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2023-07-05 新疆-克拉-独山子区
所在地区: 新疆-克拉-独山子区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5日
建设快讯正文
克独市监信罚送告〔2023〕8—1-5号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亿航商贸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永鼎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爱丽纳摄影有限公司、新疆能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阳光天旅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7月5日依法对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克独市监信罚告〔2023〕8—1-5号),因你单位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查无此户,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克独市监信罚告〔2023〕8—1-5号),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已经连续两个年度或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本局通过拨打你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时所留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通过发送你单位注册时登记的邮箱无回复或回复收件人不存在,通过对你单位的注册登记住所进行核查和现场检查,未发现你单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且均已查无此户,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克独市监信罚告〔2023〕8—1-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谭女士、田先生

联系电话: 0992—3681142

联系地址: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独山子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

附:《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克独市监信罚告〔2023〕8—1-5号)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局 2023年7月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