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无锡-惠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8月1日 |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现对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密封报价采购。
最高限价:30000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社会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在承担法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具有律师执业证。
二、响应文件组成
1.独立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
3.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律服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执业证书证明资料。
上述1-4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三、响应文件要求
1.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并于2023年8月4日16:30前投递至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1215办公室。
2.响应文件外包装要用密封条密封好,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注上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密封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成交标准
1.通过资格审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停止采购活动。
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律服务报价单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4.服务期: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评审程序
1.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性。
2.资格性审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供应商信用记录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审查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
七、开标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说明。
八、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单位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九、特别说明: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若认为密封报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密封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密封报价文件的相关投诉。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址、报价截止时间及相关联系方式
1.文件送达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2号1215办公室,并在密封文件正面标志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6:30
3.采购单位: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尤恬晨联系电话:83598793
附件1
响 应 函
致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律服务报价单》。
- 我方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报价资格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
- 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律服务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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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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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采购人起草、接收的对外联系的合同、协议或者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规定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修改补充意见或咨询,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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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理采购人参加有关民事、经济、行政、涉外等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调解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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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协助采购人做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包括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梳理执法依据、信息公开答复、咨询答复、信访答复、举报投诉答复、审查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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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新修订修正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对采购人的有关机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采购人做好对内对外的法制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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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为采购人所做的重大决策、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或者法律论,应采购人需求参与案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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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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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派本项目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3 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规范和加强惠山区城市管理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需外聘2023年法律顾问。
3.服务期: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9号】
3.《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
4.《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惠办发(2017)98号】
三、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采购人起草、接收的对外联系的合同、协议或者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规定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修改补充意见或咨询,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代理采购人参加有关民事、经济、行政、涉外等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调解活动等。
(3)协助采购人做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包括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梳理执法依据、信息公开答复、咨询答复、信访答复、举报投诉答复、审查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等。
(4)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新修订修正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对采购人的有关机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采购人做好对内对外的法制宣传教育。
(5)为采购人所做的重大决策、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或者法律论,应采购人需求参与案件讨论。
(6)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2.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工作的需要,指定专门的律师团队,选派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1)拟派本项目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2)政治素质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纪录。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具有长期从事行政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者优势,熟悉行政法理论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精通城市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业务,业绩良好。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3.履职要求
(1)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可以应邀并参加有关会议,发表咨询意见和提出法律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程序查阅、摘录、复制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资料。
(3)为履行职责需要,可以参加有关调研和考察。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不得利用参与法律服务工作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以及他人谋取利益或以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6)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参与法律服务工作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也不得非法使用。
(7)不得在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8)不得以采购人法律顾问身份从事非采购人交办、委托的法律事务,或者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9)不得有其他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0)成交供应商须就非现场审查法律尽职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出具意见。
(11)成交供应商须对项目方案法律可行性做出明确判断,充分揭示法律合规风险,提出完善建议。
(12)成交供应商须在委托内容实施前出具法律意见书。
(13)成交供应商在起草、制定、修改法律文件时,须保证法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与一致性。
存在上述禁止性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则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应责任。
4.保密要求
(1)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3)各种档案文件,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4)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
四、综合说明
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2.供应商应按时提交密封报价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人保留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及书面证明资料进行外调核查的权利。
五、其它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本项目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年法律顾问费用。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出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
3.报价要求:报价包括有关调查费、代理费、不可预见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复印费以及在无锡地区范围内的交通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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