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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7条政策 支持培育“大优强、绿新高”企业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8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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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扶持、优服务,培育一批“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培育的扶持政策》,明确实施7条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做大做优做强。

“大优强”企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据了解,目前我市制造业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具有节点控制力的领军大企业、高集聚性大平台、强带动型大企业和平台型生态型大企业较少,在生产、市场、研发等方面难以形成规模,中小企业尚未形成突出的“专精特新”优势。

对此,该《扶持政策》提出了7条支持政策。明确对营收5亿元以上且亩均评价B类以上、近两年技改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营收规模、增加值率分档,对其营收增量,按每1亿元最高7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浙江制造精品”企业以及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大优强、绿新高”企业依法在项目用地、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需求给与优先保障,对营收50亿元以上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鼓励各镇、街道、平台对其他营收5亿元以下规模企业进行培育。

《扶持政策》还进一步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培育企业立足宁波,整合资源,打造具备管理、结算、营销、研发等功能的制造业总部型企业。支持加大有效投资,鼓励培育企业实施增资扩产,扩大在本地投资。对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区县(市)重点专项计划,并在项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安排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支持集聚集群发展,鼓励培育企业发挥集团优势,建设企业园区、特色小镇,集中集约发展。支持培育企业发挥产业链龙头作用,建设特色型专业园区,提高产业配套率,完善产业链生态。支持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建设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升智联水平,打造数字化平台型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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