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保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十堰-房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11日 |
为深入推进医保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医保管理和经办服务,更好满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医保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10名医疗保障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共事务,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指导,具备与履行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条件。
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关心了解支持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5.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具备履行行风监督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二、工作职责
房县医保行风监督员受县医疗保障局聘任,在县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所属单位、医保经办机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工作人员经办服务行为和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公开监督、明察暗访、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经办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保经办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基金监管、政策宣传、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和督促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参保群众和社会满意度。
(三)监督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以及参保个人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情况,向县医疗保障局提供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医保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四)发现医保经办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推荐并宣传医保经办人员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服务态度优的工作风貌。
(五)参加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座谈会及政策培训会,对全县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改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承担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任方式和程序
医保行风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定机构、参保单位、新闻媒体、热心群众中择优选聘。按照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特邀等方式进行选聘。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选人员填写《房县医疗保障行风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将《申请表》的电子版、扫描版PDF发送至电子邮箱:29801672@qq.com。联系人:刘洁;联系方式:15897856966 ?3558656。
(二)组织审核
房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各项必备因素,择优决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房县政府网、今日房县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为“房县医疗保障行风监督员”,颁发聘用证书。
四、聘用期限
医保行风监督员聘期为1年,聘期内无报酬,到期后结合个人意愿,视工作情况可续聘,聘任期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房县医疗保障局将为行风监督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房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房县医疗保障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房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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