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 所在地区: | 四川-乐山-市中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三农”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市委“345”工作思路,落实“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强区、文旅兴区”发展战略和“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经济工作主基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引领,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加强耕地保护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区。

(一)全力抓好粮油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6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10.93万吨以上。全覆盖推广粮食作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扩大水旱轮作高效种植、旱地粮经复合种植、粮经作物生态立体种植规模,发展稻药、稻鱼(虾)、“幼龄果茶药园+粮食”间套作等模式。全面实施以水稻、玉米为主的粮食单产提升行动,确保水利工程灌区15.31万亩水稻满栽满插,支持有条件的镇(涉农街道)发展再生稻。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步扩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持续推进轮作休耕耕地和冬闲田(土)扩种油菜,完成大豆、油菜扩种任务。实施粮食产能再上新台阶行动,制定市中区助力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任务分工方案,加快建设青平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严格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政策,实施好稻谷、小麦、玉米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区三大主粮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
(二)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支持建设粮食、蔬菜等集中育秧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蔬菜大棚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升级。大力支持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积极争创部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三)大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持续落实长效性支持政策,做好生猪产能调控,力争全年出栏生猪34.03万头以上,稳定能繁母猪保有量。持续抓好家禽生产,力争全年出栏家禽817万羽以上,禽蛋产量2.5万吨以上。大力推广稻菜轮作等绿色防控技术,强化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渔业绿色转型,推进水产园区建设,力争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3%左右。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实施“天府森林粮库”工程,推动竹笋、林下中草药、林间茶等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食用菌、药食同源等产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四)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切实做好重要农产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粮油肉蛋菜水果等价格动态。全力做好粮油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覆盖所有镇(涉农街道)的应急供应体系。加强农资储备供应,稳定市场和价格。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提倡健康饮食。

(五)全面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完善区镇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发挥“乐山嘉嫂”首批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效应,培育“嘉厨”特色劳务品牌,挖掘、带动发展更多“嘉字号”“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组织化水平。抓住地方产业发展机遇,开拓劳务用工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激励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完善农民工就业统计监测机制。
(六)大力促进农民经营增效。坚持“以粮为主、粮经统筹”,建设“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示范基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建立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农民入股、保底分红、统购统销等方式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支持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成立家庭农场,并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农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和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鼓励乡村传统技艺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发展乡村特色、民族手工业。鼓励支持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依法承接小型工程项目。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农民生产经营环境。
(七)深入挖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农民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增长机制。支持农户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政府与林业经营者共同保护生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理财产品。
(八)全面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足额精准发放各项惠农补贴。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及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健全各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农村用电、用水、用气、客运、网络等公共服务提质降费。引导慈善公益项目重点投向农村地区。

(九)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规划。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着力推动“金通工程”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引水相关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作,加大电网升级改造力度。持续优化网络性能,提升农村4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行政村延伸、向农户拓展。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创建传统村落,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持续推进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
(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优化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五统一”优势,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服务能力,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区”的良好就医秩序。健全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完善、服务质效提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养老院、照护中心等机构建设,提升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推动行政审批权限下沉,开展“办事不出村”帮办代办服务行动。
(十一)扎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农村“五清”行动为主抓手,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完成农村“厕所革命”任务,探索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配备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全面消除露天垃圾池,取缔垃圾房。
(十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通。加强中心镇功能提升、综合整治、配套完善、智慧治理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活力场景营造、民生保障及对周边的辐射带动。深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梯度配置区镇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加强集镇风貌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严格落实森林、湿地、物种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确保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零增长。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

(十四)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持续推行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实行耕地“进出平衡”,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确保“良田粮用”。完成0.42万亩农业种植园地年度分类优化改造任务。持续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和撂荒地整治。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十五)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天府良田”建设攻坚提质十年行动,重点补齐土壤改良、排灌设施、宜机作业等短板,年内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5万亩,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加快建设市中区高中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农村“五小水利”建设工程,强化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稳步推进水权水价改革。
(十六)全面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农业、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引水渠堰维修养护,增强水利工程蓄水保水能力。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机制,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监测与管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持全覆盖集中排查和常态化动态监测相结合,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严格规范监测对象退出程序。综合运用行业部门政策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镇返贫现象。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排查,不断提升脱贫成果质量。
(十八)提升脱贫区域产业后劲。强化产业扶持,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确保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分别不低于75%、55%,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推广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增收机制,继续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项目,实施到户产业帮扶。强化就业扶持,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活动,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十九)支持重点区域加快发展。持续推动“1+37”衔接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持续开展峨边彝族自治县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百企兴百村”行动、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驻村帮扶等机制作用,凝聚强大帮扶合力。
(二十)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提升易地搬迁脱贫成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就业帮扶、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

(二十一)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围绕“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要求,聚焦种养、粮油、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明确主导产业、主攻方向和主支撑企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抓好农业大数据基础系统建设,通过水产、畜牧等主导产业试点运用,带动传统粗放农业逐步向智慧、集约农业转型。大力实施产业基地建设,连片建设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基地。力争创建特色产业十亿元镇1个、亿元村1个。
(二十二)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按照“产业园区化、园区景区化、建设项目化、运营市场化”发展理念,加快推进“6+3”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种业、粮油、生猪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争创建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培育区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
(二十三)提升“嘉字号”农产品影响力。培育壮大嘉州系列农产品品牌,积极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嘉州香葱”“嘉州苦笋”等品牌知名度,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持续做好“嘉州荔枝”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发展工作。加大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做好宣传推介。
(二十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乐山味道”川菜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建设气调库、冷藏库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加快推动嘉州商贸物流园区建设,打造一体化的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力争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到10%。健全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施“川货寄递”工程,深入开展“交商邮”合作,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推动冷链物流网络向乡村下沉。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推进西部冷链物流园二期工程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二十五)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进一步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在乡村布局,谋划建设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村级商业网点,培育壮大县域商业市场主体,补齐农村商贸流通短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电商新业态基地,推动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因地制宜丰富农业观光、文化体验、田园康养等业态,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乡村“微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十六)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持续推进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安排农业科技服务队成员到各镇(涉农街道)担任科技特派员,选优配强基层农技队伍。强化农业技术集成和示范运用,加快主推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促进绿色高产技术模式的广泛应用。
(二十七)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嘉州现代种业园区建设。强化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支持水产种业企业提档升级。
(二十八)加快先进农机装备推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政策。开展适宜丘陵山区绿色、高质、高效、智能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园区“五良融合”建设。充分发挥农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作用,持续推广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二十九)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抓好先进村党组织评先定级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积极选树培育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加强和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加强乡村干部激励保障。贯彻落实《市中区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二十一条措施》,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村级党组织责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推动村级事务运行标准化、村级便民服务规范化。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发现一批、起底一批、处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作风突出问题。
(三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拓展工作。实施“百万强村”培育计划,抓好“强村公司”试点工作。推进中省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开展跨村和飞地联合抱团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与成立各类经营主体,并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探索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公司,整合集体资产资源和社会力量,做大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十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持续推进“教育引领”“宣传引领”“奉献引领”“文化引领”“示范引领”“榜样引领”“文明引领”七大行动。开展“乡村阅读榜样”选树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办好农民丰收节。深入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鼓励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力争在2023年底累计创建3个以上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命名8个以上区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深化移风易俗,扎实开展农村丧葬习俗改革,专项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
(三十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区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涉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加快构建“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好禁毒、反诈人民战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三十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改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增减挂钩、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争取力度,新增土地指标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深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一组一场”。实施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组建联合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积极争取涉农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统筹资金和预算内基建投资,积极申报债券资金,加大用于乡村振兴项目规模。积极争取省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和市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农村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机衔接,充分用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低成本资金,持续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入。扎实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送码入户、一键贷款”信贷直通专项活动,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主办责任银行制度。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级授信力度,积极推广整镇、整村、整园授信。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防风险能力。
(三十五)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申报“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加快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引导各类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基层一线。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配合做好“匠技嘉州”“千百乡村匠人”“嘉州名农”等培育活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家庭能人”培养计划,力争全区有劳动力的农村家庭基本实现有1名以上的“农村家庭能人”。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教师“国培计划”。继续实施千名紧缺专业人才顶岗培养和“三支一扶”。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镇(涉农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三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全力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一域丰沃的嘉州新乡村。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深入镇村一线,大兴调查研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镇村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各镇(涉农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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