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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7-28 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8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载日期:2023-07-28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分别于2月6日、2月23日召开了党委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市国资委党委着力加强对全委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履行组织协调沟通职责,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部署重点工作、研究重点问题、督办重点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协同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市国资委党委进一步落实落靠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委的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相关责任部门牵头做好问题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三清单一台账”,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对账交账,及时解决销号。建立完善协同机制,对整改方案、进度、成效进行联审,反复研究巡察整改问题,运用“三清单一台账”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市国资委党委统筹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在整改过程中研判整改效果,总结整改经验,固化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注重监督制度执行,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依据制度进行惩处,确保整改问题真改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52项整改任务已全面整改,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强化党委政治意识   1.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4次,班子成员全部按要求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   二是召开党委会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会前学法内容进行贯彻学习。并指导新成立的出资企业开展党组织成立及选举等相关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交流讨论、现场研学、集中学习、网络自学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2.着力解决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保密工作,列入2023年党委会计划之中,已在党委会上研究保密工作2次。   二是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对涉密人员认真开展保密审查管理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好上岗前的审查、培训及离岗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相关离岗人员已办理脱密手续。   3.着力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编制“三表一图”,对市属企业发展变化情况跟踪问效。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编制《全市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汇总分析国有企业运营状况。已经确定“5+1+2”国有企业整体构架,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产业类别划分至不同的产业集团进行资源整合。   二是整合城投集团内部资源、资产,于2020年6月19日注册成立鹤宇公司,通过向全市智慧停车场、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布局,进一步完善了城投集团内部的资本布局。   三是逐户研究制定扭亏增盈措施,将减亏、扭亏增盈目标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体系,确保亏损企业减亏控亏、扭亏增盈。   四是启动国有企业三年滚动发展规划。建立出资企业三年滚动规划工作制度,指导具备条件的重点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完成具备条件重点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三年滚动规划审核备案工作。正式下发《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规划编制大纲,组织相关企业启动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   4.着力解决聚焦主业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国投公司于2022年7月实现独立运营,已建立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人员配备、内设机构设置逐步健全,自国投公司独立运营以来,陆续划入齐龙医废、顺达出租车、拍卖行、交通设施和牌照公司等多户优良资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推进、指导出资企业全面建立完善市场化用工、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   三是经2022年第27次党委会研究,核准了城投、齐翔、农投集团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并制定批复文件下发给企业,目前3家集团已经按照预算执行。   四是分管副主任带产权处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制定宣传提纲,对产权登记工作进行宣传。将产权登记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和领导人员考核。利用企业办理业务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产权登记微信群并进行宣传。鹤农公司、农投集团等8户企业已经完成产权登记。   五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充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现阶段,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出资企业党组织已经达到应建必建,现已全部正常开展工作。权属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配齐配强。   六是对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出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企业限期制定并上报。同时将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比较好的企业作为模板下发,组织交流学习,截至2023年3月23日,全部出资企业已按规范标准制定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上报。   5.着力解决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2018年,国投公司无固定办公场所,公司没有实质运行,所有员工在市国资委集中办公。2022年7月,国投公司独立运行后,员工已搬到公司办公场所办公。   二是挂职锻炼人员在机关辅助配合开展各项工作,以锻炼为主,不接触核心业务,挂职锻炼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并提升素质能力,按照成熟一个、返回企业一个的原则,截至4月末已经返回企业1人。   三是已经建立《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目前委内由一名副主任主管财务,机关正式编制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着力解决“一把手”履职尽责意识不够的问题   一是自2022年以来,严格将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和调整等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2022年度经费预算于2022年1月6日经市国资委第1次党委会审议,2023年度经费预算于2022年10月17日经市国资委第24次党委会审议。   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在2023年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企业干部任免事宜、成立企业党支部、听取各类汇报、审议各类文件制度等所有事宜都严格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已于2023年2月7日、2月21日、3月6日先后三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推进近期重点工作,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2.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等有关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机密文件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学习,禁止翻印涉密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为党委会会前学法内容集中学习,同时利用“鹤城国企党建”公众号开设学法小课堂,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是制定并下发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执行财经法规的合法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以及财务风险的可控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是在撰写相关材料前下发通知,明确对撰写材料的相关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报送的2022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2022年度未发现相关材料雷同、照搬照抄现象。   3.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材料审核小组,明确了“三审三校”程序,由业务部门起草初审后,交办公室进行统一校对,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出现表述不准确和文字错误的进行整改,确保各类下发的文件中避免出现文字错误。   二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下发通知时,已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及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共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并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中如实记载。   (三)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监管力度   1.着力解决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分管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2次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梳理股权入账流程,事实清楚。相关企业在股权变动过程中,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2.着力解决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报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票据等相关材料,经领导及财务室人员审核后,将报销款项转入个人公务卡中,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并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及流程执行,未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已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及流程,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及流程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范围,未发生类似问题。   三是2023年3月市国资委第5次党委会审议后执行《市国资委培训管理办法》,各处室按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履行经费使用手续。   四是2021年以来依据《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齐财联发〔2021〕5号)要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制度及流程执行,没有发生现金支付及现金留存现象。   3.着力解决为民为企服务宗旨有所淡化的问题   一是党委会议题严格按照各处室汇报的工作情况进行记载,保证会议记录与各处室汇报内容保持一致,并全面详细记录好汇报内容及领导研究讨论内容,记载好每次会议出席及缺席人员,2022年共召开29次党委会,2023年以来共召开6次党委会,会议记录都按要求进行记载。   二是经2023年第6次党委会讨论通过,已经印发领导干部包联市属企业工作制度及包联企业名单。截至第一季度,领导干部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10次。已在年初下发调研工作通知,委领导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为企业发展服务。截至第一季度,10位县处级以上领导深入企业10次,解决重要问题10个。   三是经市国投公司梳理排查,通过职工渠道收集信息,排查共涉及20位考入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人员,经认定20人具有国有企业身份;其中,符合养老保险补缴条件的共计16人,目前已全部完成养老保险补缴报销工作,未对职工入职造成影响。   (四)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1.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2023年召开党委会对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研究部署。组织召开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并对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民主测评。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指标。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下发了《2023年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清单》,进一步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已经指导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对其他出资企业也进行了再排查、再部署,要求企业将党的建设工作写入公司章程。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提出有效措施,达到治标治本,近年来政治生态考核结果逐步向好,其中2021年、2022年在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获得“好”等次,评分位次单元靠前。   三是进一步明确记录要求,提高记录水平,规范做好记录工作,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自2022年开始,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事项,并做到了及时归档。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6次,相关领导对会议记录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会议材料中出现不同版本、补填补记等问题再次出现。今后将按照相关要求长期坚持。   四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申请监督表》,要求企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报送,并积极与派驻纪检组进行对接沟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国资委三定方案,系统梳理出36个报告事项,按照市国资委自行开展、企业主动报送和出资人职责、监管职责两种形式对报告事项进行了细致划分,并配套制定了《监管企业需向市国资委报告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2.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3年制定下发《关于撰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明确个人有关情况报告相关撰写要求。组织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专题学习会,会议印发了相关学习材料,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紧扣主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指出问题具体表现,相互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谈心谈话共38人次。   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2022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8名党委委员分别到所在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规范换届程序,按照《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了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   3.着力解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下发《2023年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清单》,将党费交纳及使用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督促企业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采取党费缴费码的形式规范党员交纳党费方式,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建立提醒制度,及时检查交纳党费情况,提醒党员在规定时限内交纳党费。   二是市国资委党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将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2%作为企业党建经费列支。市国资委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大党费使用力度,2023年对出资企业党建示范典型的党组织给予一定额度上的支持。   三是指导各企业制定《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已2次使用党费均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是对财务人员关于党费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培训,市国资委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并协助财务人员及时做好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等账目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做到账目来往清晰,金额清楚。   4.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免选拔程序开展干部工作,制定《市国资委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原则、程序及纪律。   二是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研究学习干部选拔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及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是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选人用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相关知识水平。不断夯实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规范党委会干部议题记录,提高归档材料质量,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议题已使用专本记录,并要求记录人与党委书记签字。严格规范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复核确认表,要求考察组组长确认、签字,并填写确认时间,考察归档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保证相关材料齐全,并装订成册,进一步提高档案材料质量。   5.着力解决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将按照计划每年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3年2月6日,市国资委第3次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对机关和系统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集中观看了《清除国企蛀虫》警示教育片,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作讲话暨集体廉政谈话,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有效推进落实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系统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和警示。   三是有效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办公室加强了公章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公章管理、使用流程,近两年公章使用已经规范化。   (五)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到位,提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   着力解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组织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整改事项,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对账交账,及时解决销号。成立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亲自抓整改落实,副书记定期带领各处室开会研究推进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细化措施,举一反三,落实落靠。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对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杜绝已整改的问题和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效果。   (二)严格落实责任,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压实责任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做到迎难而上、久久为功。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成果。构建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整改任务清单管理和对账销号,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按照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确保按时落实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分阶段目标推进。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高度责任意识抓好市委巡察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和监督管理有机衔接,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成效,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2)2795318;邮政信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办公中心5号楼,161000(邮编);电子邮箱:bgszy111@163.com。  

中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张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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