批流程。七是2022年10月20日,针对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未提交党委会研究和未与接任分管领导及时交接,造成维修迁移广告费用以重新制作广告费用支出,多支出0.96万元的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赖金贵进行诫勉谈话;2022年11月10日,针对户外广告牌费用支出把关不严、未主动与上任分管领导对接,导致维修迁移广告费用以重新制作广告费用支出,多支出0.96万元的问题,由党委对副镇长邱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3)关于林塘新村建设用地转让、收入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财政所、经管站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制度知识等,提升业务水平,并进一步完善林坊镇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镇财政所对林塘新村建设用地转让收支明细进行核实梳理,具体为从2011年5月以来含设计费、征迁等11项支出累计355.44万元,从2013年9月以来购地款收入累计7笔共计476.94万元,冲抵前期支出后剩余121.5万元。三是根据林坊镇林塘新村住宅小区规划,该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包含了2.414公里小区道路硬化(宽4.0米)、铺设DN200给水主管道2.122公里、铺设污水管道2.322公里、铺设雨水管道2.393公里以及路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预算总投资441.0万元,镇政府将把冲抵前期支出后剩余款项用于完善林塘新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四是针对未将土地转让款项上缴县财政,直接列为镇财政收入,也未冲减前期投入费用问题,同时结合其他问题,2022年10月20日,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赖金贵诫勉谈话,2022年11月9日,由党委对原财政所负责人林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4)关于绩效激励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4日组织科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学习关于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对绩效考评的认识,营造以实绩实效评定考核等次的导向。二是认真对照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对于存在绩效分配不均问题,认真剖析,今后严格规范,注重公平公正,考评结果经反复酝酿商议后再执行。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对考评靠前人员进行鼓励,对考评靠后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并对排名靠后的人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发挥绩效考评作用。三是制定完善2022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完善考核指标,将干部平时表现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绩效考评公正合理。

(5)关于发文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发文登记管理规定,在发文登记时严禁出现涂改、预留文号、重号,采用电子版发文登记表。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收发文、公务用车、干部考勤、办公物品领用、党委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三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发文登记管理规定,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4.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重点领域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31日,镇纪委对塘坵村时任支部书记林某某优亲厚友、侵占村集体租金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9月12日,镇纪委对林坵村时任支部书记林某某套取土地恢复原貌费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29日,对横坑村时任支部书记魏某某及时任文书、报账员魏某某虚增权益人口套取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费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2022年8月26日,向镇、村干部通报2017年以来林坊镇重点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三是2022年5月7日,组织村级纪检委员参加县纪委组织业务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2年9月21日,镇纪委组织村级纪检委员召开履职能力建设培训,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一线监督作用,推动村级党内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贯通协同。四是镇纪委重新梳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并制定防控措施。五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各村村财、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

(2)关于推动建章立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3日,邀请县经管站干部对镇经管部门及会计代理中心会计、村书记、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能力业务水平,规范财务支出和工程管理。二是2022年9月27日,认真梳理林坊镇所辖村财务支出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镇纪委监察组向林坊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的监察建议》,督促经管部门举一反三,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账。三是镇纪委不定期组织对村级财务的督查,重点检查村级财务支出、工程管理等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刚性有力。四是2022年11月9日,针对村财镇管工作薄弱环节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由党委对原经管岗位负责人林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3)关于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组织镇纪委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镇纪委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规定,规范流程和文书,做好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三是针对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有误问题,立行立改,并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及所在党支部通报。四是镇纪委已于2022年6月办结有福村党支部书记信访件,并在今后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信访件的处置。

5.关于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跟踪督促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对上一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林塘村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资金及村级工程项目多付工程税金未完成追缴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通过书面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缴。现已追回林塘村扶贫专项资金3万元。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不落实、选择性整改、应付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林坊镇党委期间,共向镇党委移交信访件1件,已完成办结。未向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1人、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7人、其他人员10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责令书面检查8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8人,集体约谈6人。诫勉情况(科级干部2人)如下:

1.针对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未提交党委会研究和未与接任分管领导及时交接造成维修迁移广告费用以重新制作广告费用支出,多支出0.96万元;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不健全,存在清理不合规问题;未将土地转让款项上缴县财政,直接列为镇财政收入,也未冲减前期投入费用;中心组学习存在补记现象等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赖金贵进行诫勉谈话。

2.针对工程实际未完工就给予验收并全额支付工程款和党的四个历史时期学习笔记简单,只摘抄章节标题等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副镇长江子华进行诫勉谈话。

3.针对工程存在实际未完工就给予验收并全额支付工程款;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监管不严;项目验收不规范等问题,由党委对项目办负责人吴振锋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疫情防控思想松懈:管控措施存在漏洞,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控不严格问题,由党委对林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盛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生态振兴短板明显的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两治一拆”工作局面未全面打开,确定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村不精准。如,林联等村虽通过市级验收,但全镇裸房、空心房仍有一定存量,其中林联村裸房剩余8栋、空心房7栋未整治,李丰村裸房剩余6栋。

未完成整改原因:裸房、空心房户整治主要是要根据群众意愿,不能强制执行,同时群众对政府的政策存在思想顾虑,还在观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请县住建局相关部门再次对空心房进行鉴定,若鉴定为D级危房将按挂村包户原则,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鼓励修缮或拆除。二是连城县有出台“裸房贷”政策,按挂村包户原则,讲清裸房整治政策,因缺资金未整治,引导群众参照“裸房贷”政策筹措资金进行粉刷,力争早日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如,2019年,对已发现重大危险房屋彻底处置率68.75%,位于全县第14位。又如,2019年4月,横坑村、林坵村、庐屋村等村各有一栋房屋被鉴定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期以来仅采取封房措施,直到2021年12月才拆除到位,修缮1栋。再如,尚有8栋钢结构厂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清人封房。

未完成整改原因:未完成整改的钢结构厂房有李丰村1栋、陂桥村2栋、横坑村2栋、岗尾村1栋,企业不配合,担心整改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包村工作队负责督促落实,耐心细致地做好业主的工作,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意识,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三)关于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对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不够重视,主要领导未切实有效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如,截至此次巡察入驻,林坊镇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中仍有林塘村扶贫专项资金5.75万元仍未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1.54万元、镇干部私车公养的燃油费8992元、林塘村村主干误工补贴1.92万元仍未清退到位。再如,2020年县委村级巡察反馈问题中仍有大梨村工程项目多付工程税金2.67万元未追缴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林塘村民委员会已于2021年8月30日与连城县长盛花卉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签订还款协议,目前已还款3万元,剩余2.75万元按约定将于2023年1月11日前还清。二是因领取该津补贴干部已退休,且患食管胸中段腺鳞癌,存在经济困难。三是两名林塘村村主干均已离任多年,经镇党委、政府通过发函、短信、电话、约谈等多种方式通知、督促清退,仍未清退。四是经大梨村挂村领导多次与项目工作施工方进行沟通,施工方不配合税金退还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还款协议督促连城县长盛花卉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落实还款问题。二是加强与领款人沟通,做好领款人员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清退问题。三是加强与工程施工方沟通,做好领款人员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清退问题。若相关人员仍不配合清退工作,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诉讼。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巡察整改,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全镇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后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工作要求,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回头看”,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抓好整改落实,以切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镇党委将持续认真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落实好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不断完善健全的制度,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和不同时期要求及时制定完善,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在林坊落地生效。

(二)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践行“脚底板工作法”,坚持实绩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引导全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当新时代“红土先锋”。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三)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3121062

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林坊镇岗尾村冠林路79号林坊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lfzfb@126.com

中共连城县林坊镇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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